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清州”构筑了城市稳定运行的物理屏障,而“法治建设”则是为这种稳定运行注入灵魂、提供根本遵循的系统工程。它意味着权力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利必须在法律的保障下实现,纠纷必须在法律的轨道上解决,社会必须在法律的指引下前行。清州在经历了腐败案对法治的严重践踏后,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生命线。一场旨在将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城市治理血脉的深刻变革,在清州全面深化推进,其目标是将清州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这场“法治建设”的实践,是一场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的系统性重塑,它追求的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完善,更是法治权威的树立和法治信仰的培育。
维度一:科学立法——良法善治的“源头活水”
有法可依是法治的前提。清州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契合清州实际。
· “问题导向”与“急用先行”: 立法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倾斜。例如,针对过去营商环境中的痛点堵点,率先制定出台了《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巩固反腐败成果,加强了对“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的立法探索;为保护生态环境,制定了更严格的地方性环保标准。这些立法举措,精准回应了社会关切,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制保障。
· “民主立法”与“开门纳谏”: 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所有地方性法规草案都通过人大网站、政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召开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干部、行业协会和普通市民的意见。这使得立法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普及法律的过程。
· “立法后评估”与“动态清理”: 建立法规规章常态化清理机制,对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同时,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检验法规的实施效果,为后续立改废释提供依据,确保法律体系的内在协调与时代同步。
维度二:严格执法——法律生命的“有力扞卫”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清州致力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地: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结果向社会公开;执法行为从启动到终结全程留痕、可追溯;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确保合法合规。这三大制度如同“紧箍咒”,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
· “包容审慎监管”的探索实践: 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等领域,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一刀切”执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为其发展留足空间,但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
· “执法监督”体系的强化: 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政府对其部门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执法违法行为坚决纠正和问责。
维度三: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清州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