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推开门时,手里的胜诉判决书还带着油墨香,他把公文包往沙发上一扔,扬着判决书冲天宇喊:“赢了!天宇,我们赢了!”
天宇正对着电脑整理卷宗,闻言转过头,脸上露出浅淡的笑意:“恭喜。”
“什么恭喜啊,这全靠你!”张伟几步跨到他面前,把判决书拍在桌上,纸页上“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几个字红得刺眼,“法官当庭就说,我们提交的整改方案和法律依据太扎实了,尤其是引用《民法典》那几条,直接打中对方七寸!对方律师脸都绿了,最后只能和解,不仅没扣违约金,还赔了我们返工费!”
他说着往椅子上一坐,端起天宇刚泡的茶猛灌一口,又咂咂嘴:“说真的,天宇,你可太神了。我跟所里老律师请教时,他们都没你分析得透彻。就那个‘根本违约’的认定,你怎么连法官的裁判思路都摸得这么准?”
天宇指尖在键盘上顿了顿,屏幕上是刚整理好的证据清单:“之前帮人处理过类似案子,记得一些裁判要点。”
“类似案子?”张伟凑过去看他的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列着条款,旁边还附着案例摘要,“你这笔记比我们律所的数据库还全!我看看……这个医疗纠纷案例,你连医院的举证责任分配都标出来了?还有这个物业纠纷,引用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我上周刚碰上个几乎一样的案子,当时愣是没想起来这条!”
天宇关掉文档:“都是平时随手记的,没什么。”
“什么叫没什么啊!”张伟一拍大腿,从公文包掏出个文件夹,“正好,我手上这案子卡了半个月,你帮我看看?”
文件夹里是起遗产继承案:独居老人去世后,侄子和邻居同时主张继承权。侄子拿着老人手写的字条,上面写着“身后财产给侄子”,但没公证;邻居说老人晚年瘫痪,是自己照顾了三年,老人临终前口头说过“房子给我”,还有两个病友能作证。
“你看这情况,”张伟指着材料,“字条算不算遗嘱?邻居的口头遗嘱有效吗?我查了《民法典》继承编,总觉得哪里绕不过来。”
天宇拿起那张字条,纸边泛黄,字迹歪歪扭扭,末尾有老人的签名和日期。“这属于自书遗嘱,”他指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张字条都符合,所以有效。”
“那邻居的口头遗嘱呢?”
“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必须是危急情况,”天宇翻到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老人临终前若处于危急状态,病友作为见证人符合条件,但关键是‘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如果老人是在医院去世,临终前意识清醒,医护人员能证明他有能力写书面遗嘱但没写,那邻居的口头遗嘱就不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