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启二十七年的冬雪,未能冷却南京城因“血脉疑云”与“天命之争”而激起的暗流。格物院输血疗法的失败,如同一滴落入滚油的水,在朝堂上下炸开了锅。
太医院院使联合十余位翰林、科道官,联名上奏,弹劾格物院“妄践人伦,荼毒生灵”,更将此事与之前的《华夷新辨论》相联系,指斥其背后是“以巧技乱纲常,以夷风坏华统”的危险思潮。奏疏中明确提出:“请陛下明旨,禁绝此等骇人听闻之术,并申明纲常伦理为我大明立国之本,凡有悖逆,皆当严惩。”
这已非单纯学术之争,而是上升到了意识形态与统治合法性的高度。
然而,这一次,皇帝的反应却与以往不同。他没有立即召见林川训斥,也没有对弹劾奏章做出批复,而是将其留中不发。同时,他下了一道意味深长的旨意,命“议会、刑部、都察院、格物院及太医院,共议输血疗法之利弊,并拟定条陈奏报”。
这道旨意,看似是将皮球踢了出去,实则暗藏玄机。它首次在涉及伦理纲常的重大争议上,没有由皇帝或内阁直接裁决,而是要求一个由多方势力组成的临时机构进行“共议”。这本身,就是对《大明约法(草案)》中“议会参与重大决策”精神的一种微妙认可,也是对各方势力的一次公开考验。
议会的议事厅内,气氛空前紧张。关于如何“共议”,便先引发了一场程序之争。
保守派官员坚持认为,此事关乎“名教纲常”,理应由德高望重的礼部主导,太医院辅佐,进行“道德评议”,议会只需旁听记录即可。
“荒谬!”顾炎成拍案而起,他如今已是议会中革新派的骨干力量,“陛下明旨,命‘共议’,且议会位列首位!此乃政事,非单纯医理或道德空谈!当依《议会章程》,设立特别审查委员会,传唤证人,调阅格物院研究记录、事故报告,太医院亦需提供其反对之医学依据,公开辩论,最终由委员会投票形成条陈!”
他的主张得到了大多数议员的支持。经过激烈辩论,议会最终顶住压力,依据《大明约法(草案)》赋予的议事权,成立了“输血疗法特别审查委员会”,由议会、刑部、都察院派员组成,并邀请格物院和太医院作为技术顾问方出席,但无表决权。审查过程需公开记录,允许《大明公报》择要报道。
这一举动,打破了以往由清流议论或皇帝乾纲独断的传统决策模式,首次尝试将一场重大的伦理与社会争议,纳入一个初步的、程序化的协商框架中来解决。
审查会上,辩论异常激烈。
太医院院使引经据典,从《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讲到血脉传承关乎宗法秩序,痛陈输血之术“混淆亲疏,玷污血脉”,其害甚于猛虎。
王贞仪则代表格物院,冷静地出示了大量动物实验数据,分析了输血失败案例的具体原因(如血液凝结),坦诚了目前认知的局限性,但也坚定地指出了输血在战场急救和某些危重病症上的巨大潜力。“格物之精神,在于求真知以救人性命,”她目光清澈,环视会场,“若因恐惧未知而扼杀探索,非但不能保全伦理,反而会因见死不救而背离仁心。关键不在禁止,而在如何建立安全之规条。”
李仲景裹着伤,亲自到场,详细解释了“直系血亲”输血规范的制定初衷,以及助手违规操作的教训,沉痛表示:“此非术之罪,乃人之过,亦是我格物院监管不严之失。我等愿受律法制裁,但恳请给此术一个继续研究、完善规范之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