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网络歌曲(2 / 2)

更狠的是《一万个理由》。彩铃下载量1.2亿次,硬是把郑原推成了“彩铃之神”。

人家自己在节目上都承认了,这首歌给他带来的收益(彩铃、专辑、商演加一起)两亿左右。

这么说吧,一首歌就能抵普通歌手半辈子的拼命。

最后郑原红了,没再往娱乐圈里折腾,干脆跑去京城戏曲学校做老师了。那叫一个急流勇退。

王轩心里跟明镜似的,要是把这十二首歌好好运作一下,理论上公司能吃下七八个亿的流水。

这还没算后面版权买断、商演衍生的附加值。真别说了,这简直是印钞机!

但问题也在这儿——正因为这钱太多了,运营商才会见钱眼开,虚报下载量、提高分成比例。

歌手和唱片公司?抱歉,你根本没资格和他们谈判。

哪怕王轩带着重生的外挂,也没办法撼动这种规则。

他又不是哪个二代,不可能撒娇说说“爷爷,我要这个”,然后别人乖乖奉上。

说实话,这种事也就是搞个时间差了,一般老爷们会让你赚一波钱先,毕竟你勉强可以算的上是开拓市场的,等到市场定型,利润稳定,那就是老爷们收割的时间了。

当然,那时候王轩的轩韵文化也不会搞彩铃业务了。;

接下来就是选歌手了,虽然歌是王炸,商业逻辑也通顺,但想找到合适的人也不容易。

问题就在于——有点追求的歌手,肯定不愿意碰这些歌。

真要拉李荣号来唱?他八成甩脸子走人,根本不可能。

想来想去,王轩最后把人选定在了杨刚成身上。

说来也巧,前段时间杨刚成自己找上门来,还带着小样,想和轩韵文化合作发专辑。

当初接待他的是王权,说实话,那小样没啥打动王权的地方,平平无奇。

就算真有《老鼠爱大米》在里面,王权也不会当回事儿——没有网络的推动,这歌压根火不起来。

毕竟王权又不是王轩,是没法直接断定网络歌曲能不能火。

可杨刚成人不错,踏实,不浮夸,不吹牛逼。

之前找上门的那些所谓“创作者”,动不动就是“我的歌一发必火”,听得王权直翻白眼。

反倒是杨刚成这类实在人,才值得合作。

他要的是舞台,不是虚头巴脑的名号。那好啊,正好这些歌需要这样的人来唱,王轩一拍即合。

合同写得干巴巴,但逻辑清楚:版权归公司,署名由公司决定,歌手只拿演唱权,收益跟他没关系。

想挣钱可以,等歌火了接商演去,九一分账,自己落个辛苦钱。

你要说这分配苛刻,甚至有点周扒皮,但换个角度想:王轩给了他红的机会,没有轩韵文化撑腰,他这辈子哪有资格在全国火一把?你说他会因为《老鼠爱大米》大火,抱歉,这歌已经归轩韵文化了。

王轩自己也承认,这事儿灰色、现实,甚至有点冷酷。但没办法,行业就是这么玩儿的。

你要是心软,鬼知道人家歌手红了之后会不会蹬鼻子上脸,毕竟有汪苏龙的后车之鉴。

王轩的算盘落定,接下来就是具体执行了。

编曲的活儿他一股脑甩给了李荣号。李这人嘴上不说,心里其实是拒绝的。

编到一半,还嘀咕了一句:“轩哥,你这歌……也太口水了吧?”王轩头也没抬,丢下一句:“对,就是要口水。越土越好,越上头越好。你把旋律线收一收,别搞太复杂。记住,这歌不是拿去打格莱美的,是让大街小巷都能哼出来的。”

李荣号当时脸都皱成一团,可还是硬着头皮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