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奥古斯塔斯花了半天时间寻找蓝鸭的踪迹。蓝鸭很有胆略,那天晚上他带着罗丽娜从惊散的牛群里穿过,他们的足迹已被上千头牛的蹄子破坏了。这一招相当高明,敢用这一办法的人实在不多。
奥古斯塔斯多年没有这样下功夫追踪人了。他骑马走了整整一个上午,边找边回想他最后一次追踪的人,为的是给自己增添些成功的希望。最后一个人好像是韦布斯特·威特,一个本领不大的盗马贼。此人曾一度在布兰科一带偷马。一天,他与考尔去追这个人,并在日落前抓住他,将他吊死了。那一次跟踪很容易,因为他带着偷来的四十匹马。
关于韦布斯特·威特,他记得最清楚的是,这个人个子很高,他们是在一片灌木地带抓获他的,因而只能在一棵低矮的树上吊死他。当时的情况是要么就在那棵树上吊死他,要么带他回去。考尔反对将他带回去,他认为立即实施的制裁,才是真正合理的判决。在那些年月里,他的看法是正确的,因为他们若不处置,就只有依靠巡回法官,而那些法官往往走不到那里。
“咱们把他带回去,他就会贿赂狱卒,或者挖洞逃跑,或者出别的差错,那就要再一次去抓他。”考尔说。考尔对于能用绞刑的人绝不实行枪决。而在当时的情况下,奥古斯塔斯也不反对,因为他们匆匆出发,弹药不够充足,所在的地区也十分不安全。
幸运的是,当他们把韦布斯特的坐骑赶开时,他的脖子断了,否则他就会站在那里笑话他们,因为那牧豆树枝垂得很低,他的两只脚都在地上拖着。
这件事至少发生在十二年前,奥古斯塔斯很快发现,他追踪的技术已经荒疏。头三个小时里他发现的马蹄印都是帽子溪牧牛公司的马留下的。他真想回去把狄兹叫来,尽管他知道考尔是不会轻易放他来的。
后来,在向西北转大圈察看时,奥古斯塔斯找到了蓝鸭那三匹马的蹄印。蓝鸭只用了一个计谋——从惊逃的牛群中穿过。此后,马蹄印一直引向西北,路线笔直,奥古斯塔斯很快就发现他不必费什么神便可跟着走。即使一时找不到,一公里内还可以再次发现它。
他放胆策马飞奔,但又不敢把马跑坏了,因为他只有这一匹。每过一条溪流,他都让马停下来休息片刻。他一夜马不停蹄,到了次日早上,看见蹄子印仍旧向西北伸延。他一直没有追上他们,所以很懊丧。罗丽娜尝到了她连想都没有想过的艰苦赶路的滋味。除非她运气好,否则她还会遭到比艰苦赶路更坏的待遇。奥古斯塔斯知道这是他的过错。他完全应该在知道那个人就是蓝鸭时,马上把她带回大本营。现在回想当时的情况,他不知道为什么竟没有那样做。这是他一生中常有的失误——即使是很明显的危险也不足以使他挂在心上。
他力图克制自己的悔恨心情,专心致志地将她找回来,因为反正事情已经发生,至于他为什么听任它发生,已经无所谓了。蓝鸭这个名字是他过去生活中很熟悉的,十五年后的现在又出现在他的生活里,使他感到无法解释。
第二天,他不再追了,因为显而易见,蓝鸭是朝印第安人保留地大平原去了。毫无疑问,那块地方很大,但奥古斯塔斯觉得他知道蓝鸭会上哪里去。他会去帕洛杜罗峡谷西北一带,过去每次被追赶时,蓝鸭总是逃往那里。
一次,他与考尔坐在峡谷西边的岩脊上,朝西边棕色的大片无水区望去。他们终于决定,趁还能活着回去,放弃向西追踪。比起印第安人来,他们更怕缺水。时值仲夏,原野上如炽如灼,仅有的几棵草也已变得焦黄。考尔很沮丧,他最不愿意在抓到他追踪的人之前就收兵。
“那里肯定有水,”考尔说,“他们过去了,他们又不能喝土。”
