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 墨里痴(2 / 2)

“笔是手的舌头,墨是字的血,”他拿着块墨,在砚台上慢慢磨,“舌头不灵活,说不出心里话;血不鲜活,人就没精神。”

青林看着他磨墨,一圈又一圈,动作不急不躁,墨汁渐渐浓了,散发出淡淡的松香。阳光照在砚台里,墨汁黑得发亮,像块凝固的夜空,里面藏着星星。

“先生,您写这么多字,到底想写出啥来?”青林问。

王羲之放下墨块,看着窗外的竹子,沉默了会儿:“想写出‘气’来。”

“气?”

“嗯,”他点点头,“你看这竹子,看着静,其实每时每刻都在长,有股往上的气。字也一样,得有这股气,能让人看着字,就像看见写字的人站在眼前,能听见他喘气,能摸着他的心跳。”

他拿起一张自己写的字,指着其中一行:“你看这行,我写的时候心里烦,字就歪歪扭扭的,气是堵着的;再看这行,那天天气好,我喝了点酒,字就飘起来了,气是顺的。”

青林凑过去看,还真像他说的那样。一行字看着憋屈,一行字看着舒展,就像两张不同的脸,藏着不同的心事。

“那《兰亭序》呢?”青林想起那篇千古名作,“听说您写的时候喝了酒,一气呵成?”

提到《兰亭序》,王羲之的眼睛亮了:“那回是真痛快!永和九年三月初三,一群朋友在兰亭喝酒,天好,水好,酒也好,心里的话说不完,提笔就写,哪想那么多?等醒了酒再写,怎么也写不出那股劲儿了。”

他叹了口气,带着点遗憾,又有点得意:“字这东西,跟缘分似的,可遇不可求。有时候你卯着劲想写好,偏写不好;有时候心里没想着,笔一落,就成了。”

青林看着他,突然觉得这书圣不是神,是个痴人。痴得可爱,痴得让人佩服。他不是为了成名,不是为了传世,就是单纯地爱这字,爱到愿意把一辈子都泡在墨里。

有天,王羲之要去拜访一个姓卫的书法家,据说那人藏着张钟繇的真迹。他特意换上件干净的长衫,却忘了洗手,墨渍在袖口印了个黑手印,自己还不知道,乐呵呵地跟青林说:“钟繇的字有骨,得好好学学。”

到了卫家,两人一见面就聊起了书法,越聊越投机,忘了吃饭。卫家主人拿出钟繇的真迹,王羲之捧着纸,眼睛都直了,凑得离纸只有寸许,手指在字旁边比划,嘴里不停念叨:“这笔好,藏锋藏得妙……这转折,跟老树盘根似的……”

他看了整整一下午,连水都没喝一口,直到太阳落山,才想起该回家。走的时候,他还在念叨:“原来‘点’要像高山坠石,得有重量,我以前写得太飘了……”

路上,他看见路边有个老婆婆在卖扇子,竹扇做得挺精致,就是没字没画,问的人少。王羲之蹲下来,拿起笔,在每把扇子上都写了几个字。

老婆婆急了:“你这后生,咋在我扇子上瞎画?”

“您别怕,”王羲之笑着说,“就说这字是王羲之写的,保准能卖个好价钱。”

老婆婆半信半疑,结果没过多久,扇子就被抢光了,买的人都说“这字值钱”。老婆婆乐得合不拢嘴,后来还特意送了把新扇子给王羲之,让他再写几个字。

“先生,您这字都能换钱了,还练啥?”青林打趣道。

“换钱?”王羲之笑了,“字要是只用来换钱,那也太没出息了。它是用来说话的,心里有话,说不出来,就写在纸上,让字替你说。”

他指着路边的野花:“你看这花,没人看也照样开,不是为了让人夸,是它自己想开。字也一样,写出来不是为了让人说好,是自己想写,不写就憋得慌。”

青林听着,突然觉得这墨香里藏着的,不只是字,是种活法——不图名,不图利,就为了心里那点喜欢,一头扎进去,不管不顾,把日子过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这天,王羲之收到朋友的信,说要在剡溪开诗会,请他去写字。他高兴得不行,连夜准备笔墨,还特意找出那支会稽山野兔毛做的笔。

“青林,跟我去剡溪玩玩?”他打包袱时问。

青林刚点头,突然觉得一阵头晕,眼前的东西开始晃。王羲之的脸变得模糊,屋里的墨香越来越淡,连窗外的竹影都成了一团绿雾。

“青林?你咋了?”王羲之的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青林想抓住他的手,却只抓到一片空气。他最后看了一眼桌上的砚台,里面的墨汁还在发亮,像个无底的黑洞,要把他吸进去。

再睁眼时,青林发现自己趴在书桌上,台灯亮着,字帖摊开在《兰亭序》那一页,上面的“之”字还在冲他笑。桌上的手机屏幕亮着,显示凌晨三点。

他摸了摸自己的手,指缝里好像还沾着墨,闻闻袖子,似乎还有松烟香。

青林站起身,走到书桌前,铺开一张纸,拿起钢笔,试着写“之”字。写了好几遍,都觉得别扭,要么太硬,要么太软,怎么都写不出那种“气”来。

他突然想起王羲之磨墨的样子,一圈又一圈,不急不躁。于是他放下钢笔,找出以前练毛笔字的家伙,倒了点墨,在砚台上慢慢磨。

墨香散开,跟记忆里的味道渐渐重合。他拿起毛笔,蘸了墨,在纸上写下第一个“之”字。

还是不好看,歪歪扭扭的,像条没睡醒的蛇。可青林没揉掉,又写了一个,再一个……

窗外的天慢慢亮了,晨光透过玻璃照在纸上,墨字在光线下泛着柔和的光。青林写得满头大汗,手腕酸得抬不起来,可心里却有种说不出的踏实。

他突然明白,王羲之的魔,不是疯魔,是痴魔。

痴于自己热爱的事,痴到忘了时间,忘了自己,把心、把气、把魂都揉进笔下的字里。这种痴,不是傻,是清醒——清醒地知道自己要什么,清醒地愿意为了这点喜欢,付出一辈子。

后来,青林把那页写满“之”字的纸贴在墙上,每天都看。

字还是不好看,可他看着就高兴,像看见那个穿月白长衫的中年人,在晨光里,在暮色里,在茅房门板上,一笔一划地写着,写着他的痴,他的爱,他的一辈子。

墨香里的秘密,原来不是怎么写字,是怎么活着——像支笔,看准了,就往下扎,不管结果,只顾当下那一笔的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