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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法槌记:大理寺的公正与民心的天平(1 / 2)

均平二十四年九月初九,重阳的阳光穿过大理寺的雕花窗棂,在青石板地面投下“正大光明”四个篆字的光影。这座始建于洪武年间的司法殿堂,今日格外肃穆——檐角的铜铃在秋风里静止,回廊的朱漆柱上悬着“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楹联,十二级汉白玉台阶下,民生都察院的公诉人、人民监督协会的工农监督员、刑部的监察官、廉政公署的稽查员已依次列阵,他们的朝服在阳光下泛着冷光,像一道守护公正的屏障。

我站在大理寺正堂的侧门,望着堂内的景象:主审官李大人身着绯色法袍,端坐于“明镜高悬”匾额下,案上摆着《大明国宪典》《刑律典》《监察法典》三部法典,蓝布封皮已被翻得发白。左侧是民生都察院的公诉团队,为首的王都御史捧着厚厚的卷宗,卷宗边角贴着“证据确凿”的红签;右侧是六名被告的席位,赵露思、赵伟杰、郭丽娜、周薇、朱樉、朱媖穿着囚服,镣铐在地上拖出细碎的声响。最特别的是堂下的陪审团席位,坐着七位人民陪审员——石洼村的乡老王伯(百姓代表)、京北市的铁匠张师傅(工人代表)、南河省的茶农李大姐(农民代表)、洛阳的文物修复师陈先生(手工艺人代表)、议事会的普通代表刘叔(议事代表)、大明科学院的研究员郑博士(知识分子代表)、欧东省的商户钱老板(商户代表),他们的布衣与周围的官服形成鲜明对比,却代表着最沉甸甸的民心。

“姑母,百姓们都在外面等着。”朱静雯走到我身边,她今日换下了龙袍,只穿一身素色常服,“人民监督协会的工农代表们统计了,光是大理寺外的广场就来了五万百姓,还有人带着干粮从南河省、欧东省赶来,说‘一定要亲眼看着贪官受审’。”她指着堂外的回廊,那里挤满了旁听的百姓代表,每个人手里都攥着诉状或证据复印件,“他们说,这是大明开国以来第一次,皇族与尚书同堂受审,还请了工农百姓当陪审员——这才是真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望着陪审员席上的王伯,他手里紧攥着那份灾区血书的复印件,指节因用力而发红。三个月前,他还在石洼村的草棚里为危房改造款奔走;今日,他作为百姓代表陪审员,要和其他六位工农代表一起,与主审官共同裁决这些曾高高在上的权贵。这让我想起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里的话:“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我们用马克思主义改造大明的司法,不是要颠覆传统,而是要让法律真正成为保护百姓的盾,而不是权贵的剑。

辰时三刻,主审官李大人敲响法槌,“咚”的一声,震得梁上的灰尘都轻轻飘落。“大明国大理寺公审大会,现在开庭!”他的声音洪亮如钟,“传第一被告,户部尚书赵露思!”

赵露思被狱卒带到堂中,她的发髻已散乱,囚服上沾着污渍,与往日的锦衣玉食判若两人。王都御史起身,展开卷宗第一页:“根据《大明国刑律典》第三卷第一章‘贪污罪’,被告赵露思,在任户部尚书期间,利用主管救灾款之权,挪用南河省洪灾救灾粮二十万石、棉衣十二万件、现款六十万明币,与侄子赵三勾结,将赈灾款转为私人财产,造成灾区百姓流离失所,三人因缺粮饿死,十人因无棉衣冻伤——请法庭传证人!”

第一位证人被带上堂,是南河省灾区的张老汉(农民代表),他的胳膊还缠着绷带,那是去年冬天冻裂的伤口。“大人,”他扑通跪下,声音哽咽,“去年七月洪水退了,官府发的粮够吃三天,我家孙儿饿得直哭,我去粮站要粮,赵尚书的侄子赵三说‘想吃粮?拿银子来,五倍价’!我卖了耕牛买了十斤米,孙儿才没饿死……可耕牛没了,今年开春连地都种不了啊!”他从怀里掏出半块干硬的树皮,“这是我们当时吃的,赵尚书却在京北喝好酒、穿绸缎!”

