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一块很空旷的地方,四周阴沉沉地,前面一棵大树。树冠像一个巨大的伞顶。树上有许多灰色的鸟歇息在那儿。像是灰喜鹊,又像是乌鸦。它们远远地看着我。眼睛圆圆的,极像是齐白石笔下蹲在池塘边,望着池中鱼的鹭鸶。我感觉像是很怪异。却发现自己已在一个很大的大会堂台上,底下坐满了黑鸦鸦的人。看不清这些人的面庞,但是能感觉他们在喊。我听不到他们在喊什么。我感觉有灯光。可是却不知道这灯光是从哪儿来的!突然亮光开始暗了下来,像是有人将灯关了。但是,灯光是慢慢的暗下去的,不像是电流被人突然间闸断了。突然从我的身边射出一道亮光,正照在一个人的身上。那人披头散发。正手舞足蹈的唱着歌。我看不清那人是男是女?但看到底下的人都扭头在看那人。脸上洋溢着幸灾乐祸的表情。我心头居然涌起了一股怨恨的情绪……
在将离未离乡镇时,区检察院突然带走了一个厂长。我虽然及时委派了新的厂长,不至于影响企业的生产。但是,后来接二连三地带走人协助调查。让我明显的感觉到似乎是冲着我来的。如果,我仍像第一次的事情那样的处理。显然已是不明智了。我已在脱产学习。在处理完第一件事情后,我临走前也再三关照,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由镇长负全责,选派好接替人员,没必要再打电话给我,影响我学习。而且,一段时间后。我将调离的迹象也越来越明显。已让我感觉到不便再插手镇里的事务,尤其是人事任免。但是,随着厂长经理被带走协助调查,外界的传闻也越来越多。有些人甚至直接打电话到我家里或拨打我的手机。听到是我本人接的电话,对方便会打着“哈哈!”说:
“喔,你在家呀!好!好!没事!没事!”
常常弄得我像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后来,渐渐有话传过来,说:
“某某镇的书记出事了!”
也有人说:“这下姓某的躲不了了!”
还有人说:“看这姓某的能猖狂到几时?”
有亲戚转弯抹角地听到些什么,匆匆地赶来我家,让我要格外小心,提醒我千万不要出事了!亲戚来提醒是好心,我自然不会拉长脸让人家下不来台。但我的心里却委实满不是滋味。如果要出事,事情肯定发生在以前。以前做下的事情,临到头了,再格外小心还有什么用!我仔细回忆在官场上的这些年,自己的关还是把得很严的!有什么事情可供人家去查呢?我心自坦然。
虽然在我的生活中,女人总会接二连三地出现。在很多的时候,我还常常感觉自己又不小心跌进了对方设下的温柔陷阱了呢!难道这些女人,会在这个时候反咬我一口吗?这是不可能的!桃色事件最受伤害的肯定是女人,而不会是男人!而且,她们都已有了家庭,有了丈夫。
社会舆论在这种事件中,最受非议的也必定是女人,谁愿意撕破脸面去承受这种舆论的压力呢?她们必定躲之犹恐不及呢!还会灯蛾扑火,自曝艳事?让自己日后在丈夫面前从此抬不起头来?不断传来有人幸灾乐祸的消息,我却不能去打听这些厂长、经理的被调查结果。那个时候我才真正理解,我在纪委时那些被外围调查的人的牢骚满腹了!这种压力是无形的,是有苦说不出的。好在我确信自己把关极严,不可能存在什么疏漏,沦为旁人的把柄。雁过留声,这是常理。但是大雁从未飞过,哪里可能会有声音留下来?一边是暗流汹涌,虎视眈眈;一边却仍是谈笑自若,稳如泰山。
一次在机关大楼,我正在下楼,区检察院的检察长正上楼,两人在拐弯处交会时,他突然喊住了我。说:
“某某,我们是兄弟,你有什么事,可千万要告诉我哦!”
我知道他这是出于关心,是好心,如果确有事的话,确实争取主动比较有利。但是,这话落在正无处发泄心头恼怒的我的耳中,却立即触发了我心中之火,我大声喝道:
“真是见鬼了!还说是兄弟!居然连你也不相信我!还有谁能让我相信?”
一句话,堵得他满脸尴尬。他见我涨红了脸,真的是恼怒了。忙不迭地朝我笑笑,转身离去。也许,他的心中在嘀咕:“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
这样的好心,我还真的领受不了。区检察院忙得不亦乐乎,区纪委自然也不敢落后。在镇上不断传来厂长、经理被带走的消息时,同时也不断传来,区纪委派人下去找人调查的消息。区纪委的调查是直接了当的,不像检察部门的办案采取迂回的方式,我毕竟曾在区纪委工作过,这可真是让我丢尽颜面的事。在镇上工作多年,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时难免会得罪人!那些曾经被我得罪过的人,还不称趁机推波助澜。一时,真的弄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了!
