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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法正典刑惩奸佞 纲纪昭彰护民生(2 / 2)

“被告潘兵,原津天府津天港市舶司通关监管司副司长,犯玩忽职守罪——未查验货物成分便违规放行,直接导致危化品流入仓库,提请判处有期徒刑一百五十年,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被告高怀,原津天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司负责人,犯玩忽职守罪——收到举报未督促整改,错失隐患消除时机,提请判处有期徒刑一百年,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被告曹春波,原海滨县商司司长,犯玩忽职守罪——未落实属地监管,从未到瑞雪现场检查,提请判处有期徒刑九十年,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被告肖红红,原津天府监察局化学物质安全管理三司副司长,犯玩忽职守罪、伪造公文罪——伪造安全检查记录,掩盖监管缺位,提请判处有期徒刑一百年,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被告邓卫东,原海滨新区监察局第一分局局长,犯玩忽职守罪——未开展专项检查,未发现企业违律问题,提请判处有期徒刑一百年,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被告朱立,原海滨县议事会副议事长,犯玩忽职守罪——未审核消防验收报告便违规批准仓库建设,提请判处有期徒刑九十年,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被告李云贪,原海滨县议事会建设项目司司长,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受贿8万元,未要求企业整改安全隐患,提请判处有期徒刑一百五十年,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被告王金正,原刑部水运司副巡视员,犯玩忽职守罪——未核查车队资质便违律批准运输许可,提请判处有期徒刑一百年,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被告隋旭西,原津天议事会化学防污司司长,犯玩忽职守罪——未审核防污方案,导致海水污染,提请判处有期徒刑一百二十年,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起诉书宣读完毕,法警开始逐一展示证据:投影幕布上,瑞雪物流的危化品台账显示“硝酸铵0吨”,但对应的货运单却清晰记录着“200吨化肥入库”,旁边附着刑部物证鉴定中心的报告——“送检样品为硝酸铵,纯度99.2%,属烈性爆炸物”;于伟学向冯刚转账的银行流水单上,“咨询费”的备注旁,用红笔圈出了瑞雪财务系统的内部备注“仓库审批感谢款”;仓库值守员老王的录音证词缓缓响起:“三月二十日早上六点,我测到4号仓湿度53%、温度29c,立刻报给中控小李,他说‘先核硝酸铵入库单,晚点再说’,结果一直没人来……”

冯刚的辩护律师试图以“职务行为有上级指导”为由辩解,周正清当即驳回:“《大明宪典》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对失职行为负直接责任,不得以‘上级指导’推诿’——经监察局核查,你所谓的‘上级指导’,实为冯刚伪造的议事会批复,批复上的印章系私刻,此点已由联合调查组核实,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两名人民陪审员随后发言,张大叔站起身,手里的笔记被翻得沙沙作响:“俺这两个月跑了津天港周边十二个村落,海滨村的渔民说,瑞雪的卡车半夜运货从来不开警示灯,仓库区飘出的味道能呛得人睡不着;渔港村的装卸工说,他们去年就见过瑞雪的工人往仓库里搬‘像化肥却更重’的袋子,可举报了三次都没人管。这些百姓的证词,还有现场的证据,都证明这些被告眼里只有钱,没有百姓的命——这样的罪犯,必须严惩,才能告慰那2万6千名遇难同胞!”

卡洛也补充道:“在罗马加盟省的橄榄园,农工们常说‘土地不会骗人,你糊弄它,就没收成’;治理国家也是一样,公职人员糊弄民生,就会酿成灾难。于伟学这些人,把危化品当赚钱的工具,把百姓的安全当儿戏,判决必须让所有企业、所有公职人员都明白:大明的纲纪碰不得,百姓的生命伤不得!”

庭审进行到第五个时辰,周正清敲下法槌,宣布合议庭评议结果:“本院依据《大明刑典》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百二十一条、第四百一十五条,及《大明宪典》‘民生安全至上’原则,结合民生都察院提交的证据、证人证言及人民陪审员意见,认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现作出一审判决:”

“一、瑞雪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于伟学,犯非法储存危险化学物质罪、非法经营化学危险品罪、化学危险肇事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车裂之刑,于均平三十三年五月二十日在津天港英烈纪念广场公开执行;瑞雪物流有限公司判处罚金92.9亿元,限于六月十五日前上缴户部,逾期将强制执行其名下所有资产;”

“二、瑞雪物流副董事长董轩社、总经理峰只、财务总监赵立、运营总监吴涛、采购总监马明,犯非法储存危险化学物质罪、非法经营化学危险品罪、化学危险肇事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均判处绞刑,于五月二十日与于伟学同期执行;”

