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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律令初立(1 / 2)

新梦红城 第二十二卷 砥柱中流 第212章 律令初立

《红城暂行律令》的草案,被镌刻在十数块高大的木牌上,立于外城新辟的广场中央。

内容从“杀人者死,伤人者刑,盗抢者罚”,到“均田亩,减赋税,奖垦荒”,条文简洁,却直指根本。

围观的人群密密麻麻,识字者大声念诵,不识字者焦急询问。

一种全新的、不同于贵族特权与豪强意志的秩序,第一次如此清晰地呈现在北境民众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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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数块用整根原木刨平、刷上桐油的高大木牌,如同沉默的巨人,矗立在外城新平整出来的、被命名为“宣政广场”的中央空地。这些木牌比一人还高,上面用浓墨书写着硕大而工整的字迹,即便隔得很远,也能看清轮廓。

这便是刚刚由楚云帆亲自审定、红城高层数次商议后颁布的《红城暂行律令》草案。

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繁复的格式,条文简洁得近乎质朴,却像一把把重锤,敲击在每一个围观者的心上。

木牌上的内容分门别类:

“刑名篇”下,首条便是:“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后面细则列明,故意杀人者偿命,斗殴致伤视情节轻重处以杖刑、劳役或赔偿,偷盗抢劫者按财物价值罚没或服苦役。条目清晰,没有“视身份而定”的模糊空间。

“田亩赋税篇”则写着:“核实丁口,均分田亩,新垦荒地,三年不征。正赋十取一,杂役有偿。” 这意味着,只要在红城管辖范围内登记户籍,就能分到土地,自己开垦的荒地头三年不用交税,正式的田赋只有收成的十分之一,而以往压垮无数农户的无偿杂役,也将变为有偿征发。

“军功授田篇”规定:“战阵斩首,论功行赏,授田晋爵,伤残厚恤。” 明确以军功获取土地和地位,并对伤亡者家庭给予抚恤。

还有“商贸篇”、“诉讼篇”等等,无不围绕着“公平”、“生存”、“秩序”这几个最核心、也最迫切的诉求展开。

广场上,人山人海。

新附的流民、原本的红城居民、甚至还有一些闻讯从周边村落赶来的农夫,将木牌里三层外三层地围得水泄不通。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前所未有的躁动与期盼。

识字的人成了焦点。他们仰着头,大声地、一字一句地念诵着木牌上的条文,声音因激动而微微颤抖。每念出一条,便引起周围一片哗然和议论。

“听见没?杀人偿命!以后那些老爷们的家丁再敢随便欺负人,也得掂量掂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