“不错,但他们知道水在哪儿,咱们不知道。”奥古斯塔斯指出,“他们还可以杀死马,弄点儿血喝,他们的马很多。咱们要是把马杀掉,走回圣安东尼奥,可就他妈的死定了。”
下午,他经过克利尔河,还路过一间盖了一半的木屋。木屋已被人遗弃,它作为一件生动的实物,将科曼切人的力量告诉人们——他们的屠杀曾使多少来这里落户的人,在他们还能走路时,识时务地后退了。考尔与他都亲眼看到,在整个五十年代里,西部边境是如何向前推进,又如何在短时期内全线崩溃的。到特里尼蒂和布拉索斯这里来的男男女女对艰苦并不陌生,但艰苦是一码事,恐怖又是另一码事。这里的土地广袤无际,他们可以拥有它,但土地不能排除恐惧——考尔对这一现实根本不理解。白人就这么弃之而去,考尔对此大为恼火。
“他们要能坚持下来就好了,”他曾多次这样说道,“那样一来,人很快就会多起来,足够打败印第安人。”
“谁也不想整夜跟一个吓得没魂的女人在**睡。”奥古斯塔斯说,“如果你不得不终日待在碉堡里,还怎么种地?开办农场的人都是一家一户分开住的,更容易叫印第安人把他们分隔开来,然后杀死。”
“其实他们可以先把女人送走一段时间,”考尔说,“等安全了再叫她们回来。”
“办法倒是不错,但是,好不容易才讨到老婆的人可不想离开她不管,”奥古斯塔斯说,“否则他们自己就要干所有的杂活儿。还有,身边没有老婆也就没有孩子,而孩子是了不起的免费劳动力,比他妈的雇别人干活儿便宜多了。”
他们对这一问题的争论持续了数年之久,毫无结果,因为考尔对人类的弱点从不给予任何同情。奥古斯塔斯则认为他缺乏想象力。考尔从来就不知道害怕是何物。他们经历过严峻的时刻,而那通常意味着行动。在战斗中,一切都会在瞬间发生,没有时间使一个像考尔这样的人因害怕而头脑发晕。有的人每天晚上睡觉时,都害怕天亮前会感觉到科曼切人的刀子向自己刺来。那种感觉到底是什么滋味,考尔怎么也想象不出来。
那天晚上,奥古斯塔斯停下来歇歇马,在一处小山崖上宿营。他没有生火,只吃了些牛肉干。这个地方离布拉索斯河不远,周围是一片矮小的栎树,从山崖上张望,可以一直看到被月光照亮的山谷群。
他惊异地发现,他已经忘记了现在正包围着他的这种空旷。多年来,在他住的地方能听到干豆酒吧的钢琴声、孤鸽镇那所小教堂传出的钟声,还有博利瓦敲吃饭钟的声音。甚至他睡觉时也要伴随豌豆眼的鼾声,那声音就像钟表的声音一样有规律。
然而,这里没有声音,任何声音都没有。没有土狼的嚎叫,没有蟋蟀的鸣唱,没有纺织娘或猫头鹰的叫声,只有他自己那匹马吃草的声音。在他与繁星之间,在所有的方向之内,只有寂静与虚无——听不到人们打牌时的争论声,什么也听不到。他虽然骑马骑得很累,但在这寂静中得到了非同寻常的休息。
第二天,他发现了罗丽娜那匹马的尸骸。天黑之前,他已走出丛林地带。过了威奇托河,他便向西骑去。已经两天未见蓝鸭的踪迹了,但他不在乎,他一贯相信自己的直觉,知道那个人会在哪里停留。他可能向“土坯墙”去了,那是本特旧堡之一。那个碉堡在加拿大河上,一直没有起什么作用,于是本特兄弟放弃了它。后来,那里便成了野牛猎人及一切过河的人聚集的场所。
春季到来,仅剩的一些野牛已向北迁移,仅剩的猎人也将在老碉堡处集结,准备进行最后一次围猎。猎人们对于和什么人在一起并不特别挑剔。虽说在以往的年月里,蓝鸭和他的手下一个个地打死了不少野牛猎人,但新一代猎人见到蓝鸭带回像罗丽娜这样的战利品时,也就忘记了这一事实。
再者,草原上还有一些肆无忌惮的基奥瓦部落和科曼切部落的叛逆者。据说——至少在南得克萨斯,人们这样说——这些人马分散在各处,买卖俘虏的活动已不复存在。
