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首集的市场恢复了秩序,赤火币重新在人们手中流畅起来。但所有人都明白,平静的水面下,暗涌从未停止。掌握金融权,将成为赤火公社在这条艰难道路上,必须时刻握紧的另一柄利剑。
龙首集的“兴隆”纺织工坊,曾是《鼓励工商令》颁布后积极响应扩产的典范。
工坊主王启年,一个精于算计的中年人,起初确实靠着政策红利和市场需求,赚得盆满钵满。但人的欲望总是难以填平。看到订单如雪片般飞来,他开始不满足于现有的利润。
于是,他暗中授意工头,将每日工时从规定的四个时辰延长到七个半,工钱却分文未加。若有工人抱怨,便以“外面想进来做工的人多的是”相威胁。女工们疲惫不堪,手指被纺锤磨破,收入却未见增长,怨气在闷热的工坊里积聚。
这股怨气,终于在新成立的龙首集纺织工会那里找到了出口。工会的负责人,是原先工坊里一位识字、有威望的老织工李大姐。她带着几名女工代表,没有像旧时代那样哭诉或无谓的破坏,而是拿着赤火公社颁布的《劳动律》,直接找到了王启年。
“王东家,”李大姐不卑不亢,指着律法条文,“这上面白纸黑字写着,日工不得超过四个时辰,工钱需足额按时发放。您如今的做法,可是违了咱们赤火公社的法度!”
王启年先是一惊,随即摆出惯常的油滑姿态:“李大姐,话不能这么说嘛。如今行情好,订单催得紧,大家多加把劲,工坊效益好了,年底自然少不了大家的分红嘛!再说了,没有我这工坊,大家去哪挣钱吃饭?”
“吃饭也要讲规矩!”一个年轻女工忍不住反驳,“我们是要吃饭,但不是卖命!按律法办事,天经地义!”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事情很快报到了龙首集的民政府。
出人意料的是,政府派来的调解员并未像王启年预想的那样偏袒工坊,也没有如李大姐最初希望的那样直接强制工坊主让步。
调解员先是严肃地对王启年重申了《劳动律》的权威性:“王东家,赤火公社保护合法经营,但绝不允许肆意盘剥。延长工时、克扣工钱,于法不合,必须纠正。若一意孤行,不仅面临罚款,工坊也可能被勒令整顿。”
接着,他又耐心地向李大姐和工人们解释:“工友们,你们的诉求合理合法,我们坚决支持。但也要看到,工坊若能正常经营,大家才有长久的工作和收入。我们的目的,是找到一个既保障大家权益,又不让工坊难以为继的办法。”
经过几轮调解和测算,最终达成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王启年必须严格执行四时辰工作制,并将工钱恢复到法定标准;同时,为了补偿因缩短工时可能带来的订单延误,工会同意在订单确实紧急时,组织工人自愿、有偿地进行有限度的加班,加班工钱按平时的一点五倍计算。
协议达成,工人们的权益得到了保障,脸上露出了笑容。王启年虽然损失了一些预期利润,但工坊得以继续运转,工人情绪稳定,生产效率反而有所提升,他暗自盘算,也并非全无好处。
事后,陈烬将参与此事的干部召集起来,以此为例进行剖析。
“大家都看到了,‘兴隆’工坊的事,绝不是孤例。”陈烬目光扫过众人,“劳资之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因为我们建立了新政权就自动消失。”
“我们的政策是什么?”他自问自答,“是 ‘劳资两利’ !”
“什么叫‘两利’?”他详细阐述,“首先,必须保障工人的基本权益,休息权、获取合理报酬的权利,这是底线,不容触碰!不能为了所谓的‘发展’和‘税收’,就一味偏袒资方,纵容剥削,那我们就背离了初心,成了新的压迫者!”
“但同时,”他话锋一转,“我们也要保障工坊主、商人的合法经营权,保障他们能获得合理的利润。不能因为工人一闹,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打压资方,吓得所有资本都不敢进来,那等于自断手脚,最终受损的还是我们的经济和依靠经济生存的工人。”
“那么,如何实现‘两利’?”陈烬给出了答案,“就是要通过我们制定的《劳动律》等法律,以及像工会这样的工人组织,把这种不可避免的斗争,限制在法律的框架内。让双方通过谈判、协商来解决矛盾,而不是诉诸暴力或无序对抗。”
他最后总结道:“把这股力量引导好,它就能成为促进生产、改善管理、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反之,如果处理不当,它就会成为撕裂社会、阻碍发展的破坏力。这其中分寸的拿捏,正是考验我们执政能力的关键所在。”
干部们听着社长的分析,再回想“兴隆”工坊事件的处理过程,心中对“劳资两利”这一看似简单、实则内涵丰富的政策,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他们意识到,治理一个正在迈向新生的社会,远比在战场上冲锋陷阵要复杂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