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把梦(1 / 2)

……我站在一个深潭中。深潭底没有水,很干燥的样子。只我孤单单的一个人。我很恍惚,我怎么会站在这里?我往上看,能看见天上的星斗。让我不明白的是:既然是黑夜,潭底又没有灯,我怎么能清晰地看见潭底的一切?潭壁上很光滑,既不像石壁也不像泥潭。一方天空,让我有一种“井底之蛙”的感觉。我张嘴大叫,居然连我自己也听不到一丁点儿的声音。我似乎觉得站在这个潭里很安全,但那一份孤独仍然让我很紧张。潭的上方有一样东西飞过,也不知是乌云还是很大的鸟?潭口似乎被遮住了片刻。但潭内的光亮度却依然,我很奇怪。却发现潭壁上有一双亮亮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耳朵里传来阴恻恻的笑声。笑声让我毛骨悚然,我却无路可逃……

对我连续突审。连续地穷凶极恶之后,我已明显地感觉到:办案机关的侦查将要终结了。侦查已经历时了半年,已经连续两次延期侦查,总不可能第三次延期吧?我已在笼子里写好了交给律师的材料。对两个工程的返利款的操作情况进行了回顾。

我希望在律师来会见时的第一时间里,将材料交给律师。可惜的是,那天带我离开笼子时,对我进行了极严格的搜身,所有的材料都被搜走。进入了这种地方,光着身子被搜身已成了家常便饭,人早已失去了尊严。好在搜身的现场没有女人,不然的话可真让人难堪!在一堆男人面前,光着身子,譬如是在浴室里,谁都长着同样的器官,也没有什么可以难为情的!

我似乎神经已经麻木,也习惯了置身于这样的境地。要看你们就看呗!这是不是已经算是有了心理变态的迹象?我不得而知。但是,长时间处于这样的环境,会越来越变态,实在是很正常的事!我当然不会将写的材料放入内裤的档内,或者夹在身体的隐秘处。将写的材料放在这个地方,在我看来,是对材料的亵渎。

我只是将它放在罩衣的内插袋中。所以,对于搜身者来说,实在是得来全不费工夫。但是,我仍被要求脱光衣裤,这令我恼火又很无奈!我被带回了小城的看守所。离开小城已经半年。在大白天进小城,我的印象中还是第一次。小城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车窗里朝外望,还真有“洞中才数月,世上已千年”的感慨。但那一份亲近的感觉依旧在。

来带我的,依旧是那些提审我的人。那个满脸横肉的人说:

“本来是要将你带去xx看守所的。打算爽性让你在各个县的看守所待个遍!你既然要跟我们作对嘛,就让你什么滋味都尝个遍。但是,时间没有了!我们让你回小城的看守所算了!”

他所说的是小城东北邻的那个县,我虽然对东北邻的那个看守所不熟悉,但他的话落在我的耳中,并没有带给我紧张,反倒给了我一份安定,我终于从魔鬼的手中脱身了!既然已经侦查终结,那么接下来,必定是起诉阶段了。我将面对检察官和律师。我得将侦查阶段的遭遇在第一时间里一五一十地告诉他们,看看他们能不能为我伸冤。

进入了小城看守所,那一套搜身的程序又重复了一遍。我虽然很恼火,但又不得不按照他们的要求做!这到底是不是看守所与看守所之间并不相互信任?还是按照程序,各自在例行公事?反正在例行公事的幌子下,他们是不会考虑人的尊严的!我看到看守所的入门处有女民警,但是照样无奈地只得将脱得精光的身子供他(她)们审视。

也许对于在这种场合的女民警来说,一切早已习以为常。正像那位东邻的看守所中的女医生所说的那样,见得多了。但对于我来说,却毕竟难堪哦!也许,在小城她早已认识我,只是一直无缘“识荆”而已,这一次终于让她一饱眼福了!在饱了眼福之后,她已对我意淫了好多次了!今后肯定还会在小城相见,到再相见的时候,她会不会想起眼下的这一幕呢?

想起眼下的这一幕是必然的。唉!罢了,罢了,想这么多干嘛!想起了这一幕又怎么样?哪个男人不长着这么些部件?就好像女人总会在胸前隆起两堆肉一样。女人的那两堆肉随着结婚、生育会下垂,会松弛,会慢慢褪去那一抹艳红。男人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一份鲜红也会渐渐失去昔日的光彩,会变黑,会变得惨不忍睹。谁都逃不了这样的终结。

报纸上将青春期的男人称为“小鲜肉”,实在是再形象不过。新鲜的肉挂在供出售的货架上,是让人垂涎欲滴的。但是,过了新鲜期,任何的物品总会带给人许多的遗憾!总难免会让人倒胃口。但愿在“见得多”了的女人面前,不要因此而倒了胃口才好!