但是,奥古斯塔斯现在不是在南得克萨斯。他在这渺无人烟的草原上行动时,有足够的时间去考虑,那些传言也许根本不准确,因为道听途说经常是不准确的。那些人马势必灭亡,但也可能再持续一两年才完蛋,而他现在已经走进了他们所在的地区。他并不为自己担惊受怕,而是为罗丽娜担心。蓝鸭可能用罗丽娜做筹码,与喜欢白种女人的叛逆印第安人首领做交易。罗丽娜被擒将最终导致他们偷窃孩子的罪恶行径结束。
假如蓝鸭有意将她卖给印第安人,那他就可能带她去西边更远的地方,通过一个叫基塔奎的地区,然后往北到加拿大河上的一个渡口。在那里,科曼切人买卖俘虏已有几十年的历史。那附近便是有名的眼泪谷。人们遇到曾被带到那里去的俘虏时,他们就会痛苦地说到那个峡谷。在那里,科曼切人将俘虏分开,将母亲与孩子分别卖给不同的团伙,理由是将他们分开,他们就不容易组织逃跑。
奥古斯塔斯向基塔奎走去。这是一块焦枯的土地,浅浅的红色峡谷向西延伸到帕洛杜罗。在这里,他看见远方鬼怪般的尘土呈螺旋状从地面升起。在白天的热浪中,会出现海市蜃楼,能看到广阔的湖泊。虽然明明知道那是幻景,但它们太逼真了,他几乎相信前边真的有湖泊存在。
他决定先到加拿大河上的那个大渡口去。如果他在那里找不到蓝鸭,便可以沿河去防御工事。过了雷德河上游的野狗河——他的确在那里见过不少野狗——奥古斯塔斯骑马向西,来到帕洛杜罗的山脊上。他好几次看见小群野牛,两次从白骨遍地的山谷里走过,猎人们曾在此屠宰过数百头野牛。还算幸运,他找到了一处清泉,便就地过夜,歇歇马,以做最后的努力。
次日下午,他已进入加拿大河的断层地带,这里遍布风化的浅谷。他能看见加拿大河蜿蜒向东流过平原。他向东骑了几公里,希望找到蓝鸭的踪迹,但没有找到。他相信自己走得太靠西。那个人可能直接去了“土坯墙”,将罗丽娜扔到一帮野牛猎人的脚下。
他还来不及对自己这一过失感到悔恨,便看见远处有什么东西,于是他忘掉了一切。在他的视野里,一个正在移动的斑点出现在平原北部,它正在向河边挪动。乍一看,他还以为是蓝鸭,而如果是蓝鸭,就说明罗丽娜没有和他在一起——因为只有一个斑点。他的马也看见了那个斑点。奥古斯塔斯把枪准备好,以防那个斑点怀有敌意。他骑到近处才发现是一个白胡子老翁。他的胡子很脏,手推一辆独轮车走在平原上,车上装的是野牛骨头。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奥古斯塔斯发现原来他早就认识这个人。
他叫奥斯·福兰克,最初在山里靠猎河狸为生。他曾在韦科拥有一爿商店,后来不知由于什么原因发了疯,抢了商店隔壁的一家银行。在他走进银行抢劫之前,那家银行一向认为与他相处得不错。当时奥古斯塔斯与考尔也在韦科,但考尔不想接手这件银行抢劫案,他认为那些开银行的愚不可及,被抢了也活该。不过,他们后来还是被说服去追捕他。他们很快就抓住了他,但也不是容易得不费一枪一弹。枪战发生在布拉索斯河的一片荆棘丛里,当时奥斯·福兰克正在那里烧鹿肉吃。他们足足打了两小时,没有伤亡。后来,奥斯·福兰克子弹耗尽,束手就擒。回韦科时,他一路大骂,在他们离开城里的那天便越狱逃走了,奥古斯塔斯从此再也没有听到他的消息。然而,他现在正用独轮车推着牛骨,在这片大草原上走着。
他好像没有带武器,于是奥古斯塔斯一直骑到他身边,那杆枪横在马鞍上。老强盗很可能在牛骨里藏着手枪,但是除非他的枪法有所长进,否则即使他开枪也不会构成什么威胁。
“喂,奥斯。”奥古斯塔斯骑马过去时说,“你在做牛骨生意呢,还是干吗?”
