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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飞毛腿的差事(1 / 2)

傍晚时分,陆轻尘蹲在信驿铺子的门槛上,啃着一个刚买来的肉包子。他今天跑了好几趟腿,赚的铜钱够他吃好几顿好的。他一边吃,一边看着街上渐渐多起来的灯笼,心里盘算着晚上是去听段说书,还是找地方睡个大觉。

铺子里的老掌柜正在油灯下拨算盘,噼里啪啦地响。

这时,一个人影走到了铺子门口,挡住了外面的光。来人穿着一件深色的斗篷,帽子拉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张脸,只能看到一个没什么血色的下巴。

“送信。”那人的声音有点哑,很低沉,像是故意压着嗓子说话。

老掌柜抬起头,推了推眼镜:“寄哪儿?什么信?急件还是平信?”

斗篷人没回答,只是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那信看起来很普通,牛皮纸信封,封口用普通的火漆封着,上面没有印记。

但他随后放在柜台上的东西,却让老掌柜拨算盘的手停住了,也让啃包子的陆轻尘停下了咀嚼。

那不是几文钱,也不是一小块碎银子。那是一锭完整的、足色的雪花银,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诱人的光。足足有十两重。

老掌柜吸了口气,眼睛瞪大了:“客官,您这是……寄什么信要这么多钱?就算加急也远远用不了啊!”

斗篷人声音依旧低沉:“不是寄信的钱。是跑腿的钱。这封信,要送个地方。”

陆轻尘三两口把包子塞进嘴里,拍拍手站起来,凑了过来。他看着那锭银子,眼睛有点发直。这够他跑多少趟腿啊!

“送哪儿?”老掌柜谨慎地问。

斗篷人报了一个地名。那地方在京城西边郊外,很远,靠近山脚。那里好像只有一座荒废了很多年的老庄园,据说不太干净,平时根本没人去。

老掌柜的眉头皱了起来:“那么远?还是荒宅?这……”

“子时之前,送到。”斗篷人打断他,语气不容商量,“必须送到庄园门口,把信塞进大门的门缝里。然后立刻离开,不准停留,不准回头看,不准对任何人提起。”

他的要求很奇怪,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诡异。尤其是送信的时间,子时,那是半夜,阴气最重的时候。

老掌柜犹豫了,看着那锭银子,又看看斗篷人模糊的脸,摇了摇头:“客官,这……这差事有点邪乎啊。那么晚,那么偏的地方,我这伙计……”

“我去!”陆轻尘突然开口,声音响亮,带着年轻人特有的胆气和看到重赏的兴奋。他一步跨到柜台前,眼睛亮晶晶地盯着那锭银子,“掌柜的,这活儿我接了!放心,京城里头,论送信,我跑得最快!管他什么地方,保证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