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车冲进浓黑的夜色,驶向云顶天宫。
车里没开灯,窗外流动的光带切过沈妄的侧脸,明暗不定。
他闭着眼,靠着椅背,后背的钝痛混着新添的刀伤,一阵阵地刺着神经。
口袋里,那枚坚硬的狼牙扳指和微小的芯片硌着大腿的皮肤,一个装着十八年的真相,一个压着一条刚断气的命。
陈忠自爆时的白光,还在他眼底烧。
那些守密人决绝赴死的身影,像烙铁烫在记忆里。
秦振邦和父亲沈卫勾肩搭背的照片,更是将他过去赖以生存的整个世界碾成了粉末。
可笑。
他被真正的仇人当狗养了十八年,为他咬碎父亲的旧部。
肺里火烧火燎,手臂上新裂的伤口黏在衣服上,每一次颠簸都带起一阵粘腻的疼。
这些痛,都压不住心脏那个血淋淋的破洞。
他必须回去,回到那个男人身边。
回到那个用谎言和枷锁,为他打造了十八年囚笼的主人身边。
驾驶座的清道夫队员从后视镜里看过来,声音很轻。
“妄哥,你的伤……”
沈妄睁开眼,黑暗里,那双眼睛空洞得吓人。
“任务。”
他只吐出一个词,嗓子哑得像被砂纸磨过。
队员立刻闭嘴,车在别墅前停稳。
沈妄没马上下车,对司机吩咐:“去医疗室,拿一套新作战服,处理掉我这身。”
“是。”
他独自下车,没走正门,绕到侧面的员工通道。
通道尽头的独立盥洗室里,灯光惨白。
镜子里的人,白衬衫被血染得斑驳,脸上还挂着干涸的血痕,狼狈得不像话。
他脱掉衣服,露出身上青紫交错的旧伤和几道还在渗血的新口子。
拧开龙头,冰冷的水柱劈头盖脸地砸下来。
水砸进伤口,剧痛像电一样窜遍全身,他咬紧牙关,连一丝抽气声都没发出。
很好,痛,能让他把所有情绪都压下去。
他需要扮演好秦彻那把最完美的刀,那条最听话的狗。
尤其是在今天之后。
十分钟后,沈妄换上干净的黑色作战服,除了脸色过分苍白,看不出任何不妥。
他把扳指和芯片塞进作战靴的夹层里。
那是他身上唯一能藏东西的地方。
一切就绪,他走向秦彻的书房,每一步都和过去一模一样,稳定,无声。
书房的门虚掩着。
秦彻坐在巨大的书桌后,手里转着一支钢笔,像是在等他。
古董钟的滴答声,清晰得刺耳,一下,又一下,敲在沈妄的心上。
他推门进去:“主人。”
单膝跪地,垂下头,姿势标准如尺量。
秦彻没让他起来,钢笔尖在桌面上轻点,发出不紧不慢的声响。
“过程。”
秦彻的声音很平,听不出任何情绪。
沈妄开始汇报,把早就编好的谎言用最凝练的字句吐出来。
“目标‘鼹鼠’在西郊工业园三号仓库交易,我带队突袭。”
“目标察觉,销毁部分数据,并引爆炸弹。”
“搏斗中让他逃了。”
“现场判断,他受了重伤,逃不远。已让小队封锁搜索,十二小时内会有结果。”
报告无懈可击。
既解释了他身上的伤,也解释了人为什么没带回来。
那个“叛徒”是他凭空捏造的,秦彻去查,也只会查到他布下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