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儿混了半个月,每天来,一样都没重复过。”
“半个月算啥?我都一个月了!从第一家吃到最后一口,还没吃完呢,关键是——每样都绝了!”
“嘿嘿,你们都不如我。
三个女朋友全跟我掰了,理由就一个——‘你天天往美食街跑,连亲我都没空’。
我说,爱情这玩意儿是过期酸奶,可这美食街,是我一辈子的家。”
苗侃听着,差点笑出声。
他忽然想起前阵子那个外国记者,说好三天吃遍整条街,挑出前十名。
结果呢?三个月过去了,人从一百三十斤长到一百九,快两百了。
还没吃完,更别说排名了。
想到这儿,苗侃忍不住咧嘴笑了。
但这次,他不是为美食街得意。
是为整个中餐,感到自豪。
“苗老板,鸡好了没啊?我都快饿成纸片人了!”一位顾客搓着手,眼巴巴地盯着厨房。
“快了,稍等会儿。”
苗侃掐了掐时间,转身朝里走。
一推门,香得人魂儿都快飘了。
十几个厨师排成一列,眼睛黏在锅上,那眼神——恨不得把眼球长成手,直接捞肉吃。
他们按苗侃配的料,连做了好几锅。
这会儿,满屋子全是香得能让人打滚的味儿。
闭上眼,脑子里都能冒出来那只鸡:皮泛油光,肉糯得跟蜜糖似的。
楚西南更离谱,张大嘴猛吸了一口空气,吧唧两下:“哇,这空气……是烧鸡味儿的。”
得,馋出幻觉了。
喝西北风都喝出幸福感了。
苗侃看了他一眼,满眼同情。
转头对厨师喊:“行了,开锅!先放凉,再开卖。”
很快,一只只烧鸡就被端上窗口。
“我靠!这玩意儿会发光吧?!”一个食客刚接过,就忍不住猛吸一口。
那鸡,通体金黄带红,油润润地泛着光,在灯下像镀了层金边。
香味更是霸道——闻着就腿软,鼻子自己往上贴。
那群喊着“今天必须吃肉”的体育生,真就在那儿杵了一天。
下午六点来,硬是熬到晚上十点。
现在闻着味儿,肚子早就空得能掏鸟窝。
眼看着别人一个个领了鸡,饿得差点把地板啃穿。
柳柯一拿到鸡,手都在抖:“我滴乖乖,这鸡……真在发光!”
他二话不说,撕下一条鸡腿,一口塞进嘴里。
刹那间,整个人像被雷击中:“这鸡肉……软到没边儿了!”
“我从不吃皮!可这皮!又嫩又弹,不腻不油,配上里头的肉,两口一只腿!”
“骨头?早酥成渣了!嚼都省了,直接吞,骨头缝儿里全是香味!”
“今晚做梦,都得是这味儿!”
他正美得找不着北,突然觉得手里一轻。
低头一瞅——
鸡没了!
整只鸡,凭空消失!
“谁偷我鸡了?!”柳柯瞬间炸毛,猛地回头扫视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