王都御史呈上粮站的出库记录和赵三的铺面房产证:“证据显示,赵露思将六十万救灾款转入宏达粮行,赵三用这笔钱在京北购置三座铺面,租金每月两万明币,全部存入赵露思个人账户。根据《监察法典》第二十二条,‘挪用救灾款数额巨大、情节恶劣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缴全部赃款’。”

赵露思突然尖叫起来:“我是朝廷尚书!你们不能这么对我!那些百姓饿死冻死关我什么事?救灾款本就是朝廷的钱,我爱怎么用就怎么用!”她的话刚落,旁听席上的百姓炸开了锅,工农代表们愤怒地拍着栏杆:“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百姓的救命钱也敢贪!”李大人敲响法槌:“被告肃静!现在由你辩护。”

赵露思的辩护律师颤巍巍地站起来:“大人,被告虽有过错,但念其曾为朝廷效力,请求从轻发落……”话音未落,陪审员王伯(百姓代表)猛地站起来:“效力?她的效力就是让百姓啃树皮?《大明国宪典》第一条就说‘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官员当以民生为天’,她这是背叛百姓!”王伯的声音苍老却有力,堂内瞬间安静下来。

接下来审理赵伟杰案。这位前内稽廉纪司司长被带上堂时,头埋得很低。王都御史播放了他打压举报人的录音:“把王御史的举报信换了,给他安个诬告的罪名……”录音里的声音阴冷,与他去年在反腐大会上的慷慨激昂判若两人。王御史(监察系统代表)拄着拐杖出庭,他的腿还没完全康复,走路一瘸一拐:“赵伟杰收了赵露思五十根金条,就烧毁我的举报信,还派人推我坠楼……他身为监察官,却成了贪官的帮凶!”

王都御史呈上金条的鉴定报告和赵伟杰的银行流水:“根据《刑律典》第三十五章‘滥用职权罪’,赵伟杰包庇贪污、打击报复举报人,情节特别严重,应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伟杰突然抬起头,泪水混着鼻涕流下:“我认罪……我对不起那些被我打压的人,对不起监察官的身份……”他的忏悔声在大堂里回荡,旁听席上的工农代表有人叹息,有人却喊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监察权是百姓给的,不是让你护贪官的!”

午时三刻,阳光最烈时,郭丽娜被带上堂。民生都察院的公诉人呈上白马寺的鉴定报告:“大雄宝殿用松木冒充金丝楠木,白蚁已蛀空梁柱,佛龛是树脂仿玉,造价不足一百万,被告却谎报五百万,侵吞四百万,还将寺内文物私自拍卖……”文物修复师陈先生(手工艺人代表)作为证人出庭,他捧着一块从佛龛上掉落的树脂碎片:“这东西遇热就变形,连普通百姓家的供桌都不如!白马寺是千年古刹,承载着多少百姓的信仰,却被她毁得千疮百孔!”

郭丽娜的囚服里还藏着那块拍卖来的玉佩,被狱卒搜出时,她突然歇斯底里地哭喊:“那玉佩本就该属于我!我是文旅司司长,管理文物是我的权力!”陪审员张师傅(工人代表)是个铁匠,他重重一拍桌子:“权力?你的权力是保护文物,不是中饱私囊!《监察法典》第四十条规定‘侵占文物罪,数额巨大者处无期徒刑’,你这是在挖大明的文化根脉!”

周薇的审判充满了讽刺。这位前副议事长曾修改议事会规则,如今站在被告席上,听着公诉人宣读她篡改的议案:“将西乡村教育基金一百万调往老家盖门楼,导致三十名贫困生辍学……任内提拔二十九名亲信,把议事会变成家天下……”老代表周明(议事代表)作为证人,拿出被篡改的会议记录:“她还说‘副议事长有权调整预算’,可《大明国宪典》规定‘议事会预算需经代表半数以上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周薇低着头,声音细若蚊蝇:“我只是想让老家过得好点……”旁听席上的西乡村村民代表喊道:“我们的孩子要上学!你的老家不配用教育基金!议事会是百姓的议事会,不是你谋私的工具!”

最震撼的是朱樉和朱媖的审判。秦王朱樉被带上堂时,镣铐拖在地上的声音格外沉重。公诉人播放了李老四儿子的录音:“爹被马踩了……秦王的马……”呈上尸检报告和土地契约:“强占万亩良田改赛马场,逼死村民李老四,纵容罂粟种植,鸦片馆遍布欧东省……根据《刑律典》第二十八章‘故意杀人罪’‘侵占财产罪’,数罪并罚,应处死刑。”朱樉突然挣扎起来:“我是皇族!太祖皇帝定下的规矩,皇族不处死刑!”

这时,朱静雯从旁听席站起来,声音清亮:“大明国早已不是‘皇族特权时代’!《大明国宪典》第二章明确规定‘皇族犯法与庶民同罪’,我虽是女帝,今日也只是旁听者,无权干预判决。”她的话让朱樉瞬间瘫软,旁听席上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欧东省的百姓代表举着李老四的血书高喊:“杀人偿命!皇族也不能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