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1 / 2)

罗斯科已经料到外出是要受罪的,而他实际经历的比他预料的糟糕得多。

离开史密斯堡才三个多小时,他就噩运临头了——碰上了一群野猪。不知怎的,他的马曼菲斯对野猪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而这群野猪又很别扭,对白马尤其厌恶,或者说是对副司法官尤其厌恶。还没等罗斯科看清野猪群,他的马就跑了起来。幸亏松林不密,否则他肯定凶多吉少,罗斯科心想。野猪群由一只特大的公野猪率领,它的行动比其他野猪都敏捷。曼菲斯加速之前,那头野猪差点儿咬着他们。罗斯科掏出手枪,朝公野猪连连开枪,子弹打光了也没有命中。而他在一大群野猪的追赶下,骑在奔跑的马上装子弹时,又把子弹弄掉了。他还有支步枪,但不敢用,怕步枪也掉了。

幸运的是,那帮野猪追赶的决心不大,所以追了一会儿便停下了。可是曼菲斯一直跑到它跑不动为止。这样一来,曼菲斯这天就不能再赶路了。下午在一条小溪旁停下喝水时,它又陷进了齐膝深的泥淖里。罗斯科不得不下来用绳索抽打它的尾部,打了五六下,它才费劲地从泥里退出来,而这时罗斯科已弄得满身都是泥污,还掉了一只靴子。那只靴子在泥里陷得太深,他几乎够不着。他没有多带一双靴子来——实际上他根本没有第二双。于是他被迫花了差不多一个下午的时间,清理这唯一的一双靴子上的泥。

第一次夜宿,他离城只有六十公里远。令他担心的倒不是离城太近,而是离那群野猪太近。他只知道野猪还在跟踪他,一想到刚睡着,野猪就会找来,他便无法入睡,直到天快亮时才勉强睡着。罗斯科是城里人,很少在林子里过夜。他在监狱的那张长椅上能睡得鼾声如雷,是因为他不必担心蛇、野猪和印第安人,也不必怕土匪、狗熊或者其他威胁。有的犯人会大吵大闹,但对他们,他可以置之不理。夜深了,树林里的吵闹声并不亚于酒吧间,只是罗斯科说不清都是些什么声音。所有的声音对他来说都是威胁。整整一夜,他背靠大树坐着,手里握着手枪,腿上搁着步枪。天快亮时,他实在太累了,顾不得怕熊和野猪来吃他,才躺下睡了一会儿。

第二天,他累得在马上连坐都坐不稳,曼菲斯也和他一样累。头一天的紧张把他和马都折腾垮了,谁也不再关心周围的事情,罗斯科甚至连自己是否离七月近了一些都不知道。幸好从史密斯堡到得克萨斯有条军队踏出的小径,清晰可辨,于是他与曼菲斯顺着小径不紧不慢地走着,还不时地停下来休息一下。

日落时分,他似乎交了好运。他听见有人在吆喝,骑入一小块空地时,发现有个农夫砍倒了一片树。那个农夫正在清理这片空地,套着一队骡子拔树桩,骡子拉着绳索拔树桩的时候,农夫在一旁呐喊助威。

罗斯科对砍树不感兴趣,但对眼前这个农夫很注意,因为这意味着附近肯定有间房子,这样他就有可能在屋子里睡上一夜。他骑了过去,在离农夫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停住了,免得惊了骡子。那个树桩只拔出了一部分,很多粗根仍旧在土里扎着。

农夫戴着帽子,帽檐耷拉下来。罗斯科停下时,农夫看见了他。他骑近了些,想做一番自我介绍。这时,农夫摘下了帽子,他不由得大吃一惊,原来农夫不是个男人,而是一个穿着男人衣裳的魁梧女子。她的头发是棕黄色的,衬衫已被汗水浸湿。

她一边擦额头上的汗水,一边问他:“喂,你是打算下来搭把手呢,还是就这么傻乎乎地待着?”

“我是副司法官。”罗斯科说。他以为这个回答可以解释清楚一切。

“要是你那颗徽星太重,摘掉它算了。”女人说,“帮我把树根砍断。我想在天黑前把活儿干完,要不晚上就要加班了。我可不想浪费煤油。”

罗斯科一时傻了眼,他这辈子没拔过树桩,也不想从现在开始干这一行。话又说回来,只要有可能,他便不想在树林里过夜。

女人一边停下喘口气,一边瞅着曼菲斯。“咱们还能把那匹马套到骡子队里,”她说,“我的骡子不认生。”

“算了吧,你就是套上它,它也不知道该怎么干。”罗斯科说,“它是匹骑的马。”

