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终了(1 / 2)

腊月十四的晨光刚漫过窗棂,林逍就蹲在院子里的大盆前,手里攥着根粗木槌反复捶打着泡在鞣制料里的马鹿皮。盆里的水泛着深褐色,是用柳树皮、皂角和草药熬制了整夜的料水,散发着淡淡的草木清香。“逍哥,力道够不够?我来搭把手!”虎子扛着木槌跑过来,额头上还沾着没擦干净的雪沫子。

林逍直起腰揉了揉发酸的肩膀,指着马鹿皮的边缘:“力道正好,重点捶打这圈软皮,等下泡石灰水的时候才不容易烂。”王秀兰端着刚熬好的玉米粥出来,放在院中的石桌上:“先歇会儿吃早饭,鞣皮急不得,泡足三天才能定型。”虎子早就闻到了香味,放下木槌就往石桌跑:“婶子熬的粥就是香,昨天的鹿肉炖酸菜还在回味呢!”

早饭过后,两人把捶打均匀的马鹿皮放进另一口盛着石灰水的大盆里。石灰水是按比例调配的,既能软化皮毛又能去除杂质,林逍用长棍把皮子按进水里,确保没有一点露在外面:“泡到晌午就能捞出来晾晒,咱趁这功夫去东山溜达一圈,看看能不能碰上几头小黄毛。”小黄毛是乡亲们对小野猪的俗称,冬天的狍子肉细嫩,是难得的鲜味。

虎子一听打猎眼睛就亮了,转身就去牵踏雪、拿猎枪。五条猎狗早已在院门口待命,黑子叼着爬犁的绳索甩着尾巴,青芽则围着林逍的裤腿打转。王秀兰追出来塞给两人一包玉米饼:“东山不比西山,野猪多,千万别硬拼!中午要是不回来,就吃点饼垫垫。”林逍接过布包揣进怀里:“娘放心,黑子它们能预警,不会出事。”

东山离农场有七八里路,地势比西山平缓些,山坡上长满了低矮的柞树和榛子丛。踏雪拉着空爬犁走在前面,蹄子踩在积雪上发出“咯吱”声,五条猎狗呈扇形散开,鼻子贴着雪地仔细嗅着。“逍哥,小黄毛一般爱在向阳的坡上啃树皮,咱往南坡走准没错。”虎子扛着猎枪走在侧面,目光扫过树丛间的动静。

两人一马在山林里转了近两个时辰,太阳升到头顶时,青芽突然对着一片向阳的榛子丛狂吠起来。林逍立刻示意虎子蹲下,顺着青芽的视线望去,只见三只小黄毛正低着头啃着榛子树的嫩皮,最小的那只才半大,皮毛呈浅棕色,在雪地里格外显眼。“就打那只壮实的,留着小的长大。”林逍低声说道,慢慢端起56半步枪。

六枪声轻响,子弹精准命中那只成年小黄毛的前腿,它踉跄了一下就倒在雪地里。另外两只小黄毛吓得窜进树丛,猎狗们追了几步就被林逍叫了回来。“这只够六十斤了,炖着吃正好。”虎子跑过去把小黄毛绑在爬犁上,掂量着重量笑道。林逍却皱起眉头,盯着雪地上一串杂乱的蹄印:“你看这脚印,这群野猪还不少。”

蹄印比巴掌还大,深陷在积雪里,边缘带着尖锐的蹄尖痕迹,顺着痕迹望去,不远处的柞树林里隐约传来“拱哧拱哧”的声音。林逍让虎子把爬犁藏在树丛后,带着黑子和青芽悄悄靠近。拨开树枝的瞬间,两人都倒吸一口凉气——雪地上散落着十几头野猪,有两只壮实的大公猪正领着族群拱食树根下的橡果。

“好家伙,这得有十五六头!”虎子压低声音,握紧了猎刀。林逍数了数族群里的成年野猪,有四头壮实的,其余都是半大的猪崽和母猪。“挑两头大公猪打,别伤着崽儿。”林逍说着,瞄准了最前面那头鬃毛倒竖的大公猪。这头野猪体型足有三百斤,獠牙外露,正警惕地盯着四周。

