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逍立刻握紧猎枪,顺着踏雪的目光看去——芦苇荡边缘的雪地上,站着一头孤狼。那狼体型异常庞大,比普通的狼足足大了一圈,浑身覆盖着银白色的皮毛,在雪地里几乎与环境融为一体,只有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透着冷冽的光。更引人注意的是,它的右后肢有些瘸,走路时微微拖沓着,显然是受了伤。
“好家伙,是头狼王!”林逍心里一震。他前世在狩猎纪录片里见过,这种银白色的大狼通常是狼群的首领,只有被更年轻的狼打败,才会被驱逐出狼群成为孤狼。这头狼虽然瘸了,但身形矫健,毛色光亮,显然以前在狼群里地位极高。
银狼王也发现了他们,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身体弓起,摆出防御的姿态。它盯着踏雪看了几秒,似乎知道这匹马不好惹,转身就往芦苇荡深处跑。林逍眼睛一亮,正好试试踏雪的脚力:“踏雪,追!”
踏雪早就等不及了,听到命令后立刻冲了出去。它的速度快得惊人,四蹄翻飞,积雪被扬起老高,在身后留下一道清晰的痕迹。银狼王虽然跑得也快,但右后肢的伤口拖累了它,刚开始还能拉开点距离,没过多久就被踏雪追近了。
林逍伏在马背上,感受着风从耳边呼啸而过,心脏“怦怦”直跳。他能清楚地看到银狼王身上的银白色皮毛在奔跑中抖动,也能看到它因为疼痛而扭曲的侧脸。踏雪越跑越快,距离银狼王只有三十多米了,林逍举起猎枪,瞄准了狼的心脏位置——这个距离,以他的枪法绝不会失手。
“砰!”枪声在空旷的雁窝岛回荡,银狼王的身体猛地一震,向前踉跄了几步,重重地摔在雪地上。它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没能成功,只是转过头,用那双琥珀色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林逍,眼神里没有恐惧,只有一丝不甘。
林逍勒住踏雪,翻身下马走到狼的身边。银狼王已经没了气息,身体还在微微抽搐着。他蹲下身摸了摸狼的皮毛,又厚又密,手感极佳,而且这银白色的毛色极其罕见,做成狼皮大袄不仅暖和,还能在雪地里起到伪装作用,简直是冬天打猎的神器。
林逍从背包里拿出猎刀,先在狼的四条腿上各划了一刀,然后从腹部开始开膛破肚。他的动作熟练利落,很快就把狼的内脏清理干净——冬天天冷,不用担心尸体变质。清理完后,他把狼尸扛起来,放在踏雪背上,用绳子牢牢绑好。
“好样的踏雪!”林逍拍了拍踏雪的脖子,翻身上马。踏雪载着狼尸依旧步伐稳健,没有丝毫吃力。夕阳西下,余晖洒在雁窝岛的冰面上,泛着金色的光。林逍骑着马,身后是银狼王的尸体,心里格外畅快——不仅试出了踏雪的脚力,还收获了一张价值连城的狼皮。
往回走的路上,林逍遇到了几个九分场的巡逻员,他们看到林逍马背上的银狼王都惊呆了:“林逍,你这是打了头啥狼啊?这么大!”林逍笑着说:“是头被驱逐的狼王,瘸了腿才被我追上的。”巡逻员们围着狼尸啧啧称奇,纷纷称赞他的枪法和踏雪的脚力。
回到农场时,天色已经擦黑。沈歌和林父正站在院门口张望,看到林逍骑着马回来,马背上还绑着一头大狼,都惊讶地迎了上来。“逍儿,这是啥?”林父走过去,摸着银狼王的皮毛,眼睛都直了,“这狼皮是银白色的?好家伙,真是少见!”
