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为富国之法中的农田水利法。
鼓励垦荒,兴修水利,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高下出资兴修水利,也可向州县政府贷款。
水利工程广为修建,保证了灌溉;耕地面积增加,农业生产发展,政府税收增加。
但在一定程度上,兴修水利数量逐渐成为官员政绩考核标准,
一些地方政府强制百姓修建水利,也加重人民负担。】
【还有其他的富国之法。
设置方田均税法,下令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
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
立下市易法,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其三为均输法,设立发运使,掌握东南六路生产
情况和政府与宫廷的需要情况,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收购和运输。】
【强兵之法,
保甲法: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民户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农
闲时集中,接受军事训练。
裁兵法:整顿厢军及禁军,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
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置将法:废除更戍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
负责本单位军队的训练。】
【保马法:将原来由政府的牧马监养马改为由保甲民户养马。
保甲户自愿养马,可由政府给予监马或者给钱自行购买,并可以免除部分赋税。
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军器监法:督制造兵器,严格管理,提高武器质量。】
【改革科举制度:颁布贡举法,废除明经科,而进士科的考试则以经义和策论为
主,增加法科。
整顿太学:实行分上、中、下三班不同程度进行教学的太学三舍法制度。
惟才用人:重视对中下级官员的提拔和任用,使许多低级官员和下层士大夫得到发
挥才干的机会。】
【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
神宗的祖母曹太后和母亲高太后亦向神宗哭诉“王安石乱天下”。
宋神宗对变法产生怀疑,变法遭受重挫。
1076年王安石辞去宰相,隐居江宁,法令陆续被废止。
1085年宋神宗去世。宋哲宗即位初,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几乎全被废掉,史称“元佑更化”。
变法彻底失败。】
【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
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
从新法实施,到新法被守旧派所废,其间将近十五年。
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
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强兵”自的效果是十分显着的。】
【王安石变法在中国传统的史学评论中是被基本否定的。
按照传统的评价,王安石变法之“急政”或“苛政”本身有问题,
引起激烈的“党争”,所以导致北宋的灭亡。
对王安石变法评价的转机出现在近代,当时国人面对西方列强的“船坚炮利”,
急欲变法而“富国强兵”,遂使商鞅、王安石等都得到肯定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