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佩帕(1 / 2)

“崇和,车厢里这两件,你搞掂要几耐(你做掉需要多久)?”

王崇和眼皮掀起一道缝,心里估算了一下距离,低声给出时间。

“如果揾到到他们贴身……一啖气的事。”

陈九点了点头,继续蜷缩进硬木座椅的角落,和刘景仁小声交谈。

旁边至公堂的武师赵山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他师兄在另一节车厢,留了他在陈九身边看着。他性子慢,只学了拳,严格意义上还未出师,师父李大忠六合大枪的本事还未学全。

“南京到北京,大枪属李大忠”,师父一身本事,拳最多占了四分。

他知道身边这人的风采,那夜唐人街所有的武师都不及身侧这把刀的狠辣。

王崇和继续闭眼休息,他不关心陈九和刘景仁谋划些什么东西,他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在疲惫的旅程中保持好身体状态。

师父临终时候交代:崇和,你的刀比心思更快,日后要多想想再出刀。

可这么多天,师弟染血的身影总是在心里挥之不去,他不止一次地在想,要是自己直接在船上做掉那个狗崽子,阿水是不是就不用死?下了船要不是自作主张要去报仇,是不是就不用和师弟分开,他们也可以不用死?

看着刘晋的尸首被烧成灰,流进大海,他也一并把自己的思绪沉进了深不见底的黑暗里。

他放空了自己,刀刃反而愈发亮得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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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地板随着车轮震颤发出浅浅的吱呀呻吟,混合着车厢内此起彼伏的叫嚷与吵闹。

负责盘查的侦探汤姆森正机械地跟着那个说粤语的人奸盘查,突然,他的目光被角落里的身影吸引住。

一个用褪色头巾蒙住半张脸的女人正蜷缩在座椅最里侧,那双蜜糖色的眼睛在与他视线相撞的瞬间慌乱垂下。

这双眼睛他感觉有些熟悉。

昨夜在“铜马蹄”酒吧,有一双类似的眼睛在舞台上流转着挑逗的光,让马可那个蠢货像发情的公狗一样亢奋。

杰克逊的靴跟重重碾过地板,女人听着脚步声明显瑟缩了一下,这个细微的反应让他后颈的汗毛陡然竖起。

“你!把脸露出来!”

汤姆森一把扯住女人蒙面的布料,力道大得几乎将她拽倒。

撕裂的慌乱中,佩帕那张布满淤青的脸暴露在车厢一众眼前。

浮肿的左颊有一个清晰的巴掌印,脖颈上一圈掐痕触目惊心,连脂粉都遮不住紫色的淤血。

汤姆森愣住,这张脸他太熟悉了。

昨夜,她踩着弗拉明戈的鼓点,银链在脚踝上叮当作响,肌肤被威士忌泼湿后闪着诱人的光泽。

而此刻,她像被人狠狠摧残过,满脸憔悴。

“马可呢?”

汤姆森钳住她的手腕,“那意大利蠢货昨晚说要带你去快活,今天怎么连火车站都没来?”

“他人在哪!”

他的声音突然变大,惊醒了附近打盹的乘客,一些探寻和不怀好意的眼神盯紧了这个令人讨厌的平克顿猎犬和楚楚可怜的舞女。

几个爱尔兰劳工伸长脖子张望,浑浊的蓝眼睛里闪着看戏的亢奋。

佩帕的睫毛剧烈颤抖,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迟迟不落。西班牙口音的英文支离破碎:“我、我不知道……先生,我只是搭车去东部找工作……”

话音未落,汤姆森已粗暴地将她拽离座位。她踉跄着撞翻邻座的行李。

“臭婊子!”

“我问你马可呢!”

前排的红发壮汉拍案而起,口气和唾沫一并喷在汤姆森脸上,

“嘿!这位先生,你对这位女士有点太过分了吧!”

回应他的是柯尔特左轮上膛的咔嗒声,黑洞洞的枪口让壮汉僵在原地。

“坐下,爱尔兰猪。”侦探的拇指缓缓扳开击锤,“还是你想吃枪子?”

