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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成功拿下黑市卖皮(2 / 2)

虎子立刻从背上解下砍刀,刚要动手,就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和狗叫声。“是我。”林父的声音传来,他牵着黑子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一盏马灯。马灯的光芒照亮了地上的猞猁,林父蹲下身看了看,感慨道:“这畜生是真聪明,躲了咱们三天,可惜还是玩不过猎人。”

“爹,您怎么来了?”林逍问道。“听到枪响就知道你们得手了,牵着黑子过来看看,万一有漏网之鱼也能帮衬一把。”林父拍了拍黑子的头,黑子对着猞猁的尸体低吼了几声,像是在宣泄之前的敌意。“这皮子虽然枪眼多了点,但多数在上半身,下半身完好,鞣制好了还是能卖不少钱。”林父指着猞猁的尸体说,“剥皮的时候小心点,别把皮子割破了。”

林逍和虎子按照林父教的方法,先从猞猁的后腿处划开一道口子,然后一点点把皮子和肉分离开。猞猁的皮很厚实,上面还带着短而密的绒毛,摸起来很顺滑。两人小心翼翼地操作着,生怕割破皮子,林父则在一旁指挥,时不时递过工具。半个多小时后,一张完整的猞猁皮终于剥了下来,虽然前胸和肩膀处有几个枪眼,但整体还算完好。

“把肉也带上,回去炖着吃,猞猁肉虽然粗糙,但也是野味。”林父说道。虎子把猞猁皮铺在地上,用干草擦了擦上面的血迹,然后卷起来扛在肩上,林逍则提着猞猁的尸体,三人牵着黑子往家走。月光下,三人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养殖场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回到家,林母已经醒了,听到动静连忙开门:“怎么样?得手了吗?”“娘,搞定了!”虎子兴奋地把猞猁皮放在堂屋的八仙桌上,“您看这皮子,多厚实!”林母凑过来一看,笑着说:“好东西!明天鞣制好了,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林逍和虎子去洗漱了一番,换上干净的衣服。林母则去厨房烧水,准备处理猞猁肉。林父坐在堂屋,看着桌上的猞猁皮,对林逍说:“明天鞣制皮子的时候,用碱水多泡几遍,把血迹洗干净,再用硝石鞣制,这样皮子才会柔软耐用。”林逍点点头:“知道了爹,我明天一早就弄。”

躺在床上,林逍却没有丝毫睡意。他想起虎子住的那间老房子,虽然去年翻修过,但墙壁还是有些漏风,屋顶的瓦片也该换了。虎子跟着他一起办养殖场,拿的份子钱一直比自己少,说是自己年纪小,应该多拿点。林逍心里一直过意不去,这次猞猁皮卖了钱,正好给虎子建新房——这是他早就有的想法,好兄弟就该有福同享。

第二天一早,林逍就起了床,按照林父教的方法鞣制猞猁皮。他先把皮子泡在碱水里,泡了两个小时,然后用刷子把上面的血迹和油污刷干净,再把硝石磨成粉,均匀地撒在皮子的内侧,反复揉搓,让硝石粉充分渗透到皮子里。虎子也过来帮忙,两人一边揉搓皮子,一边聊着建新房的事。“哥,建新房得不少钱,我自己有钱,不用你出钱。”虎子说道。

“跟我还客气什么?”林逍拍了拍他的肩膀,“养殖场能有今天,你的功劳最大。这猞猁皮卖了钱,就当我给你的建房补贴,必须收下!”虎子眼眶一热,想说什么,却被林逍打断了:“别说了,就这么定了。等卖了皮子,咱们就去镇上找瓦匠,选个好日子动工。”

接下来的三天,林逍每天都要给猞猁皮翻晒、揉搓,确保皮子鞣制得柔软有光泽。第三天下午,猞猁皮终于鞣制好了,呈深褐色,上面的绒毛依旧整齐厚实,虽然前胸和肩膀处有几个枪眼,但下半身完好无损,算得上是张上等好皮。林逍把皮子卷成紧实的圆筒,用粗麻绳捆好,外层再裹上一块不起眼的粗麻布,对虎子说:“我明天骑我那辆长江750去县城,找猴子领路去黑市。这东西金贵,明面上不敢交易,得晚上去。”

第四天一早,林逍推着院子里的长江750摩托车出门。这是他作为民兵副团长的配备,车身军绿色的漆色虽有些磨损,但发动机运转依旧强劲,在村里是人人羡慕的装备。他把裹着猞猁皮的麻布卷绑在摩托车侧架上,又从墙上挂着的武装带里取下54手枪——这也是民兵副团长的标配武器,他熟练地检查了弹夹,别在腰上,外面套着件宽松的粗布褂子刚好遮住。一切准备就绪,林逍跨上摩托车,“突突突”的发动机声打破了村子的宁静,朝着县城方向驶去。

