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遇虎(1 / 2)

任弋哼着不成调的曲子,是他以前常听的一首流行歌,调子轻快得像山间的溪流。他断断续续哼着 “今天天气好呀,适合去郊游”,尾音还带着点不自觉的上扬,透着股莫名的喜庆。

霍去病跟在旁边,耳朵竖得直直的,听着新鲜。他从没听过这样的调子,也跟着哼了起来,只是把 “郊游” 唱成了 “打猎”,跑调跑得没边,像破锣敲在石头上。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跑调的旋律在山林里回荡,连枝头的鸟儿都扑棱着翅膀飞近了些,像是在凑热闹。

“任兄,你这唱的是啥?‘今天天气好,下山打老虎’?” 霍去病一边哼一边皱着眉,手指还在大腿上跟着打节拍,“打老虎哪有这么高兴的?咱们漠北那边,猎户见了老虎都得绕着走,遇上一次能吹半辈子,哪敢这么轻松地唱出来。”

任弋忍不住笑了,弯腰捡起一片落在脚边的枫叶,捏在手里转了转:“这是我家乡的小调,瞎编的词,图个乐呵。真遇到老虎,我跑得比谁都快,哪会这么唱。” 他顿了顿,故意凑近霍去病,压低声音逗他,“不过要是霍兄在,别说打老虎,就算是打匈奴,都能编成歌~‘霍将军,真英勇,一箭射穿匈奴营,漠北草原都闻名’,你说好不好听?”

霍去病被逗得哈哈大笑,一巴掌拍在任弋肩膀上,力道大得让任弋踉跄了半步:“任兄你这嘴,比说书先生还会说!要是咱们以后能在长安开个茶馆,你说书,我护场,保管天天满座,赚的钱能堆成山!”

“那可不行。” 任弋揉着被拍疼的肩膀,摆了摆手,“我怕我说‘霍将军赤手空拳打老虎’,人家以为我编瞎话,把我赶出去不说,还得扔我烂菜叶。”

两人说说笑笑,脚步也轻快了不少。脚下的山路铺着一层厚厚的落叶,踩上去沙沙响,像踩在软垫子上。两侧的草丛长得半人高,开着零星的白色小野花,风一吹,花穗晃悠悠的,还带着点草木的清香。偶尔有几只蚂蚱从草丛里跳出来,又飞快地钻进另一边的草叶下,不见了踪影。

任弋下意识扫了一眼右侧的草丛,只看到草叶晃动,没发现异常,便放下心来,继续跟霍去病聊起长安的趣事。

霍去病说长安西市的糖葫芦最好吃,山楂裹着的糖壳子又薄又脆,咬一口能甜到心里,冬天吃的时候还会粘嘴唇;任弋听了,咂咂嘴说他家乡的糖葫芦花样更多,有夹核桃的、夹豆沙的,还有裹着芝麻的,比纯山楂的还香,说得霍去病直流口水,一个劲追问什么时候能尝尝,还说 “要是能带到漠北,让兄弟们也尝尝就好了”。

任弋正想跟他说 “以后有机会带你去尝尝”,系统的声音突然在脑海里炸响,带着急促的警报音,像拉响了紧急哨子:

【警报!警报!宿主小心!距离你三十米外的那片草丛里,藏着一只雄性华南虎!头尾长约 2.5 米,体重差不多 150 千克,看它的姿态,肚子瘪得很,应该是饿了好几天,正盯着你们俩当猎物呢!】

“华南虎?” 任弋的笑声瞬间停住,脚步也下意识顿住,手指紧紧攥住了手里的枫叶,“这是什么品种?我只听过白虎、东北虎,没听过华南虎啊。是比东北虎还厉害吗?东北虎可是能一巴掌拍碎野猪骨头的。”

【哎……】系统的电子音里带着点无奈,还有丝明显的 “鄙视”,像老师看着上课走神的学生,【宿主你平时都看些啥啊?连这都不知道,亏你还自称博览群书。中国常见的虎类品种有四种:东北虎、华南虎、孟加拉虎、印支虎。这华南虎是咱们中国特有的,跟大熊猫似的金贵,可惜现在是古代,数量还不少。】

系统顿了顿,又切换成科普小老师的语气,说得更详细了些:【它跟东北虎不一样,不喜欢待在冷地方,专挑南方的热带雨林、常绿阔叶林待,也爱往山脊、矮林灌丛里钻,岩石多的地方更是它的地盘。它性格孤僻得很,喜欢单独行动,不成群,晚上最活跃,跟夜猫子似的。嗅觉比狗还灵,几里地外的猎物都能闻到,跑起来快得能追上鹿,还会游泳,就是爬树不太行,算是个旱鸭子里的游泳健将。】

