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焚书坑儒前兆(1 / 2)

咸阳宫,朝会。

始皇谕旨:

“扶苏!”

“儿臣在!”

扶苏出列,心中隐隐不安。

“前番论道,百家之言,纷繁复杂。朕观之,确有可取之处,然亦多迂阔悖逆之论。

治国之道,贵在精要,岂容芜杂?”

“着尔为主,丞相李斯、右丞相冯去疾、奉常、博士仆射等九卿重臣为辅,主持编撰《大秦治要》!”

“收集天下所有书册典籍!”

无论官府藏书、私人收藏、学派秘传、六国旧档、民间着述……凡有文字者,尽数收缴,集中于咸阳宫秘府及指定官署!

敢有藏匿不交者,以违抗圣命论处,严惩不贷!”

“分门别类,详加审阅!”

设立庞大编撰机构,征调大量博士、儒生(尤其那些在论道中表现“活跃”者)、识文断字的官吏参与。

“甄别筛选,取其精华!

凡“于国有利,于民有益,合乎秦法,彰显天威,稳固社稷”之内容,方可辑录入《大秦治要》。具体而言:

法家着作(尤其商鞅、韩非)、

记录秦历代功业之史书(秦记)、

农书(耕作技术)、

医书(疗伤治病)、

卜筮之书(预测吉凶)、

技术类(如墨家器械图谱、水利)等,视为“精华”。

“糟粕”定义(李斯后来《焚书奏议》的雏形已隐含)此):

六国史书(非秦记者)——记录旧日荣光,煽动复国。

《诗》、

《书》

等儒家经典及诸子百家着作(除农、医、卜、法)——宣扬过时之道,非议朝政。

民间私藏诗书、百家语——传播异端思想。

“编撰成册,颁行天下!”

最终《大秦治要》将成为帝国唯一合法、

官方认可的“知识库”和治国指南,供官吏学习,教化万民。

公开理由:

“统一思想,去芜存菁,使天下黔首明法令、知稼穑、守本分,共享太平!”(冠冕堂皇)。

真实目的:

一是为焚书铺路: 将“禁书”范围通过“甄别”过程明确化、合法化。

收缴是第一步,下一步就是销毁所有未被《大秦治要》收录的“糟粕”。

二是粉碎六国文化根基:彻底抹杀六国的历史记忆、文化认同(通过销毁其史书、典籍)。使“秦”成为唯一合法的历史源流和国家象征。

三是钳制思想,消除杂音: 只允许符合秦帝国统治需求的“知识”存在,将诸子百家特别是儒家的思想影响力连根拔起。

四是诱捕与甄别:*

强制收缴过程,是黑冰台顺藤摸瓜,追查私藏禁书者(往往是六国遗老、死硬儒生)的最佳时机。

参与编撰的博士儒生,其审阅态度和言论,也成为甄别“异己分子”(为坑儒准备名单)的绝佳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