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2 / 2)

“你在牢里总共没待上四小时。”奥古斯塔斯提醒他,“你工作那么卖力气,我想你也许该休息休息。你可以在牢里学点儿英语什么的。我发现你终于学了点儿。”

“我不喜欢那个混账银行。”奥斯重复说。

“咱们谈点儿别的吧,”奥古斯塔斯说,“你没有因为那个银行事件挨枪子儿就算幸运了。我和考尔当时都是好枪手,救了你的是那片丛林。”

“我不会说话,他们骗了我。”奥斯说。

“你死心眼儿,奥斯。”奥古斯塔斯说,“你,还有世界上一半的人都死心眼儿。你在加拿大河这块地方多久了?”

“我来五年了,”奥斯说,“我想开个铺子。”

“那好,你来得太早了,”奥古斯塔斯说,“再过十年别人也到不了这儿。到那时候,你就有数不清的野牛骨头。但愿有人需要它们。”

“我有过一辆篷车,”奥斯说,“叫人偷了。叫阿帕切人偷走了。”

“是吗?”奥古斯塔斯说,“我还不知道这附近有阿帕切人呢。”

“在佩科斯河一带,”奥斯说道,“我从山里出来了。我不喜欢雪。”

“我要是有机会,就从雪上走。”奥古斯塔斯说,“你待的这个地方够偏僻的。印第安人不来惹你吗?”

“他们不管我,”奥斯说,“你追的那个人是个阴险的家伙,他把鲍勃杀了,在他;“可他不惹我,”他补充道,“杀了鲍勃,没理我。”

“鲍勃是谁?”

“老鲍勃,跟我一起上山的一个人。”奥斯说。

“他要是让我找到了,他那可耻的日子就到头了。”奥古斯塔斯说。

“他的行动很快,那个蓝鸭。”奥斯说,“有几个基奥瓦人跟他在一起,他们把我的狗吃了。”

“有几个基奥瓦人?”奥古斯塔斯问。

“那是条大狗,”奥斯说,“咬死过两只狼。我有过几只羊,可是都叫墨西哥人偷了。”

“在这样的高原上住可有些冒险,”奥古斯塔斯说,“冬天你一定很冷吧。”

“那些基奥瓦人把那条狗吃了,”奥斯又说,“好狗哇。”

“蓝鸭怎么不杀你呢?”奥古斯塔斯问道。

“他笑话我。”奥斯说,“笑话我的牛骨头。他说他准备好了就杀我。”

“跟他在一起的有几个基奥瓦人?”奥古斯塔斯又问了一遍。这个老汉显然已不习惯与人谈话,他说话都带着颤音。

“六个。”奥斯说。

“‘土坯墙’那儿有谁?”奥古斯塔斯问。

老汉没有回答。夜已降临,他坐在小车上,奥古斯塔斯几乎看不见他。

“这条河里没有河狸。”数分钟后,奥斯说。

“是呀,只有傻瓜河狸才在这条河里住哩。”奥古斯塔斯说,“三十公里内连棵树都没有,而河狸最喜欢啃树。你要是喜欢河狸,就应该住在北边。”

“我宁愿捡这些骨头,”老汉说,“湿不了我的脚。”

“你猎河狸的时候到过蒙大拿吗?”

奥古斯塔斯等了几分钟,不见老汉回答。月亮升起时,奥古斯塔斯发现他已在小车上睡熟了,头耷拉在手臂上。

奥古斯塔斯又累又饿,他躺着不动,心里想着最好有点儿吃的东西,不过即使有什么可以做来吃,他也无心起来准备了。

深夜,他被一个声音惊醒,马上掏出手枪。看月亮的位置,他知道已近黎明。那声音很生疏。

他小心地翻过身,发现声音来自奥斯。他已经在黑夜里爬了起来,并且收集了一车野牛骨头,正在往骨头堆上扔。骨头从骨头堆上滚下时发出咔咔的声音,正是这种声音吵醒了奥古斯塔斯。

