广东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的人带着技术人员赶来了,桌上摊着横门镇的地图,红笔圈出了十几个可疑地点。“重点查鱼塘、废弃工厂、码头仓库,” 总队负责人敲着地图,“劫匪抢了钱,肯定要找地方藏,不会跑太远。”
干警们分成十几个小组,挨村挨户走访。横门镇是个渔村,晚上格外安静,只有狗叫声偶尔划破夜空。走到凌晨,一个老渔民说了句:“今天中午好像看见梁炳照那小子开着他的‘中非号’快艇回来了,船头上还撞了个坑。”
梁炳照?这个名字让干警们精神一振。他们立刻调取档案:梁炳照,34 岁,横门镇人,1984 年在澳门抢劫被判 10 年,1989 年提前释放遣返回乡,现在承包着镇上的一片鱼塘,平时靠养虾为生。
“找他的船!”
14 号下午,在横门水域一处偏僻的浅滩,第五艘被排查的 “中非号” 快艇进入了视线。这船是白色的,侧面有一条天蓝色的线,船头果然撞烂了一块。更关键的是,它有两个发动机 —— 一个黑色,一个白色,和东星号乘客描述的一模一样。有乘客还说,隐约看到艇身号码最后三位是 “255”,干警们凑近一看,船尾的油漆虽然掉了点,但确实能辨认出 “255” 的痕迹。
技术人员很快来了,提取了船头上的纤维样本,又比对了发动机型号。“没错,就是它!”
就在这时,一个矮胖的男人哆哆嗦嗦地走进了中山市公安局刑警队。他叫 “乌鼠仔”,是横门镇的渔民。“警官,那船…… 是我藏的。” 他低着头,声音小得像蚊子,“梁炳照昨天下午把船扔给我,说让我用。晚上我看电视新闻,才知道这船是抢钱用的…… 我就把它开到浅滩,用松树皮和塑料纸盖起来了……” 他说着,手心里全是汗,“我这算不算自首啊?”
干警们没工夫跟他多聊,立刻带着他去指认现场。同时,另一队人已经直奔梁炳照的鱼塘。
鱼塘边的屋子空无一人,门是锁着的,干警们撬开门锁进去,屋里乱糟糟的,桌上还放着几个空啤酒瓶,床底下有个被翻空的蛇皮袋。“跑了。” 带队的警官叹了口气,“查他的通讯记录,看他往哪去了。”
很快,消息传来:梁炳照的 BP 机和大哥大在 13 号中午就停机了,但他当天下午通过旅行社办理了赴港手续,已经去了香港。
14 号晚上,香港警方传来消息:梁炳照住在九龙的一个小旅馆里,还买了 15 号下午 3 点 10 分飞曼谷的机票。
“不能让他跑了!”
15 号一大早,广东省刑警总队的干警们直奔香港警务处。在一间临时改成指挥中心的会议室里,双方的地图拼在了一起。香港警方效率极高,15 分钟内就拉好了专线电话,搬来了传真机和电脑,墙上挂起 6 块磁性白板,其中两块还有自动复印功能 —— 一按电钮,上面写的内容就能自动打印出来。指挥中心的红灯一亮,无关人员谁也不敢靠近。
“他买过两次机票,” 香港警官指着白板上的记录,“13 号晚上的,没赶上;14 号早上的,睡过了。这趟是第三次,估计不敢再耽误了。”
“等他到机场,快起飞的时候再动手,” 李建国说,“人多眼杂,别惊了他。”
下午 3 点 06 分,香港启德机场。
梁炳照穿着花衬衫,背着个黑色背包,正往登机口走。他时不时看一眼手表,脚步有点急 —— 前两次误机的阴影还没散。就在他伸手去掏登机牌的时候,两个便衣警察突然拦住了他。“梁炳照先生,我们是香港警务处的。” 其中一个亮出证件,“有件案子需要你配合调查。”
梁炳照的脸 “唰” 地白了,腿一软差点跪下。背包掉在地上,拉链开了,露出里面一沓沓港币。
人赃并获。
审讯室里,梁炳照一开始还想抵赖,但看到那艘 “中非号” 快艇的照片,他的心理防线垮了。“是…… 是我接的他们。” 他低着头,声音发颤,“但这事…… 不是我策划的,是澳门那边有人指使的。”
“谁?”
