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致命邂逅(1 / 2)

**1972年,加州北部,金草如歌**

七月的加州北部,阳光是流动的黄金,慷慨地泼洒在无垠的草原上。大地被烘烤出一种温暖、干燥的芬芳,混合着鼠尾草的清冽、成熟牧草的甜香,还有被马蹄踏碎的泥土气息。目之所及,是起伏的金色波涛,一直涌向远方锯齿状的、蓝灰色的山脊线。天空高远,湛蓝得没有一丝杂质,只有几缕薄云被风拉得细长,慵懒地挂在天边。

在这片辽阔的金色画布上,一个身影正策马徐行。

那是一匹健壮的帕洛米诺马,毛色在阳光下闪耀着奶油般的金色光泽,鬃毛和尾巴则是更浅的银白,跑动时像流动的月光。马背上的少年,就是莱奥(迪卡里奥莱昂纳多,简称莱奥)。他看起来约莫十八岁,身形颀长而结实,像一株在草原风里自然长成的年轻橡树。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靛蓝色粗布衬衫,袖子随意卷到手肘,露出线条流畅、被阳光吻成蜜色的小臂。一条磨损但结实的棕色皮裤塞进沾着草屑和尘土的旧马靴里。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头上那顶宽檐的牛仔帽,浅棕色的麂皮材质,边缘已经有些卷翘,饱经风霜却更添韵味。帽檐在他脸上投下一片阴影,却遮不住那双异常明亮的眼睛——那是一种介于绿松石和夏日天空之间的清澈蓝色,里面盛满了年轻人特有的、对这片天地毫无保留的热爱与好奇。金棕色的卷发顽皮地从帽檐下钻出几缕,贴在他汗湿的额角和晒得微红的脸颊上。他的鼻梁挺直,嘴角天然带着一点微微上翘的弧度,仿佛随时准备绽开一个明朗的笑容,这是一种风靡万千少女的微笑。

此刻,莱奥正放松地坐在马鞍上,身体随着帕洛米诺稳健的步伐轻轻起伏,人与马之间有种浑然天成的默契。他不需要用力控缰,只是偶尔用指节在粗糙的皮缰绳上轻轻一点,或者用膝盖传递一个细微的指令,那匹聪明的马儿就心领神会地转向。他的目光扫过起伏的草浪,掠过点缀其间的、开着紫色小花的羽扇豆丛,落在一群正在远处安静吃草的安格斯黑牛身上。一只红尾鵟在高空盘旋,锐利的目光扫视着下方,它的影子在金色的草地上快速滑过。

风吹过,草原发出持续的、柔和的沙沙声,像一首亘古的低吟。莱奥深深吸了一口气,胸膛里充满了自由而野性的味道。他喜欢这种声音,喜欢这片土地广袤的寂静,喜欢阳光晒在皮肤上的暖意,喜欢马蹄踏过干燥草茎时发出的轻微脆响。这里是他的世界,熟悉得如同掌心的纹路,每一次驰骋都能带来新的发现和纯粹的快乐。

他勒了勒缰绳,帕洛米诺顺从地停了下来。莱奥摘下帽子,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薄汗,任由微风吹拂着他汗湿的卷发。他眺望着远方地平线,阳光毫无遮拦地落在他年轻的脸上,勾勒出清晰的下颌线和充满活力的轮廓。那双蓝眼睛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映着无边的金草和辽阔的蓝天。此刻,没有沉重的过去,没有复杂的未来,只有一个十八岁的牛仔,和他忠诚的马儿,沐浴在1972年加州北部灿烂得有些耀眼的阳光里,仿佛他们本身就是这片金色草原的一部分,鲜活,自由,充满了无限可能。远处的山峦沉默地守护着这一切,时间似乎也在这片金色的寂静中放慢了脚步。

