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警察,刺眼的执法记录仪灯光,还有那声“不许动”的厉喝,让原本充满淫靡气息的酒店套房按下了静音键。
陈叔光赤条条地僵在水床上,脑子里嗡嗡作响,一片空白,只剩下一个念头在疯狂回荡:完了!中招了!
到底是混迹江湖多年的老狐狸,最初的惊慌失措过后,陈叔光强行压下内心的恐惧和屈辱,脸上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试图挽回局面:
“阿SIR,误会!绝对是误会!”
陈叔光一边手忙脚乱地扯过被子遮住关键部位,一边指着身旁同样“惊慌”的薇薇说道,“这位是我女朋友!我们…我们就是正常情侣开房玩玩,增进感情嘛!怎么能算嫖娼呢?这位…这位兰香小姐是我干妹妹,过来聊天的,刚到的!”
试图把性质往情侣纠纷或者普通社交上扯,尽量淡化“嫖娼”这个定性。
带队冲进来的是一位面容冷峻的刑警队长,目光扫过床上凌乱的痕迹,又看了看穿着性感内衣、眼神闪烁的薇薇,以及一旁穿着睡袍、看似惊恐实则眼神平静的兰香,嘴角勾起一丝嘲讽的冷笑。
“女朋友?”队长嗤笑一声,语气带着毫不掩饰的鄙夷,“你多大年纪了?她多大年纪?你女儿估计都比她大了吧?还女朋友?骗鬼呢!”
根本不给陈叔光继续狡辩的机会,直接指着房间里的三个人,语气斩钉截铁:“就算退一万步,她真是你女朋友!那房间里现在几个人?三个!一男两女!这在法律上叫什么?叫聚众淫乱!这性质比单纯的嫖娼可严重多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经触及刑法!判你个三年五年,一点问题都没有!”
“聚众淫乱”四个字,如同四把重锤,狠狠砸在陈叔光的心口!变得惨白如纸,冷汗“唰”地一下就冒了出来,顺着肥胖的脸颊往下淌。
他混的是江湖,不是法盲。
他太清楚“嫖娼”和“聚众淫乱”之间的区别了!
嫖娼最多拘留罚款,丢点面子,出来照样是人。
可一旦被定性为“聚众淫乱”,那性质就完全变了,是要进去吃牢饭的!而且刑期不短!他这把老骨头,要是进去蹲几年,别说权势地位,能不能活着出来都是问题!
巨大的恐惧攫住了陈叔光,让他再也无法保持镇定。
什么江湖大佬的体面,什么总话事人的尊严,在冰冷的法律和可能的牢狱之灾面前,统统变得不堪一击。
“我…我要见我的律师!我要打电话!”陈叔光声音发颤,带着最后的挣扎和乞求。这是他目前能想到的唯一救命稻草。
“律师?可以!按规定,你有这个权利。”队长冷冷道,“不过,在律师来之前,麻烦三位跟我们回局里协助调查吧!带走!”
几名干警上前,毫不客气地将衣衫不整的陈叔光、薇薇以及“配合调查”的兰香一并带走。
陈叔光留在酒店楼下望风、负责开车的小弟,早就被另一队埋伏好的警察悄无声息地控制住了,连个报警的电话都没能打出去。
只有一个机灵点、守在酒店外面远处车里的马仔,看到老板被警察押上警车的场面,吓得魂飞魄散,赶紧发动车子溜走,然后手忙脚乱地开始打电话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