“爹,是头狼王,被我在雁窝岛遇上的。”林逍翻身下马,解开绳子把狼尸扛下来,“这皮毛做件大袄正好,冬天趴雪地里打猎一点不显眼。”沈歌递过来一杯热茶:“快喝点暖暖身子,我看你脸都冻青了。刚才虎子还来问你,说想跟你明天去山里试试踏雪。”
林晓梅听到动静也跑了出来,看到银狼王吓得躲在沈歌身后,又好奇地探出头:“哥,这狼是银白色的,好漂亮啊!”林逍笑着摸了摸她的头:“等哥把狼皮硝好,给你做个小帽子。”林晓梅立刻拍手叫好,刚才的害怕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晚饭时,林逍把遇到银狼王的事跟家人说了一遍,当说到王奶奶三个儿子的壮烈事迹时,饭桌上的气氛顿时凝重起来。王秀兰擦了擦眼泪:“王大娘真是苦命,三个好儿子都没了。以后咱家做了好吃的,你多给她送点过去。”林父点点头:“这些先烈是咱的恩人,咱得记着他们的好。”
饭后,林逍把狼皮拿到院子里处理。他先用温水把狼皮上的血渍擦干净,然后按照林父教的方法,在皮板上涂抹硝石水——这是硝制兽皮的关键,能让狼皮保持柔软且不易腐烂。沈歌端着灯站在一旁帮忙,灯光下,她的眼睛格外明亮,时不时给林逍递块干净的布。
“这狼皮做件大袄肯定好看。”沈歌看着银白色的狼皮,忍不住说道,“硝好后我给你缝,里面絮上驼毛,比棉袄暖和十倍。”林逍手上的动作顿了顿,抬头看向她:“辛苦你了。”沈歌低下头,轻声道:“跟我还客气啥。”院子里很静,只有两人的呼吸声和风雪吹过的轻响,气氛格外温馨。
刚处理完狼皮,院门外就传来了虎子的大嗓门:“逍哥!我听说你打了头大狼?”虎子和郑云走进来,看到院子里的狼皮都惊呆了:“我的天,这狼也太大了!皮毛还是白的,真是少见!”郑云也凑过来看:“这皮毛做件大袄肯定值钱,冬天打猎穿正好。”
林逍把追狼的经过跟虎子说了一遍,虎子听得热血沸腾:“逍哥,踏雪也太厉害了!明天咱就进山,试试它的本事!”林逍笑着点头:“等我把狼皮处理好就去,正好看看山里的套子有没有收获。”三人聊到很晚,虎子和郑云才踩着雪回去,临走前还不忘叮嘱林逍明天早点叫他。
第二天一早,林逍刚把狼皮挂起来晾晒,虎子就背着猎枪来了。两人牵着踏雪往山里走,踏雪走在雪地里依旧稳得很,遇到陡坡也能轻松爬上去。虎子跟在后面,忍不住感叹:“逍哥,有了踏雪,咱以后打猎再也不用愁路远了。”
走到之前下套子的地方,林逍惊喜地发现,有个活套正好套住了一只成年母狍子的前腿。那狍子体型壮实,正焦躁地挣扎着,却因为活套的巧劲越挣越紧,没伤到筋骨。虎子刚想上前按住,林逍连忙摆手:“轻点,别伤着它!咱不杀,带回去跟场里的狍子一起养着。”他对着踏雪喊了一声,踏雪立刻缓步上前,用脑袋轻轻顶住狍子的侧腰,温顺的姿态竟让焦躁的狍子渐渐平静下来。
“逍哥,你要把它养起来?”虎子看得目瞪口呆,伸手帮着林逍解活套,“这母狍子看着挺健康,说不定还能下崽呢!”林逍小心翼翼地解开套绳,检查了下狍子的腿,确认没伤着后才松口气:“可不是嘛,咱狍子场正缺成年母狍子呢。鄂伦春马通人性,踏雪这是在帮咱安抚它呢。”他从背包里掏出提前准备的粗麻绳,轻轻绑住狍子的四条腿(留出活动余地),又找了块布蒙住它的眼睛——这样能减少狍子的应激反应,然后才把它绑在踏雪身侧的马背上。两人又检查了其他套子,收获了两只兔子,才牵着踏雪往回走。
回到农场时,沈歌正站在门口等着。她看到马背上的狍子和兔子,先是一惊,听清林逍要养狍子的打算后,立刻笑着迎上来:“这主意好!我去把狍子场的空圈打扫出来,再弄点新鲜的苜蓿草。”林逍把狍子小心翼翼地卸下来,解开蒙眼布和绳子,牵着它往狍子场走——有踏雪在旁边陪着,狍子竟没怎么挣扎。林逍回头对虎子说:“兔子你拿回去吃,狍子我得先安顿好,等忙完再找你唠。”虎子挥挥手:“妥了逍哥,有事喊我!”说着拎着兔子高兴地跑了。
林逍牵着踏雪去马棚喂料,沈歌跟在后面,递给他一个布包:“这是给王奶奶做的棉鞋,你下午送过去的时候顺便带上。”林逍接过布包,里面的棉鞋针脚细密,还绣着简单的花纹。他抬头看向沈歌,正好对上她的目光,两人都愣了一下,然后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下午,林逍骑着踏雪去给王奶奶送棉鞋。老人看到棉鞋,感动得不行,拉着林逍的手说:“逍儿,你和沈姑娘真是有心了。”林逍坐在炕边,跟王奶奶聊起了打狼的事,老人听完后说:“这狼皮做的袄子,你穿着也算是替咱老百姓镇住了凶性。”
夕阳西下时,林逍骑着踏雪回到农场。院子里,沈歌正帮着王秀兰晾晒狍子肉,林晓梅抱着雪团在旁边玩耍,黑子和其他猎犬围着踏雪摇尾巴。狍子场里,新抓回来的母狍子正低头吃着苜蓿草,和场里的其他狍子渐渐熟络起来。林逍看着这热闹温馨的一幕,心里格外踏实——有踏雪这样的好马,有沈歌这样的红颜知己,有家人和朋友的陪伴,还有狍子场越来越兴旺的景象,更有这来之不易的和平岁月,这样的日子,才是真正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