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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章 明智之四《经务》03 朱熹(1 / 2)

朱熹:南宋 “粮食储备大神”!靠 “社仓法” 让百姓歉年不挨饿,可惜后来走了样

宋孝宗乾道四年,百姓粮食紧缺,朱熹向官府申请到六百石 “常平米”(官府储备粮),用来给百姓赈济借贷。他定了个灵活的规则:

夏天从粮仓借粮给百姓度荒,冬天百姓丰收了,就加少量利息还回来;要是当年收成不好,就减免一半利息;遇到大饥荒,利息全免。

就这么运作了十四年,朱熹不仅把当初借官府的六百石米还了回去,粮仓里还存下三千一百石米 —— 他把这个粮仓定为 “社仓”,之后再借粮,干脆不再收利息。所以哪怕遇到歉年,当地百姓也不用担心没饭吃。朝廷听说后,把朱熹的 “社仓法” 推广到全国各路(行政单位)。

冯梦龙点评:

陆象山的补充建议:光有社仓不够,得加个 “平籴仓” 稳物价

陆象山(南宋思想家)说:“社仓确实对农民有好处,但这得靠年年丰收、田地常产才行;要是田地收成不稳定,一遇歉年,粮食只往外借却收不回来,明年播种时没粮可借,还是没法救急。”

他建议:“不如再建一个‘平籴仓’(稳定粮食价格的粮仓):丰收时,官府按合理价格收购粮食存起来,避免粮价太低让农民吃亏;歉收时,再按合理价格把粮食卖出去,防止富人囤粮抬价。把收购的粮食分两份存,一份平时用,一份留着应对歉年,补充社仓的不足,这才是长久之计。”

关键区别:社仓是 “帮百姓”,青苗法是 “帮朝廷”,差在 “自愿” 还是 “强制”

其实朱熹的社仓法,和王安石的青苗法看起来像,本质却完全不同:

社仓法 “听民之便”:百姓自愿借粮,利息灵活减免,核心是帮百姓渡难关;

青苗法 “强民之从”:官府强制百姓借贷,利息固定且高,核心是帮朝廷创收。

后来官府也学社仓法搞 “积谷”,却把好经念歪了:仓库里的粮食只在账本上有数字,一半被官员贪污,一半被上级挪用当 “备用资金”。一遇到荒年,官员只能对着空仓库叹气 —— 倒不如把粮食留在百姓手里,还能真正派上用场!

何良俊的现代版建议:用 “赃款买粮 + 以谷赎罪”,让粮仓真正装粮

明朝学者何良俊在《四友斋丛说》里提了个实操方案,放在现在也能用:

“现在的巡抚、按察使,最该办的好事就是:把各地罚没的赃款,全让府县用来买粮食;对犯了流放以下罪行的人,允许他们用粮食赎罪。大致规定:大县每年存一万石粮,小县存五千石粮。像南直隶、北直隶这样有一百个县的地区,每年就能存七十多万石粮,存三年就有二百多万石。”

“要是某个县遇水旱灾害,就从没受灾的县调粮借贷,等明年丰收了再还回去。这样一来,东南百姓就不会逃荒,朝廷也不用再担心粮食产区的供应问题 —— 这才是最大的善政!”

【管理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