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嗝——”
丁晓曼毫无形象地打了个饱嗝,脸上是堪比飞升的满足感。
她揉着自己滚圆的小肚子,看着空空如也的盘子,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
“小师叔,我宣布,从今天起,肉夹馍就是我的人生挚爱!谁也别想把它从我心里挪走!”
“那你刚吃的泡馍算什么?”江语希在一旁幽幽地吐槽,她也好不到哪儿去,嘴角还沾着一圈油光,幸福得像只偷吃了奶油的小猫。
“泡馍是初恋,肉夹馍是真爱!不冲突!”丁晓曼理直气壮地挺了挺胸。
小李则已经进入了贤者模式,他放下手机,推了推眼镜,用一种哲学家的口吻总结道:“我悟了。碳水和脂肪的结合,才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终极阶梯。我以前吃的那些,顶多算个楼梯扶手。”
看着这三个活宝,陈元无奈地摇了摇头。
一个肉夹馍而已,至于吗?
他这副淡定的模样,落在白老爷子和王麻子等人眼里,却成了深不可测的宗师风范。
“陈老师,您觉得这肉……如何?”白老爷子凑了过来,态度恭敬得像个第一次交作业的小学生,眼神里充满了紧张和期待。
他问的,是那锅腊汁肉。
那是他压箱底的宝贝,是他引以为傲三十年的老卤,今天为了招待陈元,才特意拿了出来。
陈元擦了擦嘴,思索片刻,给出了评价。
“香料配比不错,陈皮、桂皮、八角、草果……三十六味料,一味都不少,火候也足,肉的胶质都炖出来了。”
白老爷子脸上露出喜色,腰杆都挺直了几分。
“但是。”
陈元话锋一转。
白老爷子的心,瞬间又提到了嗓子眼。
王麻子和刘一手也立刻竖起了耳朵,大气都不敢出。
来了来了!宗师点评环节又来了!
“但是,选肉的时候,只注重了肥瘦相间,却忽略了‘部位’。”陈元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每一个人耳中。
“做腊汁肉,最好的不是五花,而是猪前腿靠近上脑的那一块‘夹心肉’。”
“那里的肉,肥瘦呈大理石花纹状交错,瘦肉里带着筋膜,肥肉里藏着油筋。用这块肉炖出来,才能真正做到瘦肉不柴,入口化渣,肥肉不腻,满口生香。”
他顿了顿,最后总结道:“您这锅肉,已经做到了九十分。但离那一百分的‘神品’,就差在这选肉的毫厘之间。”
一番话说完,整个包间鸦雀无声。
白老爷子愣在原地,嘴巴半张,眼神里是醍醐灌顶般的震撼。
对啊!
夹心肉!
他怎么就没想到!
他做了一辈子腊汁肉,只知道用最好的五花,却忘了,不同的菜,对肉的不同部位,有着最极致的要求!
这已经不是厨艺的范畴了,这是庖丁解牛般的理解!是对食材本身最深刻的洞察!
“服了……我是真的服了!”王麻子一拍大腿,看着陈元的眼神,已经从敬畏,变成了狂热的崇拜,“陈老师,您这脑子是怎么长的?里面装的是一本《中华食谱大全》吗?”
“行了,别拍马屁了。”陈元摆了摆手,“吃饭吃饭,菜都要凉了。”
“对对对!上菜!快上菜!”
白老爷子如梦初醒,赶紧对着门外喊了一声。
很快,第二道菜,被一个穿着白褂的老师傅,用一个巨大的托盘,稳稳地端了上来。
当托盘上的盖子被揭开的瞬间,江语希和丁晓曼的眼睛,再一次直了。
那是一只鸡。
一只形态极其奇特的鸡。
它被炸得通体金黄,表皮油光锃亮,却不见一丝破损。整只鸡被摆成了一个奇特的造型,头和尾巴高高翘起,身体蜷缩,像一个……葫芦?
一股混合了鸡油香、香料香和特殊花椒香气的味道,轰然炸开,比刚才的肉夹馍还要霸道,还要勾魂!
“这……这是什么鸡?怎么长得跟个宝葫芦似的?”丁晓曼好奇地凑上前,小鼻子用力地嗅着。
“这叫‘葫芦鸡’,是我们陕西的传统名菜,号称‘长安第一味’。”白老爷子脸上带着自豪,开始给众人科普。
“相传是唐玄宗的礼部尚书韦陟家的家厨所创,工序极其复杂。要经过清煮、蒸笼、油炸三道工序,才能做到‘形似葫芦,皮酥肉烂,筷到骨脱’的境界。”
他指着那只鸡:“别看它现在是完整的,但里面的骨头,早就在蒸煮的过程中,被我们用秘法取出来了。不信,你们试试。”
说着,他递给江语希一双筷子。
江语希此刻已经看呆了。
这哪里是菜?这分明是一件易碎的黄金艺术品!
她紧张地接过筷子,手都有些发抖。
“我……我该从哪儿下筷子啊?感觉一碰它就要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