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他们……为何要这么做?”张煌的声音有些干涩。
“因为傲慢。”李信看着天边的浮云,缓缓说道,“在那些欧罗巴人眼中,他们是上帝的选民,是文明的代表。而那些印第安人,不过是长着人样的野兽,他们的土地,他们的金银,甚至他们的生命,都可以被肆意掠夺。他们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而是在‘净化’一片野蛮的土地。”
“这种根植于血脉和信仰的傲慢,比任何刀剑都更加可怕。”
李信转过头,目光灼灼地看着张煌。
“朕派你去美洲,不仅仅是去复仇,去杀人。朕要你,用镇远号的305毫米主炮,去打碎他们那可笑的傲慢!用我大华的律法,去在那片土地上,重新定义,什么才是真正的‘文明’!”
“朕要你告诉他们,在这颗星球上,唯一有资格评判谁是文明、谁是野蛮的,只有我大华!”
张煌的心,被这番话深深震撼。他终于明白了自己此行的真正意义。
他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将军,而是一个文明的传播者,一个新秩序的缔造者。
他单膝跪地,声音铿锵有力:“陛下放心!末将此去,若不能将龙旗插遍美洲,提着欧罗巴诸国总督的头颅回来见您,末将的头,便永远留在那里,为我大华的英魂,镇守那片新大陆的海岸!”
李信扶起了他。
“去吧。朕在长安,等你的捷报。”
几天后,那个一直抱着腿骨的男孩,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完整的话。
王夫之惊喜地发现,这个孩子有着惊人的语言天赋,他学会汉语的速度,远超其他人。
通过这个名叫“石风”的男孩断断续续的、夹杂着泪水与仇恨的叙述,一个更加完整、更加血腥的美洲地狱,展现在了李信面前。
石风的部落,曾是那片森林中最强大的部落。他们信奉自然之神,与万物和谐共处。直到有一天,一群“白皮魔鬼”来了。
他们带来了闪闪发亮的玻璃珠,换走了部落的黄金。
然后,他们带来了能喷火的“雷神之杖”(火枪),杀死了部落最勇猛的战士。
他们占领了部落的圣山,在上面挖掘,寻找更多的黄金。他们强迫男人们去当矿工,稍有懈怠,便是一顿毒打。
最后,他们连女人和孩子都不放过。
石风永远忘不了那一天。他的父亲,部落的酋长,因为反抗,被绑在木桩上,被活活剥皮。他的母亲,为了保护他,被一名军官用长剑刺穿了胸膛。
他在母亲的尸体下,躲了一天一夜,才逃了出来。他带走的,只有母亲的一截腿骨。
“魔鬼……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这是石风对李信说的最多的话。
李信将那截打磨光滑的腿骨,交到了张煌手中。
“带着它。”李信的声音,冷得像冰,“到了美洲,找到杀他父母的凶手。然后,让这个孩子,亲手用这根骨头,敲碎他的脑袋。”
张煌接过那截沉甸甸的骨头,郑重地点了点头。
他知道,这不再是一截普通的骨头。
它承载着一个部落的血海深仇,承载着一个文明的无尽屈辱。
它将是第三舰队的图腾,是这场远征,最原始、也最坚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