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灯树吞吐着昏黄的光晕,将晋国新修法廷的幽深照得半明半暗。空气里弥漫着新削竹简的清冽、羊皮卷的膻气,还有一种无形的、令人窒息的紧绷——十数位晋国卿大夫分坐两侧,目光如钩,或审视,或疑虑,或隐带敌意,齐齐聚焦于中央那面巨大的、用赭石颜料绘满奇异符号与线条的素帛之上。
周鸣立于素帛之前,身姿挺拔如松,一袭洗得发白的葛布深衣,与满堂锦绣华服格格不入。他手中并无龟甲蓍草,只有一束削磨得异常规整的细长算筹。指尖微动,一枚算筹轻轻点在帛图最上方一个醒目的“杀”字旁。
“诸位大夫,”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奇异的穿透力,压下了堂中细微的窸窣声,“刑律之设,首在明辨是非,界定边界。‘杀’之一字,笼统含糊,何以服众?何以止争?今以‘易理’析之,当如伐木寻根,抽丝剥茧。”
一枚算筹点在“杀”字下方,分叉出两条清晰的路径:“此谓‘必要条件’之辨。欲定‘杀’罪,首须证其‘行’!无持刃刺击,无推人坠崖,无投毒入井之实,‘杀’从何来?空言‘其心可诛’,不过虚妄,律法不惩未形之恶。”他的目光扫过左侧一位以严苛闻名的老大夫,对方眉头紧锁,却未出言反驳。
“然,仅有其‘行’,便是‘杀’乎?”周鸣指尖滑动,点在另一条路径的末端,那里延伸出更多的枝杈:“农夫驱牛犁地,误踏蝼蚁,此亦有‘行’,此亦致‘死’,然此可谓‘杀’乎?非也!故须再证其‘意’!”他指向“意”字旁延伸出的细线:“预谋已久,处心积虑,此为‘谋’杀;一时激愤,失手致命,此为‘斗’杀;无心之失,致人身亡,此为‘误’杀。三者虽皆有‘行’致‘死’,其‘意’不同,罪责天渊之别!”
他手中的算筹如同有了生命,在素帛的枝杈间快速跳跃,构建出一个层次分明、路径清晰的树状结构。“谋”、“斗”、“误”三个主干清晰呈现,其下又分出更细微的旁支:“谋”之下有“主使者”、“行凶者”、“协同者”;“斗”之下有“起因”、“谁先动手”、“器械轻重”;“误”之下有“是否预见”、“是否尽力避免”。每一个节点都对应着律法定罪量刑所需的关键要素。
“此乃‘逻辑之树’,”周鸣的声音带着一种近乎冷酷的清晰,“定罪如登山,必循路径,拾级而上。无‘行’之基,‘杀’罪空中楼阁;无‘意’之辨,量刑必失偏颇。唯有满足所有‘必要’之枝,层层印证,通达‘杀’之顶冠,罪责方无可推诿!此非臆断,非神启,乃‘数’之必然,如日升月落,毫厘不爽。” 他刻意强调了“数”字,将其与神秘莫测的“神启”划清界限。
堂中一片寂静,只闻灯芯燃烧的噼啪声。卿大夫们盯着那前所未见的“逻辑树”,有的若有所思,手指无意识地在案几上比划;有的面色凝重,显然在消化这过于“清晰”甚至显得有些“僵硬”的定罪思路;更有如中行氏(荀林父家族)的代表荀庚,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冷笑,眼神锐利如鹰隼,显然在寻找破绽。
周鸣对此恍若未见,手腕一翻,又一束不同规格的算筹出现在掌心。他指向“逻辑树”末端几个代表不同“杀”罪类型的节点:“罪责既明,当量其刑。然刑岂可随心所欲,今日喜则轻,明日怒则重?”他取出一根最长的算筹置于“谋主使”之下:“此极也,大辟之刑(死刑)。” 接着是稍短些的置于“谋行凶”:“此,斩刑或车裂。” 再短些的置于“斗杀首恶”:“此,刖刑(断足)。” 然后是更短的置于“斗杀从犯”:“此,劓刑(割鼻)或墨刑(脸上刺字)。” 最短的置于“重大过失致人死亡”:“此,罚金或劳役。”
他将代表不同刑罚的算筹,按照其代表的严重程度,在案几上排列成一个清晰的、间距相等的阶梯。“此即‘量刑等差’,如登阶然。每一级台阶,对应一类罪责之核心。然台阶非死物!”周鸣说着,又取出几根更细小的、刻有标记的算筹,分别置于主阶梯旁:“此乃‘加减之阶’。若有自首悔过、主动赔偿、救活未遂等‘情有可宥’之状,”他将一根刻着减号的小算筹放在“斗杀首恶”的主刑算筹旁,使其整体位置下移半阶,“则刑可降半等,如刖刑减为劓刑。” 反之,若手段残忍、累犯、杀亲尊长等“罪大恶极”之状,则加号小算筹出现,刑等上升。
“如此,”周鸣双手一摊,展示着这由主刑算筹阶梯和加减小算筹共同构成的精密系统,“无论案情如何繁复,只需先定其主干之罪(在逻辑树中找到位置),再察其加减之情(放入小算筹),则其刑等几何,一目了然,有迹可循,有‘数’可依!可避因法官好恶、贿赂多寡而致同罪异罚之弊!”
