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金匮玉律(1 / 2)

江宁府的疫症阴云,在帝后亲临的铁腕与奇术下,终于开始缓缓消散。死亡的数字被遏制,新的病例逐渐减少,隔离区内开始传出康复者的消息,焚烧尸骸的浓烟日渐稀薄,取而代之的是煎煮汤药的苦涩香气弥漫全城。那场雨夜剖腹产子的“神迹”,连同皇帝“朕妻生,万民可生”的冷酷誓言,如同两道强光,刺破了笼罩在疫区上空的绝望迷雾,重塑了秩序,也重塑了人心。

崔锦书因过度劳累和轻微感染病倒数日,在李承民近乎偏执的看护和太医署全力救治下,终于转危为安。当她能再次下床行走时,江宁府已初步恢复了生机。街头虽仍显冷清,但已有衙役组织百姓清理废墟,分发粮药,重建家园。人们脸上不再是麻木的恐惧,而是劫后余生的庆幸与对未来的微弱期盼。

站在临时行宫(征用的一处富商宅邸)的阁楼上,崔锦书望着窗外渐渐复苏的城池,心中百感交集。这场大疫,如同一场烈火,烧尽了表面的浮华,也暴露了帝国肌体深处最腐朽的疮疤——医疗体系的极度脆弱,地方治理的混乱无能,以及面对灾难时,底层百姓尤其是女子孩童的极度无助。无数个像苏合那样默默奉献却无力自保的医者,无数个在生死线上挣扎的产妇……她们的命运,深深刺痛了她。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她轻声自语,语气却异常坚定。一部《山河律》,或许能界定权利,却无法自动赋予弱者抵御风浪的能力。必须有一套更具体、更深入肌理的法度,将理念化为实实在在的保护。

李承民不知何时来到她身后,将一件披风轻轻搭在她肩上。“在想什么?”他的声音依旧低沉,却少了几分沙场戾气,多了几分不易察觉的温和。

崔锦书转过身,迎上他深邃的目光:“陛下,疫症虽控,根源未除。我朝医政,散乱无力,民间疾苦,尤以妇孺为甚。一部《山河律》宏纲已立,然需细则填充,尤需专法,护佑万千黎庶于病厄困顿之中。”

李承民静静听着,没有打断。他深知,这场瘟疫,让她看到了比他征战时所见更惨烈、也更真实的民间苦难。

“臣妾恳请,”崔锦书目光灼灼,“借江宁府新政初立之机,在此地,增修《山河律》之《医疫》、《妇幼》诸篇,以江宁为范,推行天下!”

这不是商议,是陈述,是决心。

李承民凝视她良久,看到她眼中那不容置疑的坚定,以及那份历经生死后愈发清晰的、对苍生的悲悯与担当。他缓缓颔首:“准。”

一个字,重若千钧。意味着又一场触及根本的变革,将在这刚刚经历浩劫的土地上,拉开序幕。

接下来的日子,江宁府临时行宫成了新的政令中心。崔锦书召集了幸存下来的、有真才实学的医官、稳婆、甚至像苏合这样虽未痊愈但意识清醒的民间医者,以及精通律法的官员,日夜不休,商讨律条。李承民则以其铁腕,肃清江宁官场残存的怠惰与腐败,为新政扫清障碍。

讨论异常激烈。传统的医户制度、师徒传承、男女大防,与崔锦书提出的建立官方医署、培训女医、推广新法接生、设立慈幼局等理念,产生了尖锐冲突。

“娘娘!女子行医,出入产房,接触男子身体,成何体统?!”一位老医官吹胡子瞪眼。

“体统?”崔锦书冷声反问,“比人命更重要吗?疫症之中,若非稳婆、医女冒险救护,死者何止倍增?若拘泥于虚礼,坐视妇人难产而死,幼儿夭折,这便是我等的体统?!”

她命人抬上连夜绘制的巨幅画卷——正是那日太庙之前曾展示过的、记录女子在农耕、纺织、乃至疫病救护中艰辛付出的《万民功绩图》的增补版,尤其突出了此次抗疫中,那些无名女医、稳婆、以及照料孤儿的妇孺的身影。

“律法之眼,当见众生之苦,而非虚名之缚!”她指着画卷,声音清越,却带着震撼人心的力量,“《妇幼律》之要,不在标新立异,而在承认其功,护佑其弱!使天下女子,有所依;使万千孩童,有所养!此乃江山社稷之根本!”

事实胜于雄辩。画卷上那些鲜活而悲壮的场景,让许多持反对意见的人哑口无言。

李承民始终沉默地坐在主位,听着双方的辩论。当争论最激烈时,他会抬起眼,目光扫过众人,那冰冷的威压便让喧嚣瞬间平息。他虽不直接参与细则制定,但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崔锦书最强大的支持。

最终,经过反复磋商、修改,《山河律》增修篇章的核心条款终于确立:

《医疫律》核心:

各州府县设立官医署,统筹医药、培训医者、应对疫情。

疫病须及时上报,严禁隐瞒。推行隔离、消毒之法。

广设医学,鼓励民间学医,通过考核者授以行医资格,无论男女。

征调药材,平抑药价,严惩趁疫抬价者。

《妇幼律》核心(尤为引人注目):

确认并保护女子财产权与人身权,尤其强调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

设立官办慈幼局,收容孤儿弃婴,鼓励民间收养。

推广新法接生,培训官方稳婆,降低产妇死亡率。

严惩溺婴、弃婴、虐待妇孺之行径。

明确“夫伤妻者”律条的执行细则,地方官署须受理并庇护受虐妇人。

其中,关于夫妻关系的条款,崔锦书力排众议,加入了一条石破天惊的细则:“夫妇失和,经官调解无效,女方可持婚书及信物(如特制玄铁令),至官署申请析产分居,官府应予核准,并保护其人身与财产安全。”

这几乎等同于赋予了女子有限的“离婚”权利!虽然设置了“经官调解”的前置条件,且未直接使用“离异”字样,但其突破性已足以让守旧者瞠目结舌!

“娘娘!此款万不可行!岂不助长妇人骄纵之风,破坏家庭伦常?!”几位老臣几乎要跪地死谏。

崔锦书尚未开口,一直沉默的李承民却忽然放下手中的茶盏,发出清脆的撞击声。他抬起眼,目光如寒冰利刃,扫过那几位老臣,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决断:

“伦常?”他嘴角勾起一丝冰冷的弧度,“若伦常便是让女子在暴力与绝望中苟活,那这伦常,不要也罢。”

他站起身,走到御案前,拿起那卷刚刚拟定完毕、墨迹未干的律法绢帛,目光落在《妇幼律》那惊世骇俗的条款上,沉吟片刻,竟提起朱笔,在“女方持令可申请析产”之后,亲自添上了一行小字:

“反之,若女方悖逆人伦,谋害亲夫,证据确凿者,同罪论处。”

添毕,他放下朱笔,看向崔锦书:“法贵公平。可还有异议?”

这一添,看似平衡,实则釜底抽薪!他以帝王之尊,亲自认可了女子拥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潜在权利,只是附加了同等约束!这比崔锦书独自推动,威力何止倍增!

那几位老臣面如死灰,再不敢多言。

崔锦书迎上他的目光,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他懂她,并以最霸道的方式,为她撑起了最坚固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