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战野不情不愿地应了,磨磨蹭蹭往外走,走到门口又回头喊:“买就买!但我跟你们说,我媳妇儿昨天帮王大爷抬水缸,一口气抬了三趟!村头李寡妇都夸她能干!”
林薇薇脸一红,抓起扫帚就扔过去:“闭嘴!”
陆战野笑着躲开,跑远了还在喊:“我媳妇儿力大如牛,一掌能劈碎十块砖头!厉害吧——”
温乐瑜看着林薇薇气红的脸,忍不住笑了。想起刚穿来时,两人发现错嫁的乌龙,在被窝里哭了半宿——书里原主嫁给哥哥陆战霆,因为胆小懦弱,被恶婆婆磋磨致死;而林薇薇本该嫁的弟弟陆战野是个混不吝,原主闺蜜嫁给她后,被连带下乡当知青,病死在异乡。
“哭有啥用?”当时林薇薇抹掉眼泪,眼里闪着狠劲,“书里写的是原主,不是咱们!陆战野那混球我来收拾,恶婆婆你别管,看我怎么治她!”
后来的事温乐瑜记得清楚——婆婆第一次刁难她,让她天不亮就去挑水,林薇薇直接把水桶劈成了两半,叉着腰说:“妈,不是我说你,家里俩壮劳力,让个姑娘家挑水,传出去不怕人笑陆家教养差?”气得婆婆半天说不出话。
而陆战霆,这个本该对原主冷漠的糙汉,却在她被刁难时,默默把水缸挑满;在她被村里小孩嘲笑“城里来的娇小姐”时,不动声色地把那几个小孩的裤脚扎在一起,让他们摔了个屁股墩。
“在想啥?”陆战霆的声音拉回她的思绪,他不知什么时候洗了澡,换了身干净的蓝布褂子,手里拿着个红布包,“给你的。”
温乐瑜接过来打开,里面是块碎花布料,摸起来滑溜溜的,是现在最时兴的的确良。
“昨天去镇上买的,”他难得有点不自在,耳尖发红,“看你总穿灰扑扑的,衬得脸太白了。”
温乐瑜心里一暖,刚想说谢谢,就见林薇薇凑过来,手里举着个亮闪闪的东西——是块上海牌手表,表带还缠着红绳。
“陆战野那混球送的,”林薇薇嘴上嫌弃,嘴角却翘得老高,“说啥‘我媳妇儿就得戴最好的’,切,谁稀罕。”
话刚说完,院门外传来陆战野的大嗓门:“薇薇!我给你买了桃酥!还有供销社新来的雪花膏!你试试,比城里的还香!”
林薇薇脸一红,拎着手表就往屋里跑,嘴里嘟囔着“谁要他的东西”。
温乐瑜看着她的背影,又看看身边陆战霆紧绷的侧脸,突然觉得这错嫁的乌龙,或许是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陆战霆见她笑,也跟着咧了咧嘴,露出点憨厚的样子:“笑啥?”
“没什么,”温乐瑜踮脚,飞快地在他脸颊亲了一下,然后红着脸跑回屋,“粥……粥我会喝完的!”
陆战霆愣在原地,手抚上被亲过的地方,半天没动,直到远处传来操练的号角声,才猛地回神,耳根红得能滴出血来,嘴角却忍不住往上扬。
院墙外,陆战野还在跟人炫耀:“我媳妇儿昨天抬水缸,比我哥还快!厉害吧?”
屋里,温乐瑜咬着馒头,听着外面的吵闹,看着窗台上陆战霆偷偷放的、用布包好的红糖块,突然觉得,这本书的结局,好像早就被她们改得面目全非了。
那些早死的命运,下乡的苦日子,似乎都变成了远处的云烟,眼前只有糙汉的温柔,闺蜜的咋咋呼呼,和混不吝小叔子藏不住的炫耀。
这样的日子,甜得像刚熬好的小米粥,暖乎乎的,熨帖了所有胆怯与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