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逗弄含羞草。触遍所有叶子,看都合起来了,我自低头看我的书,偷眼瞧它一片片的开张了,再猝然又来一下。他们都说这是不好的,有什么不好呢。
荷花像是清明栽种。我们吃吃螺蛳,抹抹柳球,便可看佃户把马粪倒在几口大缸里盘上藕秧,再盖上河泥。我们在泥里找蚬子,小虾,觉得这些东西搬了这么一次家,是非常奇怪有趣的事。缸里泥晒干了,便加点水,一次又一次。有一天,紫红色的小觜子冒出了水面,夏天就来了。赞美第一朵花。荷叶上哗啦哗啦响了,母亲便把雨伞寻出来,小莲子会给我送去。
大雨忽然来了。一个青色的闪照在槐树上,我赶紧跑到柴草房里去。那是距我所在处最近的房屋。我爬上堆近屋顶的芦柴上,听水从高处流下来,响极了,訇——,空心的老桑树倒了,葡萄架塌了,我的四近越来越黑了,雨点在我头上乱跳。忽然一转身,墙角两个碧绿的东西在发光!哦,那是我常看见的老猫。7老猫又生了一群小猫了。原来它每次生养都在这里。我看它们攒着吃奶,听着雨,雨慢慢小了。
7 环境描写
此处作者对大雨到来时的自然环境进行刻画,作者笔下的雨夜神秘又带着一点儿恐怖的气氛,但随着熟悉的老猫的出现,作者紧张的情绪得到了抚慰。这一段环境描写,从一个孩子的视角重现了记忆中的雨夜,将作者成长的环境融入其中,饱含着作者对儿时经历的怀念。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熟悉它的一切好处,知道哪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云从树叶间过去。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金雀花那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午我们去捞金鱼虫。香椽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忧郁,别的花是飘下,香椽花是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稍微低头又弹起。8大伯母掐了枝珠兰戴上,回去了。大伯母的女儿,堂姐姐看金鱼,看见了自己。石榴花开,玉兰花开,祖母来了,“莫掐了,回去看看,瓶里是什么?”“我下来了,下来扶您。”
8 动静结合
动景和静景往往在我们观察景物时同时存在,在进行景物描写时,写作者既要注意景物的动态,也要把握静态。这一段中,作者既刻画了静态的树叶、葡萄、杏子、石笋,也观察到云、壁虎、何首乌和许多动物与静景的互动,动静结合的写作方式能够使景物描写生动活泼、情趣盎然,既不失稳定,也不至于呆板。
槐树种在土山上,坐在树上可看见隔壁佛院。看不见房子,看到的是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门里是什么岁月呢?钟鼓整日敲,那么悠徐,那么单调,门开时,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打两桶水,随即又关上了。水咚咚的滴回井里。那边有人看我,我忙把书放在眼前。
家里宴客,晚上小方厅和花厅有人吃酒打牌。(我记得有个人吹得极好的笛子。)灯光照到花上、树上,令人极欢喜也十分忧郁。点一个纱灯,从家里到园里,又从园里到家里,我一晚上总不知走了无数趟。有亲戚来去,多是我照路,说哪里高,哪里低,哪里上阶,哪里下坎。若是姑妈舅母,则多是扶着我肩膀走。人影人声都如在梦中。但这样的时候并不多。平日夜晚园子是锁上的。
小时候胆小害怕,黑魆魆的,树影风声,令人却步。而且相信园里有个“白胡子老头子”,一个土地花神,晚上会出来,在那个土山后面,花树下,冉冉的转圈子,见人也不避让。
有一年夏天,我已经像个大人了,天气郁闷,心上另外又有一点小事使我睡不着,半夜到园里去。一进门,我就停住了。我看见一个火星。咳嗽一声,招我前去,原来是我的父亲。他也正因为睡不着觉在园中徘徊。他让我抽一支烟(我刚会抽烟),我搬了一张藤椅坐下,我们一直没有说话。那一次,我感觉我跟父亲靠得近极了。9
9 动作描写、心理描写
文章中有关父亲的段落着墨不多,但父亲的一言一行却反映出他深沉、慈祥的人物特征。作者将自己对父亲的怀念融入对父亲形象的回忆,段落的最后一句中“我感觉我跟父亲靠得近极了”,更是自己对父亲深挚情感的直接表现。
四月二日。月光清极。夜气大凉。似乎该再写一段作为收尾,但又似无须了。便这样吧,日后再说。逝者如斯。10
10 直抒胸臆
回忆过往让作者感慨时光飞逝,在文章的结尾,作者不禁直接发出慨叹,表达了对少年时代、对亲人和对故乡生活的追忆。
阅读赏析
汪曾祺先生1935年离开故乡求学,自此漂泊异乡。在他的文章中,无论是写美食,或是忆童年,总是饱含着对故乡的热爱和眷恋。
汪曾祺先生的文章平淡质朴,正如他曾说过的:“我觉得伤感主义是散文的大敌……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在《故乡的鸟呵》中,作者很少直接抒发对故乡的思念,而是通过重现儿时的记忆间接含蓄地表达了出来。同时,文章并没有因为作者“逝者如斯”的慨叹而变得抑郁感伤,在作者笔下,故乡的过往始终纯粹如初,关于父亲、祖母和小伙伴们的记忆也显得更加珍贵。
阅读延伸
1.结合全文,分析文章的首段在表达效果和结构上有怎样的作用?
2.结合汪曾祺的其他几篇散文,总结作者的写作风格有怎样的特征?
3.文章标题为《故乡的鸟呵》,却写了大量故乡的花和儿时的经历,这种写法是否矛盾?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