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与他秉持的“法道”初心,背道而驰!
第二条路,依据“法理”的精神,突破条文局限。
以“乘人之危”、“显失公平”为由,否定或变更这份契约的效力。
这样做,或许能实现个案的公道,挽救田轸母子,打击奸佞。
但风险巨大!这等于是在挑战现有律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是在“造法”!会授人以“枉法”、“擅权”的口实!
渭阳君一派必定会借此大做文章,攻击他“以意代法”,动摇国本!甚至可能引发陛下对他是否忠诚于秦法精神的质疑!
是拘泥于冰冷的条文,做一个无可指摘却内心难安的“酷吏”?
还是冒险拥抱法理应有的温度,做一个可能粉身碎骨却问心无愧的“破局者”?
张苍的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案几,发出沉闷的声响。
他想起了泾河岸边,万民跪伏,高呼“法可斩神”时眼中的希望;想起了东市商户,手持凭证,脸上露出的久违笑容;更想起了自己曾在李斯面前,掷地有声说出的“法之推进,本就是与积弊陋习争夺人心之战”!
若法律不能保护田轸这样的弱者,不能惩罚乌氏保这样的恶徒,那这法律,还有何尊严可言?与助纣为虐的帮凶何异?!
可是……依据呢?突破的支点在哪里?
他闭上双眼,眉头紧锁,脑海中仿佛有两个声音在激烈争辩。
一个声音来自这个时代,严谨而保守,提醒他律法的边界;另一个声音,却来自千年之后,来自他灵魂深处那个法学博士的积淀……
“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
“对于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段段清晰而陌生的现代民法原则,如同穿越了时空的迷雾,骤然在他脑海中闪现、碰撞!
这些理念,虽然在这个时代尚未成文,但它们所蕴含的,是对公平正义最本源的追求,是对法律不应沦为强者欺压弱者工具的最根本界定!
这……不就是他一直在寻找的,超越具体条文的“法理”吗?!
秦律追求秩序,这没有错。
但秩序之上,应有公义!
法律条文或许滞后,但法律的精神,应当永恒!
张苍猛地睁开双眼,眸中所有的迷茫与挣扎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豁然开朗的清明与无比坚定的决心!
他不能,也绝不会,让这精心编织的法律陷阱得逞!
他要用这来自未来的法理星火,点燃此世律法应有的光辉!
他有了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