“砰!”第一枪命中大公猪的脖颈,它嚎叫着往前冲了几步,轰然倒地。族群瞬间炸开,另一头大公猪带着猪群往山林深处窜去。林逍连忙补了一枪,子弹擦着第二头大公猪的后腿而过,它踉跄了一下,却依旧领着猪群狂奔。“追!别让它跑远了!”林逍大喊一声,带着猎狗追了上去。

雪地里不好发力,野猪跑得却异常迅猛。青芽和黑子绕到猪群侧面,对着那头受伤的大公猪狂吠,迫使它偏离方向。林逍趁机端起枪,瞄准它的头——是要害部位。枪声再次响起,大公猪应声倒地,在雪地里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剩下的野猪崽和母猪早已跑得没了踪影。

“这两头大公猪加起来得有五百多斤!”虎子喘着粗气跑过来,踢了踢地上的野猪。林逍擦了擦汗,脸上满是笑意:“这下赚大了!野猪皮能做褥子,肉能换粮食,正好农场的乡亲们冬天粮食紧张。”两人把小黄毛和两头野猪绑在爬犁上,踏雪奋力拉动,爬犁在雪地上留下两道深深的辙印。

往回走的路上,林逍特意绕到之前在东山下设置的几个套子旁——冬天食物少,套子经常能套到野兔或山鸡。刚走到第三个套子前,黑子突然对着一丛酸枣刺狂吠起来。林逍心里一动,拨开树丛一看,套子正牢牢套着一只赤狐!

那赤狐通体呈火红色,皮毛油亮顺滑,尾巴蓬松如帚,只是被套子勒得有些焦躁,正龇着牙低吼。“我的天,是赤狐!这皮毛可是宝贝!”虎子惊得合不拢嘴。林逍连忙上前,小心翼翼地解开套子,抓住赤狐的后颈——赤狐虽凶,却也怕疼,被抓住后颈就乖乖不动了。“这皮毛做个围脖正好,成色这么好,戴着既暖和又体面。”林逍摩挲着赤狐的皮毛,心里忽然想起了苏颜,那是他曾放在心上的姑娘,只是两人终究没能走到一起。再有几天她就要订婚了。

两人相处得投缘,彼此都有过好感,只是缘分不足,最终没能走到一起。渐渐让他觉得过往的执念也没那么重了。林逍把赤狐放进一个布袋子里,系在爬犁上:“回去好好处理,皮毛要完整,可别糟蹋了这好东西。”

回到农场时,已是下午时分。消息早就传开了,不少姓林的本家乡亲站在路边围观,看着爬犁上的两头大野猪和小黄毛,眼里满是羡慕。“逍儿这孩子真有本事,不愧是咱林家人!”“要是能分点肉就好了,家里的娃都快忘了肉味了。”议论声传到林逍耳朵里,他笑着喊道:“各位叔伯婶子别急,这野猪就是给大家分的!”农场里多半是林氏本家,论辈分林逍要叫不少人叔伯,平时互相帮衬,亲如一家。

林逍先把爬犁拉回自家院子,王秀兰和虎子妈、郑云早就等在门口。看到两头大野猪,王秀兰又惊又喜:“逍儿,你可真厉害!这得能换多少粮食啊。”林逍把赤狐从布袋子里抱出来:“娘,您帮我把这赤狐处理了,皮毛要完整,我要做个围脖。”王秀兰点点头,接过赤狐走进灶房:“放心吧,保证给你弄得妥妥帖帖。”

林逍则带着虎子,牵着一头二百多斤的大野猪往农场办公室走去。农场场长周建斌正在批改文件,听到敲门声抬头一看,吓得差点从椅子上站起来:“林逍,你这是……”“周场长,我想用这头野猪跟农场换点苞米面,剩下的肉给乡亲们分分。”林逍指着门外的野猪说道。

周建斌连忙跑出门,看着那头壮实的野猪,激动得搓着手:“太好了!农场的粮仓正紧缺,乡亲们也好久没吃肉了。你想要多少苞米面?”林逍想了想:“一百斤就行,多了我也用不完。”周建斌愣了一下,没想到林逍只要这么点:“这可不行,这么大的野猪,最少也得换三百斤!”

林逍摆摆手:“周场长,就一百斤。我是农场的人,给乡亲们分点肉是应该的。”周建斌感动得眼眶发红:“好小子,有良心!我这就让人去粮仓搬苞米面,再组织人把野猪杀了分肉。”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农场,乡亲们都涌到农场的晒谷场,等着分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