“妙!”一直凝神细听的范宣子(士匄)忍不住低赞一声,眼中精光闪烁。他敏锐地察觉到了这种“等差”背后对权力行使的约束和对稳定性的巨大价值。执政卿韩厥也微微颔首,他更看重这种清晰度对减少民间纷争、稳固统治的作用。
然而,这理性的光芒立刻引来了暗处的冷箭。
“周生高论,振聋发聩啊!”中行氏荀庚抚掌轻笑,声音却带着一丝刻意为之的困惑,“然在下愚钝,有一处不明,还望解惑。”他站起身,踱步到素帛前,手指随意地划过代表“盗”罪的另一棵尚未完全展开的“逻辑树”雏形。
“依先生这‘数理律法’,”荀庚的笑容带着锋利的味道,“《大司寇》旧律有载:‘盗马者,刖!’ 此条清晰明确,先生以为如何?”
周鸣平静地看着他:“刖刑过重,且未辨情由。盗御厩之马与盗乡野散马,盗以充军需与盗以饱私腹,岂能同罪?当依‘逻辑树’细分主客观,再定等差之刑。”
“哦?过重?”荀庚的笑意更深,带着一丝戏谑,“那敢问先生,若在战场之上,我晋国勇士悍不畏死,从如狼似虎的狄人手中奋勇‘夺’得其战马,此等壮举,按律当如何?依先生‘数理’,此‘夺’与彼‘盗’,字形不同,然行迹相似——皆非己有而取之也。莫非也要用先生那精妙的‘逻辑之树’、‘等差之阶’,给这些为国流血的勇士定个‘盗’罪,再量个‘刑等’?此非滑天下之大稽乎?莫非真应了那句老话——‘盗亦有道’?先生之‘数’,可能算清此‘道’?”
堂中顿时响起一阵压抑的嗤笑声和交头接耳声。荀庚的问题极其刁钻,直指法律条文在特殊情境(战争)下可能出现的荒谬矛盾,更试图将周鸣的“数理律法”推向“不近人情”、“迂腐僵化”的境地。
所有的目光再次聚焦周鸣,看他如何应对这辛辣的讽刺。
周鸣的神色没有丝毫变化,甚至连眼睫都未曾多眨一下。他缓步走向那面巨大的素帛,并非走向“盗”树,而是径直走到了象征万物运行法则的“易”理总图旁。他伸出手指,蘸了点清水,在光滑的帛面上画了两个简单的圆环,一大一小,小环套在大环之中。
“大夫之问,切中肯綮。此惑非在律法本身,而在不明‘律法之域’。”周鸣的声音沉稳依旧,“譬如这清水所画之环。内环者,承平之世,日常之序。‘盗马者刖’之律,行于此域,意在维系秩序,保护私产。其‘数’在于安定。”
他的手指用力划过内环的边缘,留下清晰的水痕:“然一旦越此环界,踏入外域——”他指向代表战争、灾异等非常状态的大环,“则天地翻覆,法则易位!战场夺敌之马,非‘盗’也,乃‘战利’,乃‘功勋’!此域之中,维系秩序、保护私产之律暂时退隐,取而代之者,是‘克敌制胜’、‘保家卫国’之至高法则!其‘数’在于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