赶到县城时刚过晌午,林逍没有绕路,直接骑着摩托车拐进猴子家所在的胡同。猴子本名叫侯三,是县城里有名的“活络人”,专做牵线搭桥的生意,林逍之前打猎得到的一些普通皮毛,都是通过他换成票据或现金的。看到林逍骑着重机过来,猴子连忙从院子里迎出来,压低声音说:“林逍兄弟,你可来了!那东西带来了?”林逍点点头,把摩托车直接停在院子角落,跟着猴子进了屋。“这东西太扎眼,明面上没人敢收,得等晚上黑市开了再去。”猴子给林逍倒了杯茶,“黑市在城南的废弃窑厂,是谢秉义那伙人组织的。谢秉义是县城里的盲流子头,手底下有十几个小弟,还有把仿制的五四,你可得小心点。”

林逍喝了口茶,沉声道:“我知道他。上次我来县城换粮票,见过他一次。”他顿了顿,又说:“晚上你不用跟我去,我自己去就行。你告诉我具体位置,还有黑市的规矩。”猴子连忙说:“规矩倒是没什么,就是别大张旗鼓,交易时尽量低调,万一遇到联防队查房,就往窑厂后面的地道跑。我给你画个路线图,从后门进最安全。”说着,猴子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几笔就画好了路线。林逍收好路线图,在猴子家歇了一下午,傍晚时分,他找了块黑布蒙住下半张脸,只露出眼睛,又把裹着猞猁皮的麻布卷重新捆了捆,确保只露出一小截毛茸茸的尾巴在外面——这样既显眼又不张扬,遇到情况能随时抱起就跑。

天黑透之后,林逍从猴子家院子里推出长江750,按照猴子给的路线图往城南废弃窑厂赶。他没有直接开到大门口,而是把摩托车停在窑厂后门百米外的胡同口——这里有阴影遮挡,不容易被察觉。步行绕到后门时,果然没看到看守,他猫着腰溜了进去。窑厂里面别有洞天,原本烧砖的窑洞被改造成了一个个小摊位,有人在卖粮食,有人在卖布料,还有人在卖走私的手表和收音机,空气中弥漫着烟草味和汗味。林逍找了个靠近角落的位置蹲下,把麻布卷放在身边,故意把那截猞猁尾巴露在外面,然后低着头,假装整理衣服,实则用余光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没多大会儿,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来,人群纷纷让开一条路。林逍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的男人走了过来,约莫三十多岁,留着寸头,脸上有一道浅浅的刀疤,身后跟着三个小弟,个个身材高大,手里都揣着家伙。正是谢秉义!林逍立刻低下头,把脸埋得更深了。谢秉义在各个摊位前逛着,眼神锐利如鹰,显然是在巡视自己的地盘。当他走到林逍身边时,目光突然停在了麻布卷露出的那截尾巴上,脚步顿了下来。“这是什么东西?”谢秉义的声音沙哑,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林逍没有抬头,轻声说:“好东西。”谢秉义蹲下身,伸出手,指尖轻轻碰了碰那截猞猁尾巴上的绒毛——绒毛浓密顺滑,手感极佳,他立刻就知道这绝不是普通的狐皮或狼皮。“抬起头来。”谢秉义说道。林逍慢慢抬起头,黑布遮住了他的口鼻,只露出一双冷静的眼睛。谢秉义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几秒,没有再追问,而是问道:“多少钱?”

林逍依旧保持着冷静,缓缓开口:“两千。”这个价格一出口,旁边几个偷偷观察的摊主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要知道,在当时,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三四十块,两千块钱简直是天文数字。谢秉义的眉头皱了皱,手指在尾巴上轻轻摩挲着,没有立刻说话。他身后的一个小弟忍不住了,厉声喝道:“你抢钱呢?一张皮子要两千?”林逍没有理会那个小弟,只是看着谢秉义,眼神里没有丝毫慌乱。谢秉义瞪了那个小弟一眼,小弟立刻闭上了嘴。“这价格太高了。”谢秉义缓缓说道,“我知道这是猞猁皮,品相确实不错,但我刚才摸了摸,尾巴根这里的绒毛有点乱,想必是有枪眼吧?有枪眼的皮子,价值就要打折扣了。”