奥古斯塔斯收起手枪,过去看老汉。

“你这人可真怪,奥斯,”他说,“白天黑夜地干。你应该跟伍德罗·考尔搭档,他干活儿跟你一样不要命。要是能把他叫上,你们俩就能占有全世界了。”

奥斯·福兰克没有任何反应。他把小车卸空,推着它又上了坡,从河边走开。

奥古斯塔斯牵过马,向东骑去,路上又遇见了奥斯,他正在月光里干活儿。他有的是活儿干,因为平原上遍布野牛骨头。看上去像是有一整群野牛被杀了,因为有一条白骨带在平原上绵亘不断,直至远方。

他想起很多年前他首次来到这片高原时的情景。一连两天,他、考尔和其他保安队员与那一大群南方野牛并肩走着。成千上万的野牛缓缓地吃着草向北走去。夜间很难入睡,因为在数不清的野兽旁边,马匹十分紧张。野牛群发出的声音也不绝于耳。他们骑马走出上百公里,差不多没有看不到野牛群的时候。

他们虽然听说野牛群即将被消灭殆尽,但由于他对那群南方野牛记忆犹新,难以相信那种消息是真的。他们在孤鸽镇谈论这些消息时,一致认为太夸张了。野牛少了一些是可能的,被消灭光则不可能。所以,眼前这在草原上绵延的白骨带确实令他震惊。也许剩下的只有这条白骨带。这一看法给草原上坟地般的寂静增添了异样的感觉。随着数以百万计野兽的消失,随着在此期间大部分印第安人的消失,这片广阔的草原实实在在地空了,没有人烟,也没有吃草的牛。

当然,不久白人就会来,在他眼帘里出现的一切只是过渡时期的景象。这不是他们见到的草原的本来面目,也不是草原将要变成的样子,而是真正的空空****——一望无际的草没有人用,占领这片土地的只有残存的野牛、印第安人和猎人。奥古斯塔斯想,这些残存者大部分癫狂、失常,就像那个从山里来的老汉,他夜以继日、无目的地收集牛骨。

“怪不得你在韦科的时候没有被累垮,奥斯。”他既像是对老汉说,又像是对自己说。奥斯既不想说,也不想听。他已装满小车,启程回去了。

“我现在去‘土坯墙’替你杀那个大土匪,”奥古斯塔斯说,“需要什么吗?”

奥斯停了下来,若有所思。

“但愿他们没有杀死那条狗,”他说,“我喜欢那条狗。是基奥瓦人把它杀了,不是墨西哥人。六个基奥瓦人。”

“那好,我有六发子弹,”奥古斯塔斯说,“也许我会打发他们到你那条狗去了的地方。”

“那些基奥瓦人打死了鲍勃的马,”奥斯补充道,“他们就那么过来把他抓住,在他br>说完,他便推起那车骨头向加拿大河走去。

天近破晓,原野上仍是一片黑暗,天地接壤处已呈灰白色。虽然黎明是奥古斯塔斯最喜欢的时刻,可是眼下这一时刻却使他感到了自己的愚蠢。单枪匹马走在加拿大河边,随时可能被一伙嗜血成性的土匪擒获,外加饥饿的折磨,这不是愚蠢又是什么?一连串的愚蠢导致他落到这个地步——考尔仓促地决定成为一个牧牛人,他则同样仓促地决定来救一个被杰克·斯普恩捉弄的蠢透了的姑娘。没有一项决定是明智的,然而在这些愚蠢中也有他喜爱的成分。他一生中追求过明智的决定,但往往不出三五天就被证明是那么无聊。对他来说,明智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好处,只有毫无例外的醉酒与肆无忌惮的赌博,反倒是某些愚蠢的行为带来的成就更多些似的。

阳光照亮了草地,他沿着白骨铺就的路,向东方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