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费律师连珠炮似的质问,厉国邦眼神闪烁了一下,但迅速稳住了心神。
他清了清嗓子,避重就轻地回答:
“我当时喝多了,骂完王校长,又安排人送走方媛后,就觉得头晕目眩,回到房间就睡下了,哪里还想得到立刻打电话汇报或者报警?至于方媛当时的状态……她一个女学生,遇到这种被校长强行送来‘陪酒’的事情,心里害怕、紧张,走路不稳不是很正常吗?”
那名保镖也面不改色,接口道:“厉先生只吩咐我将方小姐安全送离酒店。我亲眼看着她坐上出租车,并预付了车费,要求司机送她离开。我的职责是保障她离开酒店时的安全,至于下车后的事情,不在我的职责范围内。在我看来,将她送上正规出租车离开酒店,已是尽了‘安全送离’的义务。
这番回答,虽然勉强自圆其说,但其中的冷漠与推卸责任意味,让直播间的许多观众感到不适。
费律师目光如炬,声音凌厉的发问:“厉先生,你将自己塑造成一个因醉酒而记忆模糊的受害者。按此逻辑,你是否在承认,你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完美的犯罪情境?先利用酒精作为事后失忆的借口,再借王校长之手将受害者带至你完全控制的私密空间?”
他转向保镖,语速加快,压迫感更强:“还有你,保镖先生!你口口声声‘安全送离’,却对一个精神状态明显异常的未成年少女,仅仅将她塞进出租车便视为任务完成?你所谓的‘安全’,标准是否过于低下?你是否想过,她可能在车上或下车后遭遇不测?你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失职甚至间接伤害?”
厉家的张律师立刻起身反驳:“费律师!请注意你的措辞和诱导性提问!我的当事人当时处于醉酒状态,思维不可能如清醒时周全!保镖先生严格执行了雇主指令,行业惯例即是如此!你不能用事后的上帝视角和过高的道德标准去苛责当时的情境!警方的调查重点应是王校长的违法行为,而非对我的当事人和其雇员进行有罪推定!”
“没错!”厉国邦像是找到了主心骨,连忙附和,“我当时脑子都不清醒了,哪想得到那么多弯弯绕绕!”
双方律师你一言我一语,围绕着“主观意图”、“责任边界”、“证据完整性”展开了激烈的唇枪舌战。
逻辑缜密的交锋,各种法律术语和推理碰撞,让直播间的观众看得眼花缭乱。
弹幕里的“分析帝”们也纷纷上线:
“厉家律师在偷换概念!醉酒不是免除所有后续注意义务的理由!”
“保镖这个点抓得狠!‘安全送离’的定义确实是关键!如果方媛当时已经受害,那这种‘送离’就是放任危险发生!”
“时间线还是大问题!酒店到家的路上和下车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感觉厉家在拼命把水搅浑,想把所有责任都推给王校长一个人。”
“但方家这边的律师也没拿出直接证据证明厉国邦在房间里实施了侵害啊?目前还是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