林逍心里暗暗佩服谢秉义的眼力,嘴上却不松口:“谢老板好眼力。不过这皮子虽然有几个枪眼,但都在上半身,下半身完好无损,而且绒毛厚实,鞣制得也到位,拿到手里就能做件皮袄。两千块钱,不算贵。”谢秉义笑了笑,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跟我来旁边屋子详谈吧,这里人多眼杂,不方便。”林逍没有犹豫,抱起麻布卷就跟了上去。他知道谢秉义不敢在黑市里面动手——这里人多口杂,一旦出事,联防队很快就会过来,谢秉义不会冒这个险。更重要的是,他腰里的54手枪是正规配备,底气十足,刚才谢秉义扫过他腰际时那瞬间的停顿,他看得一清二楚。

跟着谢秉义绕了足足十分钟,穿过几条狭窄的胡同,来到一间不起眼的小土屋前。谢秉义推开门,示意林逍进去。屋里很简陋,只有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墙角堆着一些杂物。谢秉义关上门,从怀里掏出一盒烟,递给林逍一支:“现在可以把东西拿出来看看了吧?”林逍点点头,解开麻绳,掀开粗麻布,把猞猁皮铺在了桌子上。灯光下,猞猁皮的深褐色绒毛泛着柔和的光泽,虽然前胸和肩膀处有四个明显的枪眼,但确实如林逍所说,下半身完好无损,整体品相依旧上乘。谢秉义蹲下身,仔细看了看枪眼的位置,又用手摸了摸皮子的厚度,感慨道:“好皮子啊!能打到这么大的猞猁,兄弟你也是个有本事的人。”

“谢老板过奖了。”林逍说道,“东西你也看了,两千块钱,一分不少。”谢秉义站起身,靠在桌子上,吐出一口烟圈:“兄弟,实话说,这皮子要是没枪眼,两千块我眼睛都不眨一下。但这四个枪眼太明显了,做皮袄的时候要费不少功夫修补,而且修补后也影响美观。我给你个实价,一千五。”林逍心里盘算了一下——一千五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期,他原本以为能卖一千二就不错了。但他知道,讨价还价不能轻易松口,不然会让对方觉得自己亏了。“一千五太少了。”林逍摇了摇头,“谢老板,我打这只猞猁的时候,跟它对峙了三天,差点丢了性命。这皮子不仅是张皮子,更是我拿命换来的。这样吧,一千五,再加两张手表票。”

手表票在当时算是稀罕物,一张能换块普通的上海牌手表,值个五六十块,两张加起来也有百十来块。谢秉义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从怀里掏出一张手帕,擦了擦脸上的汗。屋里的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起来,门外的三个小弟也察觉到了不对劲,轻轻推开门一条缝,露出警惕的眼神。谢秉义沉思了片刻,突然笑了起来:“好!就按你说的办!一千五,加两张手表票!”他说着,从床底下的箱子里拿出一沓钱和两张折叠好的票证,放在桌子上:“你数数,一千五,都是崭新的票子。这两张是上海牌手表的票,全国通用。”

林逍走上前,数了数钱——一千五百块,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他又拿起手表票看了看,确实是正规的票证,上面盖着清晰的公章。他把钱和票证揣进怀里,又把猞猁皮重新裹好,递给谢秉义:“合作愉快。”谢秉义接过皮子,笑着说:“合作愉快。以后有好东西,还可以来找我,保证给你公道价。”林逍没有多说,转身就往外走。走到门口时,他故意挺了挺腰,让谢秉义更清楚地看到他腰里的凸起——他要让谢秉义知道,自己不是好惹的。

林逍离开小土屋后,没有直接去取摩托车,而是在县城里绕起了圈子。他走的都是狭窄的胡同和偏僻的小路,时不时停下来,假装系鞋带,用余光观察身后是否有人跟踪。足足绕了半个小时,确认身后没有尾巴后,他才朝着猴子家的方向走去。此时已经是深夜,猴子家的院子里一片漆黑,林逍轻手轻脚地推开门,把摩托车推进院子停好,简单跟猴子打了个招呼,就骑着车朝着村子的方向驶去。

林逍走后,屋里的三个小弟立刻围了上来。其中一个染着黄头发的小弟说道:“义哥,这小子肯定是个乡下猎户,手里拿着这么多钱,咱们不如……”他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意思是黑吃黑。另外两个小弟也纷纷附和:“对啊义哥,这小子蒙着脸,就算杀了他也没人知道。一千五啊,还有两张手表票,够咱们快活好一阵子了!”谢秉义脸色一沉,狠狠瞪了黄发小弟一眼:“你们懂个屁!”他指着桌子上的猞猁皮,“能单独打死这么大的猞猁,还敢一个人来黑市交易,这小子能是普通人?刚才他站在门口的时候,你们没看到他腰里的东西?夏天穿的这么薄,那凸起的形状,分明是把正宗的五四手枪!咱们手里的仿制货跟人家的真家伙比,就是烧火棍!能配到这种枪的,十有八九是吃公家饭的,搞不好是民兵或者联防队的,咱们惹得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