也许,今后在小城碰到,在她印象中的林林总总里,再难分得清谁是谁的。一切都已变得模糊,变得混沌,就好像小城的那位着名的妇产科男医生,他每天都在女人的大腿间张望,他能分得清谁长得怎么样吗?总算他有时会刻意记住某个女人的与众不同。但是,既然有与众不同,那么这与众不同就不可能仅仅只有一个是与众不同的。在众多的与众不同中,所有的与众不同都将不复存在,都不成其为与众不同。

对任何一个男女来说,都难免会认为自己的身体是神秘的。尤其是原本隐秘的部位,更应该秘不可宣。除非此人将暴露自己的隐秘,当成了一种癖好。但在旁人的目光中,实无隐秘可言!也许,这种人为的神秘是人类在保持繁衍中自然而然形成的,是为了增加对异性的吸引,是人类繁衍的必然需要。但是,如果男女之间没有了这一份的神秘,人类的繁衍就岌岌可危了吗?恐怕也不见得吧?

动物的性吸引是靠气味,那么人呢?雌性动物在发情期会散发出一种气味,招徕雄性动物,等于是在告诉雄性动物,它已可以与其交合。雄性动物会追味而至,完成它的繁衍责任。那么人呢?在男女之间,从理论上说,应该是女占主动地位。一旦女不占主动地位了,男的就构成了犯罪了?不管是婚内还是婚外,男主动了就存在着了犯罪的嫌疑了。这真让人迷惑不解哦。何以在性问题上,对男女的判别应该是双重标准,才符合道德规范甚至是法律的规定呢?

在故乡小镇,曾经流传着一个说法,说公鸡要“踏雄”,必须得母鸡主动蹲下才行。我小时候常常看到这样的场景,一只漂亮的公鸡,涨红着脸,从远处飞奔而来,一口叼住母鸡的头羽。但是并不是每一只母鸡都会立即下蹲的。(……此处略去63字)不肯下蹲的母鸡则缩着颈脖,公鸡再三将脚踏上母鸡的背脊,也必无功而返。

一开始看到这样的场景,我并不明白公鸡和母鸡这是在干什么,后来才知道这就是叫“踏雄”。经过公鸡“踏雄”的母鸡,生出的蛋才是有“色”蛋,才能孵出小鸡。有“色”的蛋放在灯光下察看,透过蛋壳会有一个明显的黑点。据说这便是公鸡踏上母鸡的后背后,在那一瞬间惹下的祸。有黑点的蛋才能诞生新的生命,生命的诞生过程便有着这样的奇迹。怪不得人的整个一生总存在有不断地在创造着奇迹的希望。但是,在那时的我心目中,公鸡能在这么一瞬间就将黑点放进了密不透风的蛋壳内,实在是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心中自然充满了好奇。

人类的这种神秘感,莫不是为了增加男女之间的那份好奇吧?这世上任何一对男女之间的第一次,恐怕都是建立在这一份的好奇上的。因为好奇,才触动男女去尝试,去偷食禁果。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圣经”上说人类是因为偷食了禁果后才有羞耻之心的?难道处男或者处女就没有羞耻之心吗?难道人类是懂得了性爱之后才有了道德?这真是一个常常让我感到无所适从的理论问题。看来这个理论问题实在太过高深,我始终无法悟透。要么是我天生愚钝,在情商上天生就属于白痴一级的水平。

西方世界这些年来追崇着天人合一,有一些回归大自然的意思。这与中国的道家学说中的精粹“道法自然”似乎不谋而合。到底是几千年的文明演变的终于回归,还是人性深处的那一份眷恋自然的必然流露?我却一直无法想象一家老小光着身子在野外嬉戏的那一种场面。年轻人光滑而饱满的皮肤与老年人褶皱松弛的躯体交相辉映,带给人的是一种什么样的视觉冲击?在野炊时,烧烤中传来的那种食物的香味,是否会同样让人食指大动、食欲大开?

在西方社会,常常会有裸奔、裸行和举行声势浩大的裸体聚会。男男女女无所顾忌地光着身子在大街上穿行,在城市里穿行,异性的躯体再无神秘可言。也许正是因为没有了神秘,男女之间才渐渐失去了那一份好奇,才导致了人口的负增长吧?

