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ck!你真是走运,呸、不走运!”
威尔逊没有回答,他的心跳也在加速。
他不知道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但他知道,他不能退缩。
这是他回到旧金山后,离新故事的素材最近的一次。
无论此地的主人是谁,他一定会苦苦哀求、让自己在这里当一阵服务生,多积累点素材。
他自问自己在这里没得罪什么人,应该不至于要自己的命。
他们来到了二楼的走廊。
这里铺着厚实的地毯,踩上去悄无声息。
走廊两侧是一扇扇紧闭的包厢门。
每一扇门前,都站着一个或两个神情冷峻的护卫。
大多是白人。
侍者将他们引到走廊的最深处,在一扇没有任何标识的门前停了下来。
这扇门比其他的更加厚重,门前只站着一个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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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的护卫,让威尔逊稍微一愣。
那是一个少年,看起来最多不过十五六岁,身材瘦削,还带着几分未脱的稚气。
他穿着一身合体的黑色短衫,一条腿微微弯曲,以一种放松而又随时可以发力的姿态站着。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右眼上蒙着的一块黑色眼罩,那眼罩和周围稚嫩的皮肤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他仅剩的左眼,平静地注视着走近的威尔逊和肖恩,那眼神里没有好奇,没有敌意,只有一种与年龄极不相称的、令人心悸的漠然。
这个小孩,怎么看起来有些眼熟?
等他多走了几步,他才慢慢确认。
“就是他了。”
威尔逊心中一个声音在说。
这个独眼的少年,就是那个陈九最信任的亲随。
肖恩显然也被这少年的气场所慑,
他下意识地停住了脚步,脸上挤出一个讨好的、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这位……这位小兄弟,我们是……”
他的话还没说完,那独眼少年,
陈安,动了。
他的动作快如闪电,根本不给人任何反应的时间。
只见他右手闪电般地探向腰间,一把黝黑的、保养得极好的转轮手枪已经握在手中。
紧接着,他左手拇指熟练地向后一拨,掰开了击锤,右手食指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快到威尔逊的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已经僵在了原地。
“咔哒!”
“咔哒!”
两声清脆的、金属撞击的空响,在死寂的走廊里炸开,显得异常刺耳。
枪里没有子弹。
肖恩的脸瞬间变得惨白,他“嗷”的一声怪叫,双腿一软,差点瘫倒在地。
威尔逊也感觉自己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后背的冷汗瞬间湿透了衬衫。
那一瞬间,他真的以为自己要死了。
甚至没有多余的精力思考那个陈在这里做什么。
陈安的脸上依旧没有任何表情,他只是用那只独眼冷冷地看着吓得魂不附体的两人,仿佛刚才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就在这时,那扇厚重的木门从里面被打开了。
一个穿着同样黑色丝绸短衫的男人走了出来。他比三年前看起来要沉稳许多,脸上的线条更加硬朗,眼神深邃如海。
岁月和权势在他身上沉淀出一种令人敬畏的威严。
正是自己朝思暮想的陈九。
只是,这人身上拒人千里的冷漠和克制却让他准备好的热络的问候吞到了肚子里。
他没有看威尔逊,而是走到陈安身边,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少年的头。
“傻仔,”他的声音平静而温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宠溺,“你咁练冇用。真开枪,手枪会往后震,枪口会往上飘。”
他握住陈安持枪的手,略作调整,
他握住陈安持枪的手,调整了一下姿势,
“要这样,手腕锁死,身体前倾。仲有,不要随便对着人亮枪,知道吗?”
陈安点了点头,将枪收回腰间,又恢复了那副雕塑般冷漠的姿态。
“开枪,就要取人性命。”
陈九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威尔逊和肖恩的耳朵里,
“不是拿来玩闹的东西。”
说完,他才缓缓地转过身,目光落在了威尔逊和那个刚刚从地上爬起来的肖恩身上。
“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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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内,并非威尔逊想象中的奢华景象。
这里更像一间简洁的办公室。
一张木办公桌,上面整齐地摆放着文件和一本地图集。
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金山湾区航运图,上面用不同颜色的墨水标记着密密麻麻的航线和据点。
唯一的装饰,是一套古朴的白瓷茶具。
陈九亲自提起铜壶,将滚烫的热水冲入茶壶,一股清冽的茶香瞬间弥漫开来。
他动作娴熟,神情专注,
威尔逊和肖恩被这股沉静的气氛所感染,紧张的心情稍稍平复了一些。
可那刚经历浴血搏杀的李木黄,刚一踏进门槛,竟做出令众人瞠目的举动。
“噗通”一声,他双膝砸地,
对着陈九,额头重重磕下!
“九爷!”
声音嘶哑,饱含激动,“谢九爷畀我挣命的机会!李木黄呢条烂命,往后就系九爷嘅!”
陈九将茶汤倾入杯中,眼皮也未抬,只淡淡道:“呢度冇爷,只有陈先生。仲有,我唔钟意人跪,也给唔到你乜。起身。”
李木黄浑身一颤,慢慢爬起,垂手肃立,不敢落座。
“你的底,我知。”
陈九将一盏茶推至他面前,
“你领过宁阳会馆于新的差事,去塔迪奇饭店做乔三。点知,半路就跑了。”
李木黄脸色“唰”地惨白如纸,万没料到自家底细早被对方摸透。
他刚想抬头争辩几句,又紧紧闭上了自己的嘴。
“之后呢?”陈九啜了口茶。
“回……回陈先生,”
李木黄声音发颤,“我走投无路,惊被人寻仇,唔敢返唐人街。唯有在码头扛包,在鬼佬的厂里捱更抵夜,冇啖好食,实在捱唔落去,才……才斗胆来呢个龙虎斗场,想用呢条贱命,搏啖饭落肚(挣口饭吃)。”
他再次深深作揖,“从今往后,愿为先生效死!”
