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道终于走到了尽头,前方豁然开朗。
一个巨大的地下空间呈现在众人眼前,其宏伟程度远超之前的任何大厅。这便是奥西里斯·陈口中的“荷鲁斯之厅”。穹顶高悬,仿佛模拟着星空,镶嵌着无数能自行发出幽蓝或淡金微光的奇异矿石,如同永恒的夜幕降临。巨大的、刻满《亡灵书》章节和诸神颂歌的石柱拔地而起,支撑起这片不可思议的地下奇观。
空气不再沉闷,反而流动着一股奇异的力量,冰冷、肃穆,却又带着某种神圣的韵律。大厅的中央,是一个高出地面的圆形祭坛,由纯净的黑色曜石打磨而成,表面光滑如镜,倒映着穹顶的“星辰”。祭坛四周,矗立着四尊巨大的鹰首人身雕像,它们手持权杖与安卡符号,目光(由巨大的红宝石镶嵌而成)威严地俯瞰着整个大厅,正是荷鲁斯神的四种不同化身。
而在祭坛的正前方,一动不动地屹立着两尊身影。
它们并非冰冷的石雕,而是活生生的……或者说,某种能量构筑的存在。那是两名身高近三米的卫士,通体仿佛由暗金色的金属与某种发光的蓝色釉质混合铸成,线条流畅而充满力量感。它们拥有标准的人类武士体型,但面部却是抽象的、光滑的平面,没有任何五官,只在额心位置铭刻着一只熠熠生辉的、仿佛能看穿一切的“荷鲁斯之眼”。它们一手持着几乎等身高的巨型镰刃剑(Khopesh),另一手则持着覆盖有复杂几何图案的菱形大盾。周身没有任何能量剧烈波动的迹象,却散发着一种令人心悸的、亘古不变的守护意志。
乌沙巴提卫士。仅仅是站在那里,就仿佛是不可逾越的叹息之壁。
“嘶……”索尔倒吸一口凉气,他能感觉到,这两尊守卫体内蕴含的力量,远超之前遇到的任何敌人,而且性质极其凝练、纯粹,他的雷电本能地传递出一种“难以撼动”的反馈。
“能量读数…极高!结构稳定,无可见弱点。物理防御与能量抗性预估均为最高等级。战斗模式…无法预测。”柳如烟的战术目镜疯狂刷新着数据,最终给出了令人绝望的评估。
艾丽莎的圣光在这纯粹的古埃及神圣力量场中被压制到了极限,只能勉强在体表形成一层薄薄的辉光。苏婉清的剑气也感到滞涩,仿佛陷入了无形的泥沼。涂山小雅更是吓得直接显出了部分狐狸原形,耳朵和尾巴上的毛都炸了起来。
林小凡:“……系统,现在跑路还来得及吗?我觉得我家喵傲天可能饿了需要我回去喂猫。”
【分析敌方单位:神话级构造体守卫。建议:合作,或等死。宿主可以选择一种更沙雕的死法,本系统可以友情提供“被自己人字拖绊倒摔死”的选项,消耗梗能量1点。 (→_→)】
‘我谢谢你啊!’
就在小队被这两尊守护者的气势所慑,下意识地摆出防御姿态时,奥西里斯·陈却依旧平静。他甚至整理了一下自己那身一尘不染的亚麻长袍,仿佛要去参加一场重要的学术会议,而非面对两尊神话卫士。
“无需紧张。”他淡淡开口,打破了令人窒息的沉默,“它们的存在是为了守护,而非无差别毁灭。只要不踏入‘禁止领域’或试图强行触碰祭坛,它们便不会主动攻击。”
仿佛是为了验证他的话,那两尊乌沙巴提卫士依旧如同雕塑般屹立不动,只有那额心的荷鲁斯之眼,似乎极其缓慢地转动了一下,将场中所有人的身影都纳入“注视”之下。
“禁止领域是哪里?”林小凡小声问,生怕声音大点就触发警报。
奥西里斯·陈用下巴微微指了指祭坛周围大约十米半径的一个无形圆圈,地面上用银色的金属镶嵌着细微的边界线。“踏入此线,即被视为挑衅。”
“那…我们怎么过去拿碎片?”艾丽莎看着祭坛中央,那里有一个莲花底座,上面空空如也,但所有人都能感觉到,另一块碎片的共鸣源头,就在那底座之上,似乎被某种更高明的障眼法或空间技巧隐藏着。
“这就是我们需要‘合作’的地方了。”奥西里斯·陈转过身,琥珀色的眼眸扫过小队每一个人,语气变得正式了些许,虽然依旧带着他那特有的中二腔调,“我的知识,可以指引我们安全通过这片大厅,避开所有隐藏的诅咒与陷阱,并找到正确‘唤醒’并‘安抚’碎片,使其显现的方法。甚至,我能让这两位忠诚的卫士,在一定时间内…‘认可’我们的取走行为。”
他顿了顿,目光重点落在索尔、苏婉清和艾丽莎身上:“但此过程需要专注,不能受到任何干扰。而据我所知,一些不受欢迎的‘客人’,已经被碎片共鸣和之前的动静吸引,正在试图闯入这片区域。他们…可不会遵守这里的规则。”
仿佛是为了呼应他的话,从他们来时的甬道深处,隐约传来了一些模糊的撞击声和能量爆鸣声,似乎有人正在强行突破路上的机关。
柳如烟脸色微变:“检测到多个高能量反应正在快速接近!身份识别…混杂,有西方异能者,也有…失控的遗迹守护机械!”
“看来的确如此。”奥西里斯·陈语气平淡,仿佛早有预料,“所以,我的提议是:”
他伸出两根手指,姿态优雅。
“一,我提供通往碎片的安全路径与获取方法,并负责与守护者‘沟通’。”
“二,你们,负责在我进行这些‘精细操作’时,阻挡所有外来干扰者,确保过程不受破坏。”
“作为回报,碎片归你们所有。但我需要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检查与记录,并共享我所破译出的、关于其来源与指向的所有信息。同时,如果此地还存在其他与‘纪元密钥’或‘世纪轮回’相关的文献、器物,我有优先研究权,但可以共享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