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的獬豸雕像在阳光下闪烁着冷峻的金属光泽,其投下的阴影,仿佛不仅笼罩着衙门前的一方石板地,更悄然覆盖了整个帝国的权力版图。警察制度的建立,如同为帝国躯体嫁接了一条敏锐的神经;最高法院的设立,则是植入了一颗追求律法公正的强健心脏。然而,心脏的搏动,神经的传导,都需要一个更根本的框架来定义其节奏与边界——那就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天启皇帝江辰登基之初,曾颁布过一部《钦定天启宪法》,其文简约,更多是宣誓皇权神圣、帝国一统,并初步勾勒了行政、司法等架构的雏形。在当时,这已是一次石破天惊的创举,为后续改革提供了法理上的“名分”。但历经警察改制、司法独立等一系列深刻变革后,这部开国宪法已显得过于粗疏,如同一件孩童的衣衫,再也无法束缚帝国这具日益强健、结构日趋复杂的成年躯体。
矛盾,在细微处积累,最终在“钱袋子”的问题上爆发。
依照旧例,帝国赋税征收、国库开支,名义上虽需皇帝批准,但具体运作由户部及地方官府把持,其中腾挪空间巨大,积弊丛生。如今,江辰欲推行全国义务教育、兴建跨省铁路网、扩建海军舰队,每一项都是吞金巨兽,需巨额财政支持。当他要求户部统筹规划,并接受新成立的审计部门(隶属于都察院,但试图独立运作)监督时,遭到了户部及相关既得利益集团的软抵抗。程序拖延,数据模糊,甚至暗中传出“与民争利”、“耗竭国库”的流言。
与此同时,由各地商会、新兴工厂主、部分开明士绅代表组成的“咨政院”(议会雏形),其影响力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而不断扩大。他们开始大胆地要求对财政预算拥有“知情权”与“评议权”,认为“既纳重税,当知用途”。这无疑触动了皇权最敏感的神经。
养心殿的御案上,一边是户部呈送的、语焉不详的明年预算草案,另一边是咨政院联名上书、措辞日渐强硬的《请明定财政权限疏》。江辰看着这两份文书,手指无意识地敲打着桌面,眼神深邃。
他完全可以凭借无上皇权,强行通过预算,压下咨政院的声音。但这无异于饮鸩止渴。没有透明和监督,再好的政策也会在执行中变味,滋生腐败,最终失去民心。而若放任咨政院权力无限扩张,又恐形成尾大不掉之势,挑战皇权核心。
问题的根源,在于权限不清。皇帝的权力边界在哪里?咨政院究竟是个咨询机构,还是能分享部分权力的准议会?政府的行政权、最高法院的司法权、以及这新兴的“议政”权,彼此间如何制衡,又如何协作?
“是时候了。”江辰喃喃自语。他需要一部更精密、更现代的宪法,来为这个被他亲手改造的帝国,划定清晰的跑道,让各方力量在规则内奔跑,而不是在迷雾中碰撞、倾轧。
这一次,江辰没有急于在朝会上抛出议题。他首先在极小范围内,召见了首席大法官陆明远、咨政院议长(一位德高望重的致仕阁老)、新任警察总署署长以及几位心腹重臣,进行非正式磋商。他抛出的核心问题只有一个:如何既能保障帝国最高效率的前进动力,又能防止权力滥用,并给新兴阶层提供制度化的参与渠道?
磋商是激烈而艰难的。陆明远强调司法独立必须由宪法保障,咨政院议长则力争扩大咨政院的审议范围,军方代表担忧权力分散会影响战争效率。江辰耐心地听着,像一个高明的工匠,仔细分辨着每一块材料的特性。
在经过充分的幕后酝酿后,一场注定载入史册的御前会议,在气氛肃穆的乾清宫东暖阁召开。与会者除了内阁大学士、六部尚书,还有最高法院大法官、咨政院核心代表,规模空前。
江辰开门见山,宣布将启动《天启宪法》修订工程。他首先定下调子:“此次修宪,非为削弱皇权,乃是为巩固国本,明确权责,使朕与百官、与天下万民,皆知所行止,共赴盛世。”
然而,当修宪小组(由各方代表组成)拿出初步草案供讨论时,暖阁内瞬间如同投入滚油的冷水,炸开了锅。
草案中最核心的改动有三:
一、明确皇帝权限: 皇帝为帝国元首,军队最高统帅,拥有最终决策权、官员任免权、对外宣战媾和权。但涉及国家年度预算、重大税种调整、重要法律颁布,需事先征询咨政院意见,若咨政院多数反对,皇帝虽可强制推行,但需做出说明并记录在案(一种软性制约)。皇帝有权解散咨政院,但需在限定时间内重新选举。
二、扩大咨政院职能: 咨政院拥有对财政预算、重要法律的审议权(虽非最终否决权,但意见具有重要影响力),拥有对官员的质询权,并可接受民众请愿。
三、确立权力分立原则: 明确行政(内阁及各部)、司法(最高法院及各级法院)、议政(咨政院)三权相对独立,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的基本原则写入宪法。
“陛下!此议万万不可!”一位守旧派老臣当即跪倒,涕泪交加,“咨政院何等机构,岂可干预预算、质询大臣?此乃牝鸡司晨,乱政之源!长此以往,君不君,臣不臣,国将不国啊!”
“陛下,三权分立之说,源自泰西,不合我朝国情!天子受命于天,统御万方,岂可与臣工分权制衡?”另一位大臣慷慨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