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推行三个月,华夏城的变化像春芽破土,随处可见。
城西的贫民窟拆了,按“民居规划”条律改建成了整齐的瓦房,每户三尺院,五尺巷,再也没人抢占过道。以前在巷子里横冲直撞的无赖,现在见了巡捕就绕道走——律法里“寻衅滋事者,杖二十,枷号三日”的条文,他们在布告栏上看得清清楚楚,那枷号的木枷就摆在公堂外,谁也不想去试。
商贸坊更是变了样。商户们把律法里的“契约规范”抄在账本首页,收账时不用再扯着嗓子吵架,只需掏出契约说:“按律,逾期一日加罚一成,您这都超了十日了。”连最刁钻的商贩都乖乖掏钱——谁也不想被挂“失信牌”,影响生意。
孩子们在学堂里不仅学认字,还要学“律法三字经”:“盗人物,不可为;伤人命,法不饶;借人钱,如期还……”先生说,这是让他们从小就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山族的少年阿木曾因偷了只鸡被巡捕抓到,按律杖了十下,还被派去鸡主人家帮工半个月。如今他成了巡捕的帮手,天天在山林里转悠,看见谁乱砍树就提醒:“律法说了,砍成材树要报备,不然罚补种十棵!”
“以前总怕‘规矩’变,今天这样明天那样,”卖杂货的陈婶一边给顾客找零,一边念叨,“现在好了,律法写在纸上,谁也改不了,做生意、过日子都踏实。”她柜台上摆着本《华夏律》节选,边角都翻卷了。
四、法与情:刚柔相济的温度
律法并非铁板一块。在“恤刑”条目里,特意写了“老幼废疾犯罪,可减罚”。上次李家奶奶偷了个窝头给饿肚子的孙子,巡捕没打她,只让她把家里的情况报给坊里,最后按“贫弱救助”条律给她家发了半月口粮。
“律法是死的,人是活的。”天宇在公堂审案时总说,“条文之外,得有三分人情。”他让人在各坊设了“调解处”,邻里吵架、商户拌嘴,先由调解官按律法说和,实在说和不了再上公堂。上个月王家和张家因宅基地吵得不可开交,调解官拿着律法丈量土地,又劝他们“远亲不如近邻”,最后两家各让了三尺,还一起修了道花墙。
这天傍晚,巡捕带着一个哭哭啼啼的少年来公堂。少年偷了药铺的退烧药,说娘发着高烧没钱买。天宇看着他手里攥皱的药方,没按“盗窃”条律处罚,反而让人去药铺取了药,又派医官去给他娘瞧病。
“律法是为了护着过日子的人,不是为了为难走投无路的人。”天宇对少年说,“但记住,下次可以去坊里的‘救济处’,按律,贫病者可领免费药,不用偷。”
少年愣了愣,扑通跪下磕了个头,眼泪混着鼻涕往下掉:“谢城主……我以后一定好好干活,还药钱!”
夕阳落尽时,公堂的灯亮了起来。天宇合上《华夏律》手稿,窗外传来巡捕换岗的脚步声,整齐划一。远处的市集里,商贩们收摊的吆喝声、孩子们归家的笑声混在一起,像一首安稳的歌。律法条文上的墨迹渐渐干透,字里行间透出的,是一个族群对“秩序”的敬畏,更是对“日子能越过越好”的笃定。
李文书进来添茶,看见天宇在“律法增补页”上写着:“凡守律者,皆为华夏人。”笔尖划过纸面,留下清晰的痕迹,如同在这片土地上,刻下了不可动摇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