“一个警察…… 叫吴树祥。”
这个名字像颗炸弹,在粤港澳三地警方里炸开了锅。
14 号晚上,肇庆星湖饭店的会议室里,粤澳警方治安会晤正进行到一半。广东省公安厅的办案人员推门进来,脸色凝重地找到澳门保安司司令李碧璐准将和司法警察司副司长欧万奴。“我们查到,梁炳照在案发当天上午,和澳门警员吴树祥有多次密切联系,特别是中午 11 点到 12 点半,通话非常频繁。”
李碧璐准将皱起了眉。吴树祥是澳门警队的老资格了,36 岁,葡萄牙籍,加入警队 12 年,工作一直挺出色,最近刚被选入新成立的特别行动小组,负责保管枪械。“这不可能,” 欧万奴副司长摇了摇头,“没有确凿证据,我们不能随便怀疑自己人。”
“证据我们正在核实,但时间紧迫。” 广东的办案人员把通话记录复印件推了过去,“吴树祥在案发当天以父亲生病为由请假,没上班。”
澳门警方还是半信半疑。直到 15 号晚上,香港传来梁炳照的供词,还附上了吴树祥的照片 —— 梁炳照一眼就认出了他。“就是他,枪是他提供的,船是他让我准备的,连东星号上有押款的消息,也是他告诉我的。”
这下,澳门警方再也不能犹豫了。15 号深夜,吴树祥在家中被控制。
搜查吴树祥住处的过程并不顺利。直到 16 号凌晨,干警们才在他朋友家的储藏室里找到一个大箱子 —— 打开一看,里面有 400 万港币,还有两条猎枪、两条航空曲尺手枪,以及 55 发子弹。
吴树祥的心理防线比梁炳照坚韧得多,但面对铁证,他最终还是开口了。
“我欠了太多钱。” 他靠在椅背上,眼神空洞,“炒地皮,跟现在炒房似的,投进去几百万,全赔了。债主天天上门,我没办法……”
他的计划从两个月前就开始了。先是派人去广西,花 13 万买了几把枪;然后通过梁炳照物色劫匪 —— 梁炳照推荐了张绍棉、周汉莲和陈文建,说这三个人 “胆子大,缺钱”。吴树祥没见过这三个人,只看了照片,觉得 “还行”,就定了下来。
6 月 13 号早上,吴树祥让马仔钟建强给三个劫匪送了三把枪 —— 一把左轮,两把曲尺,还有一个大哥大。10 点半,在码头茶楼,他安排人把三张东星号的船票塞进了周汉莲的口袋。“记住,” 他嘱咐梁炳照转告劫匪,“抢完钱就把枪和大哥大扔海里,别留下痕迹。”
做完这一切,吴树祥从澳门坐船到了中山,找了家临窗的酒楼喝茶。他点了一桌子菜,却一口没动,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窗外的码头,手里的茶杯凉了都没察觉。直到接到劫匪的电话说 “成了”,他才长出一口气,结了账去约定的地点分赃 —— 他自己拿了 400 万,剩下的 600 万分给了其他 6 个同伙,每人 100 万。
“我千算万算,没算到他们会把大哥大忘在船上。” 吴树祥苦笑了一下,“那上面有我和梁炳照的通话记录,等于把我自己卖了。”
吴树祥落网后,剩下的三个劫匪就成了瓮中之鳖。
陈文建是第一个被锁定的。警方从梁炳照的供述里得知,他在中山横门帮梁炳照养过虾,老家在湖北黄石。16 号,湖北警方接到协查通报,在黄石的一个出租屋里将他抓获。当时他正躺在床上看电视,电视里正好在播东星轮劫案的新闻。
“我就知道跑不掉。” 陈文建叹了口气。他初中只念了半年,跟着哥哥学厨子,后来在中山打工,欠了梁炳照 3000 多块。“他说跟他去澳门干一票,钱不用还,还能分 100 万,我就答应了。”6 月 13 号作案后,他拿着钱坐火车逃到武汉,又转车回了黄石,藏在出租屋里没敢出门。
23 号中午 1 点 20 分,武昌到广州的 81 次特快列车驶入广州站。荷枪实弹的干警押着陈文建走下车,他抬头看了看站台,突然笑了 ——9 天前,他就是坐这趟车逃离广州的,没想到绕了一圈,又回来了。
周汉莲和张绍棉的落网,得益于一个外号。
