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法国在西贡的殖民军军官在之前反抗过程中,造成人民革命军士兵伤亡。为了震慑法国人,人民革命军下令将法国殖民军军官一字排开,在西贡街头公开审判,并执行枪决。
在马六甲海峡和北印度洋,人民革命军海军派出大量舰艇到处搜捕附近海面的法国商船。一经发现便强行掳走。
战场上接连失利,以及对亚洲的海上贸易几乎被打断,法国政府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
法国政府不得不同意接受中华共和国政府的所有条款,于1899年8月30日,与中华共和国政府签订了《中华共和国政府与法国政府关于亚洲问题条约》
条约主要内容:
第一条:法国政府承认中华共和国政府为华夏国唯一合法政府,从即日起与袁伪政权断绝外交关系,并就法国介入华夏内战,向中华共和国政府和华夏人民道歉。
第二条:法国政府放弃历年来与华夏国历届政府签订条约所取得的一切特权,法国放弃1895年《中法续议界务条款》里面所取得的华夏国领土,将猛乌、乌得等地归还给中华共和国,并将此次由人民革命军占领的老挝北部平方公里,划给中华共和国。
第三条:中华共和国政府越南谅山城北城墙外8公里处所在维度线,作为越南与华夏的边界线,将此维度线以北的原法属殖民地,划为中华共和国领土。
第四条:法国政府对发动战争承担责任,在条约签订后十五天内向中华共和国政府支付4.5亿中华共和国银元,作为战争赔款。
第五条:中华共和国政府在收到法国政府战争赔款之后,一个月内释放战争期间所有被俘的具有法国国籍的战俘及商人,并允许他们自由离开华夏国。
第六条:中华共和国政府在收到法国政府战争赔款之后,一个月内撤离在两国分界线以南法属印度支那半岛上的所有军队。
第七条:中华共和国政府承认法国在印度支那半岛地区的特殊地位,自条约签订之日起停止在该地区的敌对行动。
第八条:法国政府代表法国及法国公民放弃对战争期间被中华共和国政府没收的财产索赔权。
第九条:自条约签订之日起,两国政府及两国公民享受在两国政府辖区包括殖民地,享有经商、旅游、交流等权利,双方停止一切敌对行为,保障双方贸易自由。
第十条:条约已经两国政府批准,经双方代表签订即日生效。
随着,俄国、法国、英国三国都跟中华共和国签订和约,史称“亚洲大战”终于落下帷幕。
这场只进行半年的战争,双方动用了海陆军上百万军队,第一次出现了海陆空立体化战争。飞艇和大量新式军用通讯设备的出现加速了战争进程。
中华人民革命军的组织动员体制以及各种新式装备层出不穷,让世界主要强国重新审视未来战争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