好的,我们接着阳光灿烂的草原画卷,让年轻的莱奥开始展露他的锋芒,并引出那位神秘的白马银枪。

**金草如歌:锋芒初露**

加州北部草原的黄昏,天空被落日烧成了熔金与紫罗兰交织的绸缎。巨大的日轮缓缓沉入锯齿状的山峦线后,将莱奥和他帕洛米诺骏马的影子拉得老长,投在随风摇曳的金色草浪上。一天的放牧结束,牛群在远处低哞着归圈,空气里浮动着归巢鸟雀的鸣叫和愈发浓郁的草香。

但此刻,在“孤橡”小镇边缘废弃的采石场空地上,气氛却有些紧绷。几匹驮马不安地打着响鼻,十几个牛仔或倚或靠,目光都聚焦在场中央那个戴着卷边麂皮帽的年轻人身上——莱奥。

他对面站着的是“快指”汤姆,一个以拔枪速度闻名的老枪手,此刻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的挫败。汤姆的腰带上,那把跟随他多年的柯尔特左轮手枪,此刻枪管微微发烫,而他的右手食指,正不自觉地摩挲着扳机护圈边缘一道崭新的、被子弹擦出的灼痕。就在刚才电光火石的一瞬,他引以为傲的拔枪术,在莱奥面前慢了不止一拍。莱奥的子弹精准地擦过他的扳机护圈,巨大的冲击力震得他手指发麻,枪都差点脱手,而莱奥的枪口早已稳稳指地,一缕青烟从枪管袅袅升起。

“承让了,汤姆先生。”莱奥的声音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清亮,嘴角那抹天生的上扬弧度此刻显得格外意气风发。他手腕一抖,那把保养得锃亮、枪柄上缠着旧皮条的点45口径单动陆军左轮,在他指间灵巧地转了个漂亮的枪花,然后“咔哒”一声滑入腰间的枪套。动作行云流水,带着一种近乎炫耀的优雅。阳光落在他汗湿的金棕色卷发上,跳跃着金光,那双蓝眼睛亮得惊人,充满了毫无掩饰的得意和对自身力量的绝对自信。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过去的一个月里,“金草地的莱奥”这个名字,像草原上的野火一样迅速蔓延开来。他先是轻松地在“快指”汤姆引以为傲的拔枪速度上胜出;接着又在五十码外,用三颗子弹精准地击中了被风刮得摇摆不定的三个空酒瓶瓶颈,让以“鹰眼”着称的老猎人山姆自愧不如;就在昨天,他甚至蒙着眼睛,仅凭声音判断,一枪打掉了挂在枯树杈上、叮当作响的旧马掌铁。

每一场比试,莱奥都严格遵守着他自己定下的规则:**非致命,点到即止**。或是打飞对手的帽子,或是擦过武器,或是击中目标物。他追求的是技艺的极致和胜利的快感,而非杀戮。这种近乎游戏般的态度,加上他那张过分英俊、充满阳光的脸庞,以及那身与草原融为一体的牛仔装束,让他的胜利更添几分传奇色彩。少年得志,春风得意马蹄疾,说的就是他现在的模样。人们谈论他精准如机械的枪法,更谈论他那仿佛能融化加州阳光的笑容和不知天高地厚的轻狂劲儿。

“这小子,简直像草原上的精灵!”酒馆里,有人灌下一口啤酒,啧啧称奇。

“精灵?我看是头不知疲倦的小豹子,逮着机会就要亮亮他的爪子!”另一个老牛仔笑着摇头,语气里却带着欣赏。

“听说他下一个目标是‘碎石溪’的巴特?那家伙的枪可是真会要人命的!”有人担忧道。

莱奥听到了这些议论,只是扬起下巴,露出一个更灿烂的笑容。巴特?一个只知道用蛮力和血腥震慑别人的莽夫罢了。他的世界是金色的、广阔的,充满了挑战和荣耀的芬芳。他享受每一次扣动扳机时肌肉的完美协调,享受子弹离膛那一刹那的掌控感,更享受胜利后对手那震惊又不得不服气的眼神。他觉得自己就像这片草原上的风,自由,迅疾,无可阻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