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小说网 > 女生言情 > 天下一帝秦始皇 > 第51章 仲父的嘉许与心底的波澜

第51章 仲父的嘉许与心底的波澜(1 / 2)

朝会散去,那肃穆而压抑的气氛仿佛被殿外涌入的空气悄然稀释。文武百官们怀揣着各异的心思,躬身退出宏伟的正殿。他们中的许多人,在经过偏殿那仍在微微晃动的珠帘时,仍忍不住用眼角的余光飞快地瞥上一眼,试图捕捉到那个小小身影的踪迹,脑海中回荡的,依旧是那清亮稚嫩却又冰冷彻骨的“法立则威行,威行则国强”的论断。今日之后,无人再敢将这位年仅六岁的太子,仅仅视为一个需要呵护的稚子。

嬴政随着父王和吕不韦,移步至殿后一处更为精致却也更为私密的暖阁。这里的熏香不如正殿浓烈,光线透过雕花的窗棂,显得柔和了许多,但空气中弥漫的那种无形的、关乎权力与未来的张力,却丝毫未减。

果然,刚一落座(子楚居于主位,吕不韦与嬴政分坐两侧),吕不韦便率先开口,打破了这短暂的沉寂。他脸上洋溢着一种毫不掩饰的、近乎灿烂的笑容,那笑容如此具有感染力,仿佛刚才在朝堂上被太子直言“遗祸无穷”的并非他的提案一般。

他转向秦庄襄王子楚,语气中充满了由衷的赞叹(至少听起来是如此):“大王!今日太子殿下于朝堂之上,真可谓一语惊四座,石破天惊啊!” 他微微侧身,目光落在嬴政身上,那目光里充满了欣赏、欣慰,如同一位匠人终于看到了自己精心雕琢的璞玉绽放出夺目光彩。“天纵奇才!见解之深刻,逻辑之缜密,尤其那句‘法立则威行,威行则国强’,更是直指我大秦强盛之根基,远超臣之预期!实乃大秦之福,社稷之幸!”

他毫不吝啬赞美之词,每一个字都掷地有声,显得极为大度和豁达,仿佛太子的卓越,就是他吕不韦最大的成功与欣慰。

子楚看着自己这个儿子,心情亦是复杂难言。惊愕过后,自然是巨大的喜悦和自豪。他伸手,习惯性地想去摸摸嬴政的头,就像寻常父亲对待出色的儿子那样。然而,手伸到一半,却微微顿了一下。眼前的嬴政,身姿笔挺地跪坐在那里,眼神平静,方才在朝堂上散发出的那种冰冷气场似乎已然收敛,但一种无形的、初具雏形的威严,却仿佛已然萦绕其身。

子楚的手最终还是落在了嬴政的头上,轻轻抚摩了两下,语气中带着难以抑制的激动与感慨:“我儿……真的长大了!竟有如此见识!父王……父王心中甚慰!” 他顿了顿,似乎想找出更恰当的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最终却只是重复道:“甚慰啊!”

这欣慰是真实的。哪个父亲不望子成龙?尤其是一位君王,看到继承人如此早慧、如此不凡,那种后继有人的踏实感,足以冲散许多忧虑。然而,在这欣慰的底层,一丝极其微妙、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如同水底的暗流,悄然涌动。是自豪,但似乎……也有一点点被那光芒无意间刺到的、轻微的恍惚。儿子的成长速度,快得超乎想象,那雏凤清声,不仅震慑了群臣,似乎也让他这位父亲,隐约感受到了一种……压力?一种“青出于蓝”可能带来的、身份与情感上的微妙失衡。这感觉一闪而逝,快得让他自己都来不及捕捉,更不愿深究。

他迅速将这点异样情绪压下,借着吕不韦的话头,也是基于方才朝堂上已然倾斜的态势,做出了最终决断,声音恢复了君王的沉稳:“既然太子与蒙老将军等皆认为剿优于抚,那便依我儿之见。蒙骜老将军!”

侍立在一旁的内侍立刻躬身应诺。

“传寡人诏令,北地流寇之事,全权交由上将军蒙骜处置,务求速战速决,永绝后患!” 这道命令,彻底为今日的朝议画上了句号,也标志着嬴政人生中第一次正式参与国政,便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果,并且是以一种如此强势的方式。

“老臣领旨!” 蒙骜声如洪钟,显然对这个结果十分满意。他告退时,又特意向嬴政投去一个激赏的眼神,这才大步流星地离去。

暖阁内,暂时只剩下了“一家人”。

吕不韦脸上的笑容未曾减退,反而更添了几分探究的意味。他身体微微前倾,以一种长辈兼师者的温和姿态,看向嬴政,开始了新一轮的“问话”。这问话,看似是出于关心和鼓励,实则是更深层次的评估与试探。

“太子殿下,”吕不韦的声音放缓,带着引导的意味,“方才朝堂之上,殿下思虑周全,令臣叹服。不知殿下是如何想到,‘招抚’之举,长远来看,竟可能‘遗祸无穷’的?可是近日读《韩非子》有所得?”

他问得具体,目光也紧紧锁定着嬴政,不放过他脸上任何一丝细微的变化。他想知道,这番言论,究竟是灵光一现的聪慧,还是真正建立在对法家思想深刻理解基础上的独立判断?是记住了他教授的条文,还是已经能够灵活运用于复杂的现实情境?

嬴政抬起眼眸,迎向吕不韦的目光。那眼神清澈见底,如同山涧未被污染的溪流,坦诚得几乎让人无所适从。他没有丝毫怯场,也没有因为刚刚受到高度赞扬而流露出得意,只是用一种平铺直叙的、与他年龄不符的冷静语气回答道:

“回仲父,读《韩非子·五蠹》篇有言,‘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又言‘民固骄于爱,听于威矣’。吏师贾亦常教导,法之威严,在于其必行,在于其平等,无分贵贱,触之必究。” 他顿了顿,似乎在组织语言,将书本知识与自己的思考融合。

“儿臣便想,那些流寇,劫掠村庄,杀伤吏民,已然是‘犯禁’之举,触犯了我大秦律法。若因其势大或为省事,便以粮秣官职招抚,等同于告诉所有人,触犯律法者,非但可以不受惩罚,甚至可能获得奖赏。那么,日后若有其他生活困苦之人,或是本就心存侥幸、好逸恶劳之徒,是否会竞相效仿?长此以往,法令的威严何在?‘民听于威’又从何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