【而且它吃肉特别狠,专挑野猪、鹿这些草食动物下手,一口能咬断猎物的脖子。”】系统补充道,语气里还带了点紧张,【长得也有特点,头圆滚滚的,耳朵短得像没长开,四肢粗得跟小树干似的,尾巴长,胸口肚子上有乳白色的毛,全身是橙黄色,布满黑色横纹,条纹又短又窄,体侧还常出菱形纹,看着就凶,是这山林里的霸主,比你之前想的 “山君” 还厉害三分!】

“嘶!” 任弋倒吸一口凉气,下意识压低声音,连呼吸都放轻了,“这么危险?三十米的距离,它要是扑过来,咱们俩能躲得开吗?我这小身板,怕是不够它塞牙缝的。”

一旁的霍去病见他突然停住,还把声音压得这么低,也跟着警惕起来。他手按在腰间,那里本该挂着他的佩剑,此刻却空空如也。脚步轻轻向后退了半步,凑到任弋身边,小声问:“啥?啥危险?是不是有野兽?是野猪还是熊瞎子?”

任弋没敢大声说,只是用下巴指了指三十米外的那片草丛。那片草丛比周围的更密,草叶微微晃动,却没看到风动,显然是里面藏了东西。他嘴唇动了动,声音轻得像蚊子叫:“那里埋伏着一只猛虎,看样子是饿坏了,眼睛都快冒绿光了,正盯着咱们俩,准备偷袭呢。”

“!” 霍去病的眼睛瞬间亮了,不是害怕,而是像看到猎物的雄鹰,眼里满是兴奋。他下意识握紧拳头,指节泛白,身体微微前倾,肌肉都绷得紧紧的,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真的?太好了!说起来,李广那老贼就是因为射虎出的名,长安城里的人都夸他飞将军,连陛下都赏了他黄金百两。我早就想跟老虎较量较量了,可惜一直没机会!”

他顿了顿,又有点可惜地咂咂嘴:“就是现在手里没武器,不然今日我也搏杀一回山君,让那老贼知道,谁才是真本事!他射虎靠运气,我射虎靠的是真功夫!”

任弋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跟飞将军李广有仇?我记得他是跟你同时期的名将,打匈奴也很厉害,你怎么叫他老贼?”

“怎么没仇!” 霍去病一听,语气瞬间愤慨起来,眉头都拧成了疙瘩:“他儿子李敢,不知道抽了什么风,找了个不着调的理由,说我叔叔卫青故意让他父亲在漠北迷路,没赶上大战。当众就把我叔叔给打了!我叔叔脾气好,觉得都是军中同僚,不跟他计较,可我不行!”

他攥着拳头,指节都泛白了,语气里还带着点委屈:“我后来找了个机会,在皇家猎场里报复回去。本来就是想教训他一下,瞄准的是他的腿,想让他瘸上几天,吃点苦头就行。结果他自己乱闪,刚好撞在箭上,就这么死了。后面姨夫(汉武帝)还把我臭骂了好几天,说我冲动,差点把我贬去守边关,你说我冤不冤?”

“呃……” 任弋听得目瞪口呆,这还是他第一次知道霍去病和李广家族的这段恩怨。他张了张嘴,想安慰两句,又不知道说啥,只能干笑两声,把话题拉回来,“先不说这个,当前最要紧的是那只老虎。三十米的距离,以华南虎的爆发速度,三到五秒就能扑到咱们面前,得赶紧想办法。”

霍去病也收起了愤慨,重新聚焦在打虎上。他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情绪,眼睛里的兴奋又冒了出来:“任兄,你刚才问我想不想搏杀山君,我当然想!就是缺一把趁手的武器,要是有我那把大弓在,今天定要让你开开眼界,看看我怎么一箭射穿老虎的头骨!”

他说这话时,身体已经做好了准备。双脚分开与肩同宽,像在战场上扎稳了马步,双手微微握拳,手臂上的肌肉线条都清晰起来,随时能应对老虎的突袭。

任弋见状,笑了笑,右手轻轻一挥。淡蓝色的光点闪过,像小烟花似的在掌心炸开,一把造型奇特的长弓瞬间出现在他手中。

弓身是银灰色的,带着齿轮状的纹路,阳光照在上面,泛着冷硬的金属光泽,一看就知道是用钨金打造的,既轻便又结实;弓弦是黑色的,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绷得紧紧的,像拉满的弹簧,泛着细腻的光泽。同时出现的还有五根箭矢,箭杆同样是钨金材质,比普通箭矢细一些,却更沉,箭头磨得锋利,还带着倒刺,一看就知道穿透力极强。

这是逆战枪械库出品的超级复合弓,威力远超古代的弓箭,拉弓省力还射程远。

“喏,这个给你。” 任弋把复合弓和箭矢递到霍去病手中,“试试这个,保管比你平时用的弓好用。这弓看着轻,力道可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