“三、瑞雪物流仓库主管王强、仓储员李娟、安全员张涛、装卸队长刘敏、运输调度陈晨、设备维护员赵阳、夜间值守孙伟,犯非法储存危险化学物质罪、化学危险肇事罪,均判处死刑,缓期二个月执行,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四、原津天府议事会交通港口管理司司长冯刚,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终身监禁,罚金100万元,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五、原津天府议事会港口管理司副司长李刚志,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百年,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六、原津天府议事会交通司长武代山、原交通司副司长铁柱、原港口管理司副司长董建韡、原交通综合规划司副司长高吉永、原津天港集团招商二部尚书刘伟、原市舶司副关长王鹅蛋与孙志港、原海滨县商司司长曹春波、原海滨县议事会副议事长朱立、原津天港议事会刑事司司长顾育农,犯玩忽职守罪(部分含受贿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九十年,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七、原津天府议事会港口管理司调研员杨清宝、原津天港集团总裁助理李锋洪、原市舶物流监控管理司副司长柴柴、原津天府监察局化学物质安全管理三司副司长肖红红、原海滨新区监察局第一分局局长邓卫东、原津天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司负责人高怀、原刑部水运司副巡视员王金正,犯玩忽职守罪(部分含伪造公文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百年,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八、原津天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郑庆跃、原安监部副尚书郑树国、原市舶司通关监管司副司长潘兵、原海滨县议事会建设项目司司长李云贪,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百五十年,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九、原津天府津天港市舶司关长刘倩、原津天议事会化学防污司司长隋旭西,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刘倩)或玩忽职守罪(隋旭西),均判处有期徒刑一百二十年,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判决宣读完毕,庭内先是短暂的寂静,随即爆发出经久不息的掌声,这掌声穿透审判庭的窗户,传到庭外的广场上,百姓们挥舞着《大明刑典》,有人喊道:“正义来了!俺们的亲人没白死!”周建明的妻子抱着消防头盔,泪水滴在盔沿的烟尘上,却露出了两个月来第一个笑容;老王的儿子将父亲的手册贴在胸口,仿佛能感受到父亲掌心的温度,手册里夹着的那张“安全检查记录表”,虽然已经泛黄,却成了最有力的见证。

庭审结束后,大理寺发布《执行公告》,明确于伟学等人的执行时间与地点,强调“所有执行过程将全程公开,接受百姓监督”;民生都察院则联合户部,启动瑞雪物流罚金的追缴工作,派出专员进驻瑞雪总部,核查账目、冻结资产,确保12.7亿元专款专用。

五月二十日,津天港英烈纪念广场的地基已初步成型,2万6千名遇难者的名字正被工匠们刻在纪念墙的基石上。当日午时,于伟学的车裂之刑、董轩社等五人的绞刑在广场旁的执行场公开进行,上万名百姓到场见证,有人举着遇难亲人的照片,有人默念着《大明宪典》中“民生为本”的条文。执行结束后,大理寺官员宣读《告百姓书》:“今日行刑,非为泄愤,实为明纲纪、护民生——凡危害百姓者,无论位高权重,无论财大势大,大明律法必追其责、惩其罪,永不姑息!”

同日,冯刚在京北监狱收到了有期徒刑九年的执行通知,他看着窗外飘落的槐花瓣,想起自己曾经扩建的私人庄园,如今已被查封拍卖,所得款项纳入津天港重建资金,嘴角露出一丝苦涩的悔意——只是这悔意,早已换不回逝去的生命。李刚志则被押往西北监狱,面对一百年的刑期,他终于低下了头,在《悔罪书》上写下:“我对不起大明纲纪,更对不起那些死去的百姓。”

六月初,瑞雪物流的12.7亿元罚金全部上缴户部,首批5亿元用于补发遇难家属的抚恤金。周建明的妻子收到了剩余的630万烈士抚恤金,她带着两个孩子来到银行,将其中300万转入“子女教育专项账户”,看着银行职员递来的账户凭证,她轻声对孩子们说:“你们的爸爸是英雄,以后你们也要做守护民生的人。”老王的儿子则用抚恤金为父亲立了一块碑,碑上刻着“恪尽职守,虽死犹荣”八个字,旁边还刻着那本《大明危险品存储日常巡检手册》的封面图案。

此时的津天港,爆坑周边的清理工作已近尾声,工人师傅们正在铺设英烈纪念广场的地砖;远处的码头,新的危险品存储区正在建设,按《大明安全生产条例》的新规定,这里远离居民区1.5公里,安装着24小时温湿度监控与防爆预警系统,数据实时上传至户部与监察局的平台,任何人都可通过礼部官网查询;临时安置点的帐篷旁,礼部民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在登记家属的“英烈安居房”申请,图纸上的房子宽敞明亮,窗外就是一片新栽的槐树林,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像是在诉说着新生。

沈明远站在监察局的窗前,看着远处夕阳下的全国议事会大楼,手里攥着《津天港案件后续整改报告》——接下来,监察局将联合户部、刑部,在全国开展“危化品监管回头看”专项行动,把津天港的教训变成全国的安全防线。他想起庭审时张大叔说的话:“纲纪不是挂在墙上的条文,是护在百姓身前的屏障。”

是的,屏障已立,正义已至。津天港的海面上,晨光再次升起,照亮了重建中的码头,也照亮了大明百姓心中的民生安全线——这条线,用2万6千条生命的代价换来,用纲纪的严明守护,终将让“以百姓为本”的种子,在灾难后的土地上,长出更坚韧的新芽,结出更丰实的民生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