陈九缓缓摇头,放下茶盏。“我呢个斗场,得一条规矩。”
“米贵过命,命贱过泥。想活,就得自己称斤两,冇人逼你。”
他目光如刀,钉在李木黄脸上,
“呢度多的是活不下去的亡命徒。”
“打,为自己打,为银钱打。你的命是你的,我冇兴趣。其他嘢,我亦不关心。”
“今日你赢咗,我给你一张入场券。一个月后,斗场改规,按‘文明’法子打,彩头更厚。到时,自有人通知你。今日的花红,去账房拿,够你养好身骨。”
“朋友,再会。”
“抑或,揾份安生工,睇报纸招人,稳稳当当食饭。”
言毕,他抱拳一拱,送客之意已明。
李木黄僵在原地,似未料是这般结果。
他嘴唇颤抖,喉头滚动,终究什么也没说出,只化作一个深及腰际的长揖,默默退了出去。
金山岁月,早磨平了那身桀骜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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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里,只剩下陈九、威尔逊和已经完全傻掉的肖恩。
“!”
威尔逊再也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他站起身,快步走到办公桌前,
“是我啊!威尔逊!J.J. 威尔逊!你还记得吗?在火车上……”
“我当然记得。”
陈九的英语十分流利,甚至没什么口音,他直接打断了威尔逊,示意他坐下,“威尔逊先生,东海岸的日子,过得还好吗?”
威尔逊的脸瞬间涨红了,他像一个被戳破了所有谎言的孩子,颓然地坐回椅子上。
“不好,”他苦笑着。
“一点也不好。我破产了,,一无所有。我写的那些东西,没人看了。我……我需要一个新的故事,一个真正伟大的故事!”
他看着陈九,眼中充满了热切和期望,“我知道,只有你,才能给我这样的故事!我愿意为你做事,就像以前一样!只要你给我素材,我能写出比《邦联孤狼》更伟大的小说!”
陈九沉默了。
他静静地看着威尔逊,那深邃的目光,仿佛能穿透他所有的伪装,看到他内心深处的贪婪与渴望。
良久,陈九才缓缓开口。
“威尔逊先生,你读过霍雷肖·阿尔杰的小说吗?”
威尔逊一愣,点了点头。
阿尔杰是现在美国最着名的畅销小说家,他的作品,诸如《衣衫褴褛的迪克》(Ragged dick),讲述的都是同一个主题:一个贫穷、诚实的少年,通过自己的勤奋、正直和一点点好运气,最终获得成功,实现“美国梦”的故事。
这些故事,是眼下这个时代最受欢迎的精神食粮。
“你们美国人,”
陈九的嘴角勾起一丝玩味的笑容,“似乎很喜欢这种从一贫如洗到百万富翁的故事。”
“是的,”威尔逊不解地回答,“这是我们国家精神的体现。”
“呵,国家精神…”
“那么,”
陈九身体前倾,双肘撑在桌上,目光灼灼地盯着威尔逊,
“如果我给你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更真实,也更……残酷的美国梦,你敢写吗?”
“一个出身卑微的少年,来到这片遍地黄金的土地。他一无所有,受尽欺凌。”
“但他不相信上帝,也不相信什么狗屁的勤劳致富。他只相信自己手中的刀,和身边兄弟的肩膀。”
“他不是靠擦皮鞋、卖报纸来赢得绅士的赏识。他是靠着砍倒一个又一个挡在他面前的敌人,用血和火,为自己和同胞,硬生生地杀出一条生路。”
“他的诚实,只对自己的兄弟。他的勤奋,是用在磨利刀锋、练习枪法,学习知识上。他的好运气,是在每一次的生死搏杀中,比敌人快上那么一分。”
“他也会成功,也会建立起自己的事业。但他的成功,不是建立在华尔街的股票上,而是建立在无数人的尸骨之上。”
陈九的声音,像魔鬼的低语,充满了致命的诱惑。
“你觉得,这样的故事,会有人看吗?”
威尔逊感觉自己的呼吸都停止了。
他的大脑在飞速地运转,无数个耸人听闻的标题在他的脑海中闪现:《黄皮肤的撒旦:一个华人暴徒的崛起》、《金山教父》、《血染的美国梦》……
这是一个比“邦联孤狼”更宏大、更黑暗、也更具爆炸性的话题。
这是一个足以让整个美国都为之震颤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主角……”
威尔逊的声音有些发颤,“是你吗?”
陈九靠回椅背,端起茶杯,轻轻呷了一口。
“不,”
“我还不想找死。”
他淡淡地说道,“这个故事的主角,是每一个来到这片土地,却被踩在泥里的卑微的新移民。是我,也是他,是我们所有人。”
“哪个新移民的群体多就写哪个。”
“我觉得你的孤狼的故事很不错,我还听说,你被很多南方老兵视为精神象征?”
“我觉得你当一下新移民心中的地下象征也不错。”
“我很期待新移民创造自己的故事。”
“去拼,去抢,去从大人物的嘴里刨食,这样的日子才有趣啊,对吗,威尔逊?”
“我给你提供所有的素材,包括那些永远不会见报的、最血腥的真相。我给你钱,给你一个安全的写作环境。”
“而你,”他放下茶杯,看着威尔逊,“只需要用你的笔,把这个故事,讲给全美国听。”
“怎么样,威尔逊先生?这笔交易,你做,还是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