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县衙,公堂肃穆。
“威——武——” 水火棍敲击地面的沉闷声响,伴随着衙役低沉的堂威,营造出森严法度之地特有的压抑。明镜高悬的匾额下,李县令正襟危坐,官袍整肃,面色沉凝如铁。尽管他内心深处对案件最终牵扯出的“鹤羽”线索感到阵阵不安,但此刻人赃并获,铁证环环相扣,在众多旁听乡绅百姓的注视下,他必须维护朝廷法度的无上尊严,将此案做个了断。
惊堂木重重拍下,声震屋瓦,尘埃为之簌簌而下。
“带人犯赵月蓉!”
赵月蓉被两名衙役押解上堂,她早已失了那份异样的冷静,步履蹒跚,形销骨立,如同被抽走了所有魂魄,只余一具空洞的躯壳。她对伪造印鉴、挪用五千两官银、以及以下毒手段杀害陈文远之罪行供认不讳。陈述罪状时,声音低沉而麻木,仿佛在念诵一段与己无关的判词。唯有当李县令依照《大胤律》,历数其罪,最终判处“斩立决,秋后处刑”时,她的身体才几不可察地剧烈颤抖了一下,空洞的眼中闪过一丝极其复杂难明的情绪——那并非单纯的恐惧,更像是一种扭曲的解脱,以及一种沉入无边黑暗的、更深沉的绝望。
柳依依被传唤上堂,虽面色依旧苍白,惊魂未定,但经查实与凶案并无直接干系,当堂释放。她走过赵月蓉身边时,目光复杂地瞥了一眼那跪伏在地的身影,眼中既有劫后余生的后怕,也有一丝难以言喻的、物伤其类的怜悯。
赵氏亦被带上堂,身为正室,纵容亲属行凶作恶,管家不严,更因一己私念(恐惧旧恶暴露、维护自身地位)而试图包庇遮掩,险些酿成更大冤狱,被判当庭杖责二十,罚没部分家产充公,并责令其于家中佛堂清修思过,非召不得出。听到判决,她终于支撑不住,瘫软在地,涕泪横流,不知是杖责的恐惧居多,还是悔恨与未来在族中难以立足的绝望更甚。
法理雪沉冤。 陈文远被害一案,至此在官府的卷宗上,可谓真相大白,元凶认罪伏法,相关失责之人亦得惩处。堂外围观的百姓议论鼎沸,既有对凶犯蛇蝎心肠的唾骂,也有对官府办案神速、明察秋毫的赞许,更不乏对高门深宅内这等龌龊丑事的唏嘘感慨。在明面的律法之下,正义似乎已然得到伸张。
然而,退堂之后,后衙书房内的气氛,却与公堂之上那象征性的“明朗”判若两地,凝重得几乎能滴出水来。
赵雄将永济质库中查获的蓝皮账簿与那叠火漆密信,郑重呈于李县令案前,并压低了声音,详细禀报了其中“鹤羽”徽记的发现,以及其与西山旧案中隐约浮现的“云鹤”组织之间可能存在的重大关联。
李县令听着赵雄的陈述,手指无意识地、一下下敲击着坚硬的紫檀木桌面,发出沉闷的“笃笃”声,脸色随着叙述的深入而阴晴不定,最终沉凝如水。待赵雄言毕,他沉默了许久,书房内只余灯花偶尔爆开的轻微噼啪声。半晌,他方才缓缓开口,声音带着一种刻意压低的、近乎耳语的凝重,仿佛怕被窗外潜藏的影子听去:
“赵捕头,此案既已了结,凶徒认罪画押,依法论处,便该当如此,告慰亡灵,平息物议。至于这账簿、密信……”他目光扫过那几样证物,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忌惮,“其中或有些隐晦记载,牵扯或许甚广,虚实难辨。或许,只是那赵月蓉为混淆视听而故布疑阵,或仅涉及一些商贾间不便为外人道的隐秘勾当,未必……未必真与什么耸人听闻的‘组织’相关。”
他抬起眼,目光极具压迫感地扫过赵雄,以及静立一旁、垂眸不语的林小乙,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定调:“西山旧案,牵扯军械,风波方才初平,上官屡次训诫,府衙上下,当以地方靖安、民生稳定为第一要务!此事,到此为止,最为妥当。这些证物,”他指了指账簿和密信,“暂且封存入库,列为机密。勿要再节外生枝,凭空臆测,以免引得流言四起,人心惶惶,于我县之安稳大局,有百害而无一利。”
暗潮涌新澜。 这便是不打算,亦不敢深究了。
赵雄眉头紧紧锁成一个川字,嘴唇翕动了几下,胸膛微微起伏,似乎想据理力争,将此中蕴含的巨大风险直言相告。但当他触及李县令那讳莫如深、甚至带着一丝警告意味的眼神时,到嘴边的话终究还是被强行咽了回去,只余一声沉重的呼吸,抱拳涩声道:“……是。属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