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5章 茧生同袍意(1 / 2)

日子在晨练的鼓声与晚归的军号里滑过,陆云许掌心的茧子叠了一层又一层,新磨的硬棱蹭着士兵们的手掌时,糙得能挂住布丝,却比任何温软的触感都更真切——

这是一起扛沙袋磨出来的,是同握一杆枪练突刺硌出来的,是真正同甘共苦的印记。

身上的粗布军装早浸透了尘土与汗水,领口洗得发毛,袖口补着两块细密的补丁,针脚歪歪扭扭却扎实,是狗剩娘见他袖子磨破,连夜给缝的。

每次摸到那补丁,指尖都能触到棉线的温度,比他从前穿的玄色劲装,更让人心里踏实。

他说话时也带了北凉军的糙劲,不再是护国军里那种绷着的斯文。

训练歇了气,会和士兵们蹲在谷场边,捧着粗瓷碗骂敌寇的狡猾,笑狗剩扎马步时抖得像筛糠。

没人再提他“叛贼”的过往,连营门口的哨兵见了他,都笑着喊“陆都统”,那声称呼里没有敬畏的生分,全是并肩练过刀的熟稔。

练枪时,老兵李叔总爱凑过来,用他那杆磨得发亮的旧枪杆戳陆云许的腰:

“沉劲要坠到丹田,不是架在肩膀上!你看你这姿势,跟护国军那些花架子似的。”

说着就抓过他的手,按在自己胳膊上。

“感受没?肌肉要绷得像拉满的弓,却不能僵,这样刺出去才有穿透力。”

陆云许顺着他的力道调整,枪尖果然稳了不少,刚想说谢,李叔已经拍着他的肩笑:

“你小子悟性好,比我家那不成器的儿子强多了。”

饭堂里的灵米粥永远熬得滚烫,阿牛总坐在他旁边,筷子一动就把碗里的灵肉往他碗里拨。

以前是怯生生的敬畏,现在是理直气壮的亲近:

“你昨天帮我挡了那记劈刀,胳膊都红了,这肉该你吃。”

陆云许要推回去,他就把碗往旁边一挪:

“再推我下次对练真砍你了啊!”

说着自己先夹了一大口糙米饭,眼睛却偷偷瞄着陆云许把灵肉吃下去,才露出满足的笑。

夜里的军帐最是暖人。

油灯的光映着四人的影子,投在帐篷上忽明忽暗,干草的气息混着淡淡的汗味,是最安心的味道。

士兵们围坐着,让陆云许讲西线的战事。

他说起有个守粮道守到最后一刻的校尉,临终前还攥着断剑,嘴里喊着“守住弟兄们的粮”,声音就低了下去。

“我爹也是这样。”

狗剩突然开口,手指绞着衣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