那天,我路过区委副书记的办公室门前,区纪委书记已升任区委副书记。区监察局长已升任区纪委书记。昔日曾经的竞争对手,现在已成了合作者。见我正从他的门前走过,区委副书记叫住了我。我停住了身子,见区纪委书记正在区委副书记的办公室中,便坦然地对他说:
“阿某,你什么意思啊?有些事情你们可以直接问我呀,为什么要搞这些背对背的调查!弄得现在满城风雨的!”
区委副书记说:“正要找你呢!你倒来了!”
见我坐在沙发上,区纪委书记转过身来对我说:“亏你自己还曾是纪委常委!我们收到了那么多的信!”他用手在茶几上示意了一下,差不多一尺来高吧,“有许多信,直接从领导的办公室转下来,我们能不调查吗?”
“我不是说你们不该调查!”我说,“什么事情我说不清楚呢?非得搞得满城风雨!”
“你知道信里是怎么说你的吗?”区纪委书记说,见我一脸茫然,他便又说道,“信里说,从前海南有个南霸天;现在某镇有个某霸天!”
我哑然失笑,这个说法倒确实蛮有创意的。在镇上工作时,那位后来调走的女副书记,也曾不止一次的说我“霸道”!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在这样的班子里,作为班长,我没有一些强权的手段,我能归拢于这些人的意志于我的旗下吗?只有采取如此手段,我才能打开全镇经济变革的通道,才能开创这些年来已被证实是正确的经济发展新局面!结果已经证明了我是对的。为什么还要拘泥于我当初采用的是什么手段呢?只要这些手段既不违法也不违纪就可以了,“某霸天!”我在人们的心目中,有这么可怕吗?
受电影《红色娘子军》的影响,“南霸天”这个人物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可没有留下什么好印象。整个一个恶霸的典型。将我归类与这样的典型,是实实在在“抬举”我了。难道我在镇上工作的这四年多的时间里,也有着类似于“南霸天”这样的劣迹?那倒是应该绳之以法了!但是,我如果在那几年确实是劣迹斑斑的,至少也证明,我也曾恣意妄为过!我有恣意妄为吗?没有呀!在经济上,我有贪污受贿吗?我有将不应该放进口袋的钱财放进了自己口袋了吗?从来没有!镇财政一块,我从不插手,报销的费用,我也从不审批签字。既然明确是行政一把手负责,我何必去揽这个权呢!与那些厂长经理,我一直保持着适度的距离,既不让人感觉我不可接近,也不让人觉得我很随意,随意的可以不分彼此。彼此是肯定截然的,尤其是在金钱上。亲兄弟尚且明算账呢!我怎么可能在上下级的关系中,留下那些不清不楚,让人猜疑的行为?金钱没有人会拒绝,但我遵循的原则始终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道之财,望之,尚且污人耳目呢,况手沾之?岂不失了一世清白?
我是得过一笔财,这笔财是我借用了我弟存放在我这儿,委托我帮他存放在银行的资金,与人合作做毛纱生意赚来的。我出资金,落实货源,他人只是出面帮我打理一下而已。这并不违法。在当时,连违纪也算不上!那个时候,号召搞活经济,鼓励办公司经商,并没有不允许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一直到后来,这股风才被渐渐的刹了下去!在真正清理之前,我早已主动停止了运作了!我并不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见好就收这一点常识我也是具备的。这件事的运作中,我也没有伤害过谁,我弟弟的钱,我已按银行的利息,清偿给了他。没有给他造成一丁点的损失,在我的内心,没有留下任何的愧疚。
至于那个帮我打理了那几个月生意的人,他的诉求,我并没有帮助他实现。这一方面是因为我不想滥用我手中的权力;另一方面,在我内心确实也存在着顾忌。这个顾忌,正是因为我与他曾经合作过。而且,还赚了钱。如果我出面帮了他,难免会有“投桃报李”之嫌,难免会给人落下口实!我很清楚,他帮了我,我却最终没有帮他,这有些失德,也有悖于我做人的原则。但我难道能因为这个违诺而冒“以权谋私”这样的风险吗?当初他的要求如果我帮他实现了,现在,回过头来看,我跟他合伙做毛纱生意在前,他帮我赚了钱在前。我促成了停车场转制,落在了他的名下在后,我还说得清楚吗?
随便怎么查,我都“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谁还会听我的申辩,说这是一码归一码,尽管这确确实实是一码归一码。但是,真要将此事作为一件案件来查了。哪怕是确实是一码归一码,恐怕也会归拢为一码来查了!这是不辩自明的因果关系!还会听我的辩解吗?好在他的诉求,因为我的内心顾忌而没有帮他实现。哪怕他有怨恨,我却超脱了。现在就这一码事!与“以权谋私”不沾边。我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呢?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有远虑,这个近忧,当然不可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