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战国与战争攸关国之间的问题解决之后,维也纳会议开始进入了参战国之间的谈判。
中华共和国政府在此次亚洲大战中,一国挑三个世界级大国,让全世界刮目相看,并在此时此刻,还对三国保持着强大威慑。
这次参加维也纳和会的华夏代表是外交部长马建忠,一到维也纳就受到德国、奥匈两国官员的热烈欢迎,享受了一等大国的待遇。
当然,在和谈中,马建忠也是按照岳天的要求丝毫不退让,本着先难后易的原则,先与英国政府进行谈判。
英国人在此时,面对着中华共和国的要求,还想讨价还价。
但是岳天不给他任何机会,在8月2日,和谈开始当天,便与克什米尔苏丹国达成新的一笔军售合同,出售价值500万共和国银元的军火。
这笔军火包括人民革命军缴获英军、法军的100门75毫米行军炮以及两万发炮弹、4万支英国步枪、30挺马克沁重机枪、1700万子弹。
并且这批军火还是由人民革命军海军舰艇亲自运往卡拉奇港。
同时,人民革命军海军副司令李兴胜副司令率领舰队封锁缅甸外海,开始扣押经过的英国商船,并击沉几艘在缅甸的几艘英国炮舰。
这些消息传来之后,英国政府最终决定接受中华共和国政府的条件,并于8月21日,签订了《中华共和国政府与英国政府关于亚洲问题条约》
条约主要内容:
第一条:英国政府承认中华共和国政府为华夏国唯一合法政府,从即日起与袁伪政权断绝外交关系,并就英国介入华夏内战,向中华共和国政府和华夏人民道歉。
第二条:英国政府放弃历年来与华夏国历届政府签订条约所取得的一切特权,英国放弃1886年《中英缅甸条约》、1897年《滇缅重定界约专条》里面所取得的华夏国领土,并在人民革命军进入滇缅地区之后,归还给中华共和国政府。
第三条:英国政府对发动战争承担责任,在条约签订后一个月内向中华共和国政府支付3.5亿中华共和国银元,作为战争赔款。
第四条:中华共和国政府在收到英国政府战争赔款之后,一个月内释放此战所有被俘的原在英军服役的白人战俘(不含英印混血),并允许他们自由离开华夏国。
第五条:英国政府承认中华共和国政府收回港岛地区的合法性,并承认中华共和国政府对马来半岛、北婆罗洲的领土主权。
第六条:英国政府代表英国及英国公民放弃对战争期间被中华共和国政府没收的财产索赔权。
第七条:中华共和国政府承认英国在缅甸、印度地区的特殊地位,自条约签订之日起停止在缅甸、印度地区的敌对行动。
第八条:中华共和国政府在收到英国政府全部战争赔款之日起,停止向布尔人、印度人出售军火,并在英国与他们的战争中,保持绝对的中立。
第九条:自条约签订之日起,两国政府及两国公民享受在两国政府辖区包括殖民地,享有经商、旅游、交流等权利,双方停止一切敌对行为,保障双方贸易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