警方一开始只知道有个劫匪叫 “古屯”,在横门镇一带打听了两天,才从一个老渔民嘴里得知,“古屯” 是周汉莲的小名 —— 他小时候长得黑,像晒焦的土豆,村里人就这么叫他。而张绍棉的外号更直接,叫 “八仔”,因为他家里有八个兄弟,他是老幺。
查到身份就好办了。干警们在张绍棉哥哥家蹲守时,发现他哥哥神色慌张,几番盘问下,对方终于说了实话:“我弟弟和周汉莲带着钱跑了,去广西了。”
可没等警方去广西,6 月 20 号凌晨 5 点,中山市公安局门口突然来了两个身影。是周汉莲和张绍棉,身后跟着他们的家人。“我们自首。” 周汉莲低着头,手里攥着个布包,里面是没花完的 80 多万港币。他们在广西躲了几天,天天看新闻,知道这案子闹得太大,根本藏不住,最终还是决定回来。
赃款的追缴,比抓人本更费劲。
梁炳照的母亲陈月锦是个 65 岁的老太太,干警第一次去她家搜查时,她坐在门槛上,手里纳着鞋底,说:“我儿子没回来过,家里没什么好搜的。” 干警们把屋子翻了个底朝天,连灶膛都掏了,确实没找到东西。直到第二天,老太太看着干警们还在院子里转悠,终于叹了口气:“跟我来吧。” 她领着干警去了一间废弃的旧屋,在外墙烟囱边一米多高的碎砖底下,挖出了一个行李袋 —— 里面是两把枪和 13 发子弹。
梁炳照的姐姐梁玉燕更有意思。干警们去她家时,她一口咬定弟弟没来过,可当干警们在客厅的杂物堆里翻出一个用胶纸包着的包裹时,她突然喊了一句:“那是我的东西!你们不能拿!” 这话不打自招,干警们拆开一看,里面是 70 多万港币。紧接着,又在厨房的灶台底下发现一个瓦煲,里面藏着 20 万。
张绍棉的哥哥也没扛住。他一开始说不知道弟弟藏了钱,直到干警们拿出他转移赃物的证据,他才交代,把弟弟留下的 200 万藏在了南朗正街一栋空着的华侨房里,就在一堆旧家具后面。
陈文建的姐姐家也搜出了 3 万港币,陈桂清的岳母家搜出了 70 万……
到 6 月 25 号,警方一共追回赃款 466.4 万港币,还有作案用的三把手枪。剩下的钱,有的被劫匪挥霍了,有的藏在别处没找到,但大头总算追了回来。
庭审那天,澳门的法庭挤满了记者。
陈文建第一个被宣判:抢劫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站在被告席上,头一直低着,没说话。
张绍棉因为有自首情节,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周汉莲同样是自首,加上在案件中作用相对较小,被判无期徒刑。
梁炳照的母亲陈月锦和姐姐梁玉燕,因窝藏赃物罪,各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吴树祥作为主谋,罪行最重,但由于他是葡萄牙籍,案件涉及跨境司法协作,最终的判决结果并未完全公开。不过据当时的报道,他被判了重刑,在澳门监狱服刑。
其他同伙也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只是具体判决细节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淹没在档案里。
如今再查这起案件,只能在网络上找到零星的庭审录像片段。画面里,东星号静静地泊在码头,阳光依旧洒在海面上,像 1995 年 6 月 13 号那天一样刺眼。只是经历过那场惊魂四小时的人,再看到这片海,大概总会想起那突然响起的枪声,和红色钞票上反射的、冰冷的光。
而那艘 “中非号” 快艇,后来被当作证物封存。船头撞烂的那块痕迹,像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疤,提醒着人们:阳光下的海面,有时也会藏着不为人知的暗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