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芬恩能确定这地方就是阿伯丁猪场,主要还是因为布雷?阿伯丁那出众的身材和特立独行的穿衣风格。
抓捕进行的很顺利,芬恩三拳放倒了布雷·阿伯丁,然后塔米阿伯丁拿着把餐刀尖叫着冲了出来,黑衣美人一枪托打在她脑袋上,她立马倒地不起。
罗斯指挥着警员给俩人上了手铐和脚镣,然后又用绳子给俩人捆了个结实。之后警员们开始搜查。
屋后发现了比利的马车,这让罗斯长舒了一口气。
二楼的衣柜里发现了一具骸骨,被警员打包装在马车上。然后几人发现了关键证据,布雷·阿伯丁居然有写日记的习惯!
正经人谁写日记啊!呸!
罗斯在粗略的浏览过布雷?阿伯丁的日记后,急匆匆的带着俩警员去后山寻找俩人抛尸的尸坑。
最后还是一个警员跑去翡翠牧场又租借了一辆马车,才把这俩凶手拉上。没办法,另一辆比利的马车拉了满满一车的尸体,还有一些证据。
一行人马不停蹄的回到瓦伦丁,开始突击审讯。
阿伯丁猪场原本是一家四口,阿伯丁先生和阿伯丁夫人也不是什么好人。他们表面上是靠养猪为生,暗地里却是坐着黑店般的买卖。
有路过的 人时,阿伯丁先生会热情的邀请别人来家里做客,然后阿伯丁夫人会色诱对方,这成功率很高。
然后夫妻二人就会邀请对方吃饭,心虚的路人自然会降低防备,吃了加料的饭菜或者酒水后,阿伯丁夫人色诱没有成功的会被认为是孬种,扔在荒郊野外的尸坑。
这种没有胆量的家伙醒来自然被吓的魂飞天外,一心逃跑。
如果是色诱成功的,会被认为是胆量够大,毕竟在人家家里,丈夫在一楼的情况下,跟女主人在二楼干些不可描述的事情,没有点儿胆量是做不到的。想想好像还真有点道理···
胆大的人当然回来报复或者报警的几率就大了!所以就把人直接弄死,扔进猪圈里喂猪。但是猪是没有办法把人吃干净的,总会剩下些骨头,特别是头骨。
一开始阿伯丁先生会把骸骨收拾一下弄到后山去埋掉,结果后来干的次数多了,发现好像也没人管。就直接扔在坑里,等坑满了一起埋···
两兄妹就这样从小目睹着母亲和不同的男人上床。然后父亲再扛着这些男人去喂猪···
兄妹俩到了青春期,某些情绪就开始躁动了,但他们常年不跟外人接触,阿伯丁两公母也没空教育这俩孩子。
空有技术,没人切磋啊!
然后好学的兄妹俩就切磋上了。
可同住一个屋檐下,这种事儿怎么能瞒得住呢?
终究,俩人的事情被父母撞破了。
两兄妹笨拙的模仿着父母,用药物放倒了阿伯丁夫妇。
他们把自己的母亲拖去喂了猪。在拖拽父亲的时候,发现以俩人的力量实在太费劲了。毕竟他们只是两个半大孩子。
拖不动怎么办呢?分开拖啊!
就在俩人把自己的父亲拆解开的时候,俩人骨子里的某种东西似乎被激活了。他们对肢解似乎产生了一种快感,但似乎还是差点什么。
于是俩人把自己的父亲给煮了···
在吃完了自己的父亲之后,俩人开始收拾骨头,但站在猪圈前的兄妹俩人,似乎怀念起了自己的母亲。
他们对吃掉自己母亲的猪产生了厌恶,这厌恶逐渐发酵成了痛恨。
他们把所有的猪都杀了,开始享受用刀肢解肉体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