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那天没有雪(1 / 2)

燕俊成不在,我自己其实也可以回去,但是我迷路了。对,我又迷路了。

我似乎很容易走失,尤其是在相处了四天的陌生城市,我相信我就算待上一个月也不会与它成为知心。因为我是天生的路痴,是一只失去眷顾便会离芒的猫,而不是一条对自己负责的狗。

最开始我抱着开盲盒的心态,心想或许走着走着就会遇到公交站或地铁站,但很快便打消了,因为我忘了回酒店需要坐哪个站。

这种情况应该找个电话亭或随便找家小超市借电话,可是我真的衰透了,我不记得燕俊成的电话号码,江晚的也不记得。

既然都这么衰了,我不妨文艺一点,花言巧语欺骗自己,我只是有些迷恋夜色,所以依依不舍。骗着骗着,我自己就信了,自以为是莎士比亚,一步一步的影子在街道两旁石英地砖和下水沟贴盖上留下墨迹,写一长篇我自己才读的懂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

而后来,我的行走路线很简单,抄作业一样遵循一条可鉴的规律:红灯右转,绿灯直行。

最开始,这条规律是魏语教给我的。

那是高二上学期一个寒风凛凛的冬天,教室的暖气熏得一个个刚在食堂吃完饭的学生昏昏欲睡,黑板上白色粉笔标注的亚热带气候和长江三角洲平原历历在目,不过大多数人更喜欢墨蓝色水笔涂鸦烂花和写满网络伤感随笔的课桌。

灯一熄,排排列列、整整齐齐、款式一致的校服们趴在桌子上,困意就是急释的胶囊,我记录过,班里最快的呼噜是10.05秒。

当然也有个例,就比如那几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情侣们,他们不会放弃这个大自然馈赠的“独处时刻”,趁别人睡着,偷偷摸摸溜到教室最后面的书柜。

我坐在自己座位上,手里捧着跟别人借来的小说,迎着走廊窗户透进来的微弱光线,细嚼江南的辞藻。

那时我坐在最后一排,最后一排离书柜非常近,中间刚好可以通过一个人。他们就在我椅子后面卿卿我我,仿佛我不存在一般,我的存在对他们而言也确实可有可无,毕竟一个班的人都被他们忽视了。

冲锋衣外层的纤维摩擦,折叠出棉花的尖锐质感。男孩伸手抚摸女孩细腻的长发,羞涩的女孩垫脚,宛若竹笋努力攀附青竹的生长。

他们拥抱在虚无缥缈的隔绝里,在万籁俱寂的教室里像海藻一样缠在一起,不时发出鱼龙拨水的啵纹。

我冷着眼当做没听到,只觉得这亲昵的贴合比陈旧黑板擦磨拭光滑黑板的声音还要刺耳,自顾自的看书。

看到精彩部分,我如饥似渴的翻阅,纸页垂直于缝合处,突然两个素白纤长的手指呈剪刀状夹住之的另一段,与我的手平行,平行线上方的部分受重力作用,软塌塌的低下头就像卖萌的小狗耳朵一样下垂。

不用看,我也知道是谁,就算闻不到这独有的花香,我也能明白谁会这么无聊。坐在我前面的人跟我打招呼之前一定会搞奇奇怪怪的小动作,只有她的行为这么特殊。

魏语警惕的左顾右看,确认没人偷听,才小心翼翼的把脸凑过来,以防万一的用手半着嘴巴,小声私语:“跟我出去。”

我冷着眼,心里埋怨她打扰我看小说,嘴上不满的回应:“你这次是去买奶茶,还是去吃烤肠?”

魏语嘟嘴囔道:“我哪知道,先出去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