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的过了一个月,周末,林鸿彬一家都在家里,几个穿着时髦的身影涌了进来,正是林建新、林民族他们六个村里的年轻人。
一个月不见,这伙人换了身行头,与之前穿着灰布冬衣、带着乡土气的模样判若两人,比林鸿彬潮多了:
林建新走在最前头,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色蛤蟆镜,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神;
手腕上那块红色表带的电子表格外惹眼,表盘上的数字一闪一闪;
下身是阔腿的喇叭裤,裤脚盖住半只脚,走起路来带着风;
上身那件蓝色夹克潮服,拉链拉到胸口,露出里面的白衬衫领,是城里年轻人最时兴的穿法。
跟在他身后的几人也不逊色,有的穿米色夹克,有的戴银色电子表,喇叭裤颜色各异,一进门就把原本安静的氛围搅得热闹起来。
几人或多或少的提了东西,和祝晓燕打过招呼后,林建新拿着馅饼过来逗弄林锡颖和林锡铭。
“锡铭,锡颖,看看叔叔给你们带什么好吃的了?”
两个小家伙抬起头,眼睛一亮,却没先去接馅饼,而是盯着林建新身上的行头看。
林建新见状,故意挺了挺胸,把手腕上的电子表凑到他们面前晃了晃,又拍了拍身上的夹克:“锡铭,锡颖,叔叔这样帅不帅?”
林锡颖眨巴着眼睛,摇摇头:“叔叔,不帅,但你的手表好看!”
林锡铭也跟着点头,指着林建新的鞋子:“叔叔不帅,但你的鞋子好看!”
逗得众人都笑了起来。
林鸿彬也笑着问:“你们这是从哪儿学来的打扮,跟换了个人似的。”
林建新立刻兴奋地伸腿,把脚上的白色运动鞋亮给林鸿彬看,鞋面上红色的条纹在阳光下格外醒目:
“老大,你看我脚上这鞋子怎么样,好看吧!穿着还特别舒服,比解放鞋舒服多了。”
林鸿彬看了鞋子的模样,眉头微微一挑:“这运动鞋可不常见,你们这玩意是从哪儿搞来的?”
“从老陈那里买的!”林建新满不在乎地说,“老陈说这是他从其他地方倒腾过来的,城里现在特别流行!”
“老陈?”林鸿彬一愣,马上又回味过来,肯定是渔港生产队陈队长。
“老陈是出了名的捞偏门,你们不要学,没必要!”
“老大,我们没打算跟他学。”林民族赶紧上前一步,解释道:
“我们是想,既然这运动鞋穿的这么舒服,市面上还不多见,咱们要是开个作坊,自己做这种鞋,应该很有搞头!”
林鸿彬闻言,心里一动,随即问道:“开作坊做鞋?想法倒是不错,很有搞头,但你们能弄到做鞋的机器吗?这可不是踩缝纫机那么简单。”
林建新立刻接话:“老陈说了,只要钱给够,他就能帮我们弄到机器,说是从东边的工厂里淘来的旧机器,修修就能用。”
“机器能弄到,那材料、技术人员、场地呢?这些你们有没有考虑过怎么做?”林鸿彬继续追问,眼神里多少带着点审视,想看看这几个年轻人是不是只凭一时兴起。
林民族连忙回答:“我们商量过了,想学着你当初筹建服装厂的做法,拉蒲阳鞋厂和原料厂入伙,刚开始少挣点没关系,先把作坊开起来,慢慢再扩大规模。”
林鸿彬听了,微微点头,又抛出一个问题:“你们就不怕做大了之后,合作方觉得有利可图,把你们踢出去自己干?或者另外再开一家,变成你们的竞争对手?”
这话让几个年轻人瞬间愣住了,还看傻子一样的看向林鸿彬。
还是林建新反应快,立刻解释道:“老大,因为大爷爷和你的名声,在蒲阳地区,谁都眼巴巴的和我们合作!至于另开一家和我们竞争,我们什么时候怕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