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兼并合法化:“劝农司”以“兴修水利,优化种植”为名,强势介入地方事务。凡被划入“嘉种适宜区”的土地,无论有主无主,“劝农司”皆有“优先规划、协调置换”之权。凭借此条,林家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合法性”,将大片良田、山林、滩涂纳入掌控。原有地主若配合,尚可得些补偿;若阻挠,便是“阻碍国策,其心可诛”。
2. 人力吸纳制度化:“劝农司”下设“农工营”,以“官办”名义大规模招募流民、贫农,给予优于寻常佃户的待遇,将其编户管理。这些人在为林家耕种的同时,也接受了初步的组织和训练,成为林家潜在的兵源和忠诚的子民。
3. 技术壁垒法典化:章程中明确写入“嘉种培育秘法乃林家不传之秘,受朝廷保护,任何人不得刺探、窃取”。这等于从法律层面,将格物院的技术优势固化下来,任何试图破解的行为,都变成了“违法”。
三、 利益捆绑,构建东南同盟
墨兰深知,独食难肥。她开始有选择地将部分利益分享出去,构建一个以林家为核心的东南利益同盟。
· 她将部分“嘉种”(自然是阉割版)的次级代理权,授予了一些早已依附林家的沿海商贾和士绅,让他们也能从中分一杯羹,从而更加死心塌地。
· 她通过“劝农司”的采购订单,将一些与林家关系密切的工匠作坊、船厂、矿场纳入供应链体系,形成一荣俱荣的利益共同体。
· 对于福建路乃至周边一些态度暧昧的官员,她则通过“劝农司”的“协理”名额、“功绩”分润等方式,进行拉拢腐蚀,在官场中埋下更多钉子。
四、 终极试探,埋下未来之因
在郑望之即将离开福州前,林墨兰设下了最后一道试探。
她以“确保嘉种安全,应对日益猖獗之海盗”为由,提出“劝农司”护卫需配备一定数量的“强弩”与“快船”,并请求朝廷给予“临机专断之权”,即在遭遇明确威胁时,可先行反击,事后报备。
郑望之闻言,脸色骤变。强弩乃军国利器,私藏等同谋反!“夫人,此议万万不可!护卫之事,已属破例,焉能再配军械?”
林墨兰没有强求,只是叹息道:“既是朝廷法度,民妇自当遵守。只是……望朝廷能体谅我林家守护之艰难,若因武力不济致使神物有失,民妇恐无颜面对陛下与天下百姓。”
她以退为进,并未在此事上纠缠,却将一个“朝廷法度可能阻碍嘉种保护”的印象,深深植入了郑望之以及未来可能关注此事的所有朝廷大员心中。这颗种子,在将来某个关键时刻,或许就会生根发芽。
送别郑望之的船队,林墨兰立于码头,海风吹拂着她的衣袂。
“母亲,郑望之答应了这么多条件,朝廷会认吗?”林嘉在一旁问道。
“他会尽力促成。”墨兰淡淡道,“因为这份章程,不仅能给朝廷带来实利,更是他郑望之的政绩。至于将来……”她嘴角微扬,“章程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我们掌控着粮食、技术和这片海,章程的解释权,就在我们手中。”
她看着远方,目光已然超越了眼前的福州,投向了更广阔的天地。“劝农司”只是一个开始,一个完美的跳板。借助它,林家将更快地完成资本、土地、人力的终极积累,为那个“不起兵、不称帝,却要成为规则制定者”的宏大目标,迈出最坚实的一步。
(第521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