奥斯眯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儿,没有搭腔。他继续推着小车在坎坷不平的草原上走着。他的胡须已被嘴里流出的烟草汁染成了棕红色。
“我怕你是记不得我了,”奥古斯塔斯说着,走到他身边,“我是麦克克里队长,有一次咱们互相打了一个下午,就在布拉索斯河上游。你在一片树林里,我和考尔队长在另一片树林里。咱们的子弹把所有的栎树都削断了。后来我们把你关进监狱,可你随后就逃了出来。”
“我不喜欢你,”奥斯一边推着车一边说,“把我关到他妈的那个牢里。”
“是呀,你干吗抢那家银行?”奥古斯塔斯说,“一个好基督徒是不抢邻居的,好基督徒也不记仇。你不是生来就信基督教吗?”
“不是。”奥斯说,“你在找什么?”
“一个白人姑娘,”奥古斯塔斯说,“很漂亮。一个土匪把她抢走了,你可能知道他,他叫蓝鸭。”
奥斯把小车停了下来。他要吐口水,便前倾身子把一大口烟草汁直接吐到一个红蚂蚁窝里,恼火的红蚂蚁四散而逃。
奥古斯塔斯放声大笑。奥斯·福兰克一向与众不同。他记得在韦科时,他曾引起人们的不满,因为他好像从不睡觉。他铺子里的灯整夜通明,凌晨三点他便在街上游逛,谁也不知道他在找什么,也无人知道他是否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
“这又是一个新招儿,”奥古斯塔斯说,“朝蚂蚁吐唾沫。我看除了运骨头,你没别的事可干了。”
奥斯继续走了起来,奥古斯塔斯紧随其后,并对生活中发生的微妙变化感到有趣。他们不久便来到加拿大河的山谷里。奥古斯塔斯被那庞大的牛骨堆成的“金字塔”惊呆了。骨堆离河水大约五十米远,骨头堆了那么高,奥斯在堆放它们时肯定要用梯子,而实际上他没有看见周围有梯子。河下游几百米处的地方还有一座牛骨“金字塔”,和这个一般大。
“喂,奥斯,看来你很忙啊。”奥古斯塔斯说,“过不了几天你就要发大财了,那时候银行就该来抢你了。你想把它们卖给谁?”
奥斯没有理会他的问题。他把小车推到骨堆下,便开始将牛骨使劲往骨堆的高处扔。奥古斯塔斯在一旁看着。有一两次他把腿骨或股骨径直扔到了顶部,但大多数的骨头落在骨堆中部。五分钟后,小车便空了,这时奥斯又一声不吭地推起小车朝草原走去。
奥古斯塔斯决定在那个老汉工作时休息片刻。那里的宿营地极不完善。奥斯在河南岸的红山崖上挖了个洞,洞前放着他的铺盖,此外便只有一支野牛猎枪、几个罐子和锅。主渡口在河下游两公里处,奥古斯塔斯骑马过去检查完毕,才卸下鞍鞯。那里有无数马蹄印,但没有他要寻找的。在奥斯的营地与渡口之间,他看见五座骨头“金字塔”,每座都有好几吨重。
奥古斯塔斯在营地的小山崖阴凉处休息时,奥斯继续运牛骨,一直运到日落。将最后一车牛骨扔上“金字塔”后,他把小车推回营地,把它翻过来,坐到上面,然后目不转睛地默默看着奥古斯塔斯,足有两三分钟。
“嘿,不准备请我吃晚饭?”奥古斯塔斯问道。
“你们不该抓我,”奥斯说,“我不喜欢那个混账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