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调查完毕(2 / 2)

对熊国富提供的所谓“证人”进行询问时,这些人面对严肃的调查组,支支吾吾。

前言不搭后语,最后不得不承认是“听别人说的”,“猜测的”,拿不出任何实质证据。

经过一周多周密细致的调查,所有证据都清晰地指向一个结论。

熊国富的举报纯属诬告,是对韩江南,王海两位坚持原则,拒绝其无理要求的正直干部的恶意报复!

石钢厂党委会议室。

厂党委书记李振华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厂纪委副书记孙明汇报调查结果。

“……综上所述,调查组认为,韩江南同志在处理其子韩东与二棉厂子弟冲突事件中,立场坚定,原则性强,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未发现任何利用职权干扰司法公正或包庇纵容的行为,熊国富的举报内容严重失实,是对韩江南同志的恶意诬告!”孙明语气严肃地宣布。

李振华点点头,环视众人:“同志们,事实已经很清楚了,韩江南同志经受住了组织的考验!”

“他不仅没有错,反而展现了一名老党员,老干部高度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原则立场!”

“对于熊国富这种恶意诬告,破坏团结的行为,我们绝不能姑息!必须予以坚决反击,维护组织的威信和干部的清白!”

会议决定:1. 为韩江南同志正名,恢复名誉。

2. 以石景山钢铁厂党委的名义,向京城第二棉纺厂党委发出正式公函,通报调查结果,严正指出熊国富诬告行为的严重性质,要求二棉厂党委严肃处理熊国富,并追究其诬告责任!

3. 将调查结果通报全厂,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市公安局会议室。

市局监察处副处长刘建军向局领导汇报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证实,王海同志在处理什刹海冰场事件中,依法依规,秉公执法,不存在任何徇私枉法行为。”

“熊国富的举报纯属捏造事实,恶意中伤!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性质极其恶劣!”刘建军汇报道。

市局领导脸色铁青:“岂有此理!一个棉纺厂的科长,竟敢如此胆大妄为,诬告我们的公安干部!”

“这不仅是对王海同志个人的侮辱,更是对我们整个公安队伍的挑衅!必须严惩不贷!”

“以市局的名义向第二棉纺厂党委发出正式公函,通报调查结果,严正指出熊国富诬告行为的违法性质。”

“要求二棉厂党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熊国富,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公安机关!”

“将熊国富涉嫌诬告陷害的线索,移交其属地公安分局,朝阳分局依法立案侦查!

几天后,两份盖着鲜红大印,措辞极其严厉的公函,几乎同时送达京城第二棉纺厂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