光着身子接受检查,让我思绪纷至沓来。我不知道,这一些想法是怎么源源不断地从我的心头泛起的。也许是我的思绪一直很杂乱,被那女民警偷偷地一瞥,才打开了汹涌的闸门吧。我朝她瞪了一眼,她却并不在意我瞪她,或者是她的注意力并不在我的脸上,而只在我的身上。我急忙穿上了内裤,将隐秘藏进了内裤中,她这才移开了目光。

发现了我正在瞪她,脸微微一红,急忙低头在一叠纸上写着什么。我看出她的写的动作,实在是一种假象,是在竭力掩饰自己的魂不守舍。我知道,在她的内心一定已经漫起了许多的遗憾,未能一次性看个够!能看得够吗?既然想看,为什么不大大方方地走到近前来看?如果冠冕堂皇地站在我的面前,我能藏得住我的身子吗?用得着如此偷窥?看来她还是有一些羞耻心的。这种压制不住内心想看的冲动,但又不得不顾忌旁人的目光,实在是太难为她了!

照例是穿过那一扇安检门。都已经被光着身子检查了,随身带的物品和身上脱下的衣裤,也都已被角角落落都捏了个遍,难道还能夹带着什么东西吗?穿过了安检门,又走进了一扇又一扇的大铁门,我才看清楚小城看守所的庐山真面目。一条走廊连接着一个又一个的十字交叉通道,走廊和通道构成了看守所的道路框架。框架边是一排一排的笼子,每个笼子前面都有一个小院子,小院子罩着钢铁制成的网。

这还是半年来我第一次站在笼子外面看笼子,每一个的笼子都被关进一扇铁门后面。也不知我妻子被关在哪一个笼子里?我特意在途经的每一扇门前磨磨蹭蹭,希望能听到妻子的声音,但是每一扇门都以无言地冷漠对着我,不肯向我透露半丝的信息。我虽心有不甘,但我总不能一扇门一扇门地喊过去!我很无奈地跟着警官走去我将要待的笼子。

又是21号笼子!莫非我还真与21号有缘了?锵锒锒地一阵铁插销声响,冷漠的铁门已被打开。笼子内的那一排人坐在笼板前,扭头齐匝匝地看着我。笼板上堆放着电器元件,显然正在干活呢。警官一声喝:

“看什么看!都给我抓紧干活!完不成任务,晚上是不是想加班啊?!”

扭头看的那一排人急忙回过头去,弓背忙着自己手中的活。笼头溜须似的迎了过来。这是一个身材庞大的人,一脸横肉,似乎并不是一个好相与的角色。

“他睡2号铺位!”警官说,“他不用干活!不管他干什么,你们都不得去干涉他!”

“好的!好的!”笼头点头哈腰地说。

看来又给了我一些特殊的礼遇哦!睡在2号铺位,便意味着不用干活,看来所有的看守所都遵循着这样的规矩。

这个看守所里,笼子的格局似乎与前面的两个看守所有所不同。高高的装有老虎窗的屋顶和老虎窗下两边各一排窗子倒是一模一样。窗子外面肯定也是各一条供看守民警执勤的走廊。窗子头,笼子里的情形尽收人家的眼底。

再底下的格局就不同了:进门便是洗漱处和厕所的蹲位,然后是笼板。另一头仅是通往小院子的小铁门。没有那个放物品的大橱。我被告知,个人物品就放在笼板下,对着自己铺位的那一格空间内。每人分配有一个白色的塑料箱,用来存放替换的衣裤之类。我简单地归拢了一下包中的物品,将衣裤放入那个塑料箱中。好在纸和笔都没有被搜走。简单地整理后,我便坐去笼板上,将塑料物品箱权充书桌。

我得抓紧撰写一份材料。既然侦查已经终结,接下来便是起诉阶段。尽管我知道检察机关必定也会像侦查机关一样,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我的头上,但是该反映侦查机关对我实施了刑讯逼供,我还是得按照程序照做不误。而且,我估计律师也必定会立即介入。这一份材料也得交给律师,有一些证人证言也得请律师帮我去收集。

笼子里的那些人对每一位新来者总会有许多的好奇心,尽管警官已经慎重其事地关照了。笼头他们仍克制不了好奇心:

“你是哪里人?”他问道。

我朝他看看,刚刚理出的思绪被他打断,我有些恼火:“我是本地的!”

我有些爱理不理。他似乎并不以为悖:“哦,我是某某市的。”他自我介绍说,“你从哪里来?”显然他已看出我并不是新进看守所,任何一个新进看守所的人不可能随身带着衣被。

“我从某某看守所过来。”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