死寂在车厢蔓延。

陈九的手掌紧紧扣住膝盖,佩帕被拖向车尾时,他看清了那个女人的脸。

一如他在古巴时那样,同样是偷看的角度。

同样是在躲避“追捕”。

他不懂,为什么再次看到这个女人,她还是这么可怜,全然没有了舞台上明媚奔放的模样。

还是这世道,女人就该这么可怜?

他的记忆猛然闪回那个逃命的夜晚:酒吧的马厩里,西班牙人叼着雪茄将佩帕推进草垛,低声呵斥。

而此刻,她那张脸让他情不自禁联想起了菲德尔,让陈九的太阳穴突突直跳。

是不是菲德尔出事了?

这个念头骤然一起,就再也压不下去。

如果他没事的话,怎么会放任自己酒吧的舞娘沦落至此?还是关了酒吧,遣散了人?

临走的时候,菲德尔没有和他解释太多,但陈九看出了他的忧虑重重,一个贵族私生子面临的困难自然不是他一个一穷二白的“逃契工”可以解决。

菲德尔口中描述的“独立军”和西班牙军队也让他下意识想要远离。

是死了,还是逃了?

陈九的余光追着佩帕跌撞的背影。

她被两名侦探夹在中间,粗布裙摆勾住车门,“刺啦”裂开一道口子,露出棉袜包裹的大腿。

车尾盥洗室的铁门“咣当”闭合,将呜咽与质问锁进狭小的空间内,也阻隔了陈九隐秘的视线。

“我再问一遍,马可在哪儿?”

汤姆森将佩帕抵在脏兮兮的洗手台上,镜面映出他紧绷的脸。

看着佩帕躲避的眼神,他顿时有了种不好的联想。

他其实并不是很关心马可的死活,但是昨天他和马可一起翘了盯梢的任务,去了酒吧放纵,如果马可死了,自己可能也会丢掉这份工作,甚至要按照部队的规矩追责。

在暴力机构工作,他比任何人都懂平克顿的冷漠有多么无情。

冷水龙头滴答作响,另一名侦探掏出一根烟,靠在狭小的门口点燃,眼神紧紧盯着佩帕的脸和胸口,顺势下滑到大腿根部。

佩帕的啜泣终于决堤:“他、他死了……在’铜马蹄’二楼的床上……”

她颤抖的指尖扯开衣领,露出脖子和肩胛的瘀伤。

“他喝醉了……抽打我……老板的人冲进来时,他正掐着我的脖子……”

她的声音骤然尖锐,仿佛再次被噩梦扼住呼吸,“他们用酒瓶砸碎了他的脑袋!玻璃碴子插进眼窝……血喷到天花板上……”

汤姆森的脸色瞬间铁青。

他当然知道马可的德行,那意大利杂种对女人的凌虐欲在萨克拉门托的队伍里早已不是秘密。

但此刻,他更在意另一件事:“酒吧的人为什么杀他?就因为起的那点冲突?”

他感觉有点可笑,再次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女人,不过是一个漂亮点的舞女…跟ji女有什么区别?

为什么那老板就敢因为这种小事杀一个平克顿的侦探?

他知道,这两年侦探社不断地参与瓦解罢工,采用了不少激进行动,包括突袭劳工的住所、使用爆破手段引起骚乱。在西部主要的铁路建设地区,当地很多居民已经将平克顿视为“资本家的走狗”。

但有中央太平洋铁路支持,还没有人敢明面上杀一个侦探,尤其是在加州首府。

是反感的情绪爆发,还是精心设计的一场杀局?

佩帕疯狂摇头,“我不知道……他们翻走了证件和枪…我吓坏了,就逃出来了!”

汤姆森扫过佩帕蜷缩的身影,立刻就觉得更加不太对劲,酒吧的打手杀了人还是当着这个小妞的面,竟然就这么轻易地放她走了?

他突然抽出靴筒里的猎刀抵住她锁骨:“古巴小夜莺,告诉我——杀马可的人长什么样?”

刀尖刺破肌肤的刹那,佩帕顿时凄厉地惨叫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