“啊,我明白了。”女人说,“你是说它太蠢,要么就是太懒,不愿干活儿。”

世界上好像到处都有心直口快的女人。这个女人使罗斯科想起了桃子。

他勉强下了马,把曼菲斯拴到一棵矮树上。那个女人不耐烦地等着。她递给罗斯科一把斧头。他砍着又粗又硬的树根,女人吆喝着骡子。树桩又被拽出来一些,但仍连着根。过去这几年,罗斯科很少用斧头,使起来笨手笨脚的。砍树根和劈柴不一样。砍树根的时候斧子要是下得不对,就会弹起来。有一次他没砍好,斧子震脱了手,差点儿砸着那女人的脚。

“妈的,我可没打算叫它从手里溜走。”罗斯科说。

女人很不耐烦地说:“要是有根生牛皮绳,就把斧子绑到你手上,那么你们俩愿意往哪儿蹦就往哪儿蹦。到底是哪个城雇你当副司法官的?”

“啊,史密斯堡。”罗斯科说,“七月约翰逊是正的。”

“还不如到这儿来呢。”女人说,“他没准儿会砍树根。”

接着她冲骡子甩起了响鞭。罗斯科为了不让斧子再次脱手,使劲用手攥着,拼命朝树根抡去。没过多久,他流的汗就比那个女人流的还多。汗直往他眼睛里流,鼻子上的汗也不断地往下淌。虽说他多年没这样流汗了,可他对此并不欣赏。

汗水蜇得他什么也看不清楚。就在这个时候,骡子猛地往前一蹿,他想砍但还没来得及砍的那条树根噌的一声从土里拔了出来,像条鞭子一样抽在他膝盖上方,打得他向后翻仰,斧子又掉了。他虽然挣扎着想保持平衡,还是摔了个四仰八叉。那条树根依然在空中一弯一直地摆动着,活脱儿是个有生命的东西。

那女人连看也不看他。骡子把树桩拖走了,她也跟了去,边甩响鞭边吆喝,好像那队骡子全都耳背似的。罗斯科躺在地上,瞅着树桩慢慢地从它待了多年的坑里被拖出来。尽管还有几条细根扎在土里,但树桩最终还是被骡子整个儿拽了出来。

罗斯科慢慢地站起来,才发现他走不了了。他一瘸一拐地跳着,想活动一下两条腿,那个女人被他的举动逗笑了。

“他们派你出来抓谁?”她问,“是不是他们看你是个白吃饭的,把你从城里赶出来了?”

罗斯科伤心透了,连生人也看他像个白吃饭的,可他自己认为在监狱里他干得很不错。

“我要追七月约翰逊,”他说,“他的老婆逃走了。”

“我倒愿意她跑到这儿来呢。”女人说,“那我就能让她帮我清理这块地。一个人干太慢了。”

其实这个女人的工作还是挺有成绩的,在拴着曼菲斯的地头南边,已经摆了四五十个树桩。

“你的男人们呢?”罗斯科问。

“有的死了,有的走了。”女人说,“我找不到一个能活下来的丈夫。我的男孩子们不干这些活儿,打仗的时候走了就再没回来。你叫什么,副司法官?”

“罗斯科·布朗。”罗斯科说。

“我叫路易莎,”女人说,“路易莎·布鲁克斯。我是在亚拉巴马出生的,要是一直住在那儿就好了。那里埋了我两个丈夫,这块地上又埋了一个,就在房子后头,他叫吉姆。”她又说,“他太胖了,我没办法把他装上马车,只好就在那儿挖个坑把他埋掉。”

“唉,真不幸。”罗斯科说。

“没啥,我们过不到一块儿。”路易莎说,“他爱喝酒不说,还老讲《圣经》。我愿意男人们要么干这,要么干那。有一次我对他说,你就是倒在地上死了我也不管,没到三个星期,那蠢货真的就那么死了。”

罗斯科虽然很想在这里过夜,但这时也开始犹豫了。路易莎·布鲁克斯几乎跟野猪一样可怕。骡子把大树桩拉到了放树桩的地方,罗斯科过去帮她卸下来。

“罗斯科,我请你吃晚饭。”他还没来得及下决心离开这里,她就说话了,“我敢说你吃起饭来准比砍树根强。”

“啊,可我得去追七月,”罗斯科半心半意地说,“他的老婆逃走了。”

“吉姆死以前我也打算逃跑。”路易莎说,“要是逃了,就不用埋他了。吉姆太胖了,我不得不用骡子把他从屋子里拖出来。白天挖了一整天树桩,晚上还得把丈夫‘种’在地里。——你多大岁数了?”

“啊,四十八岁了。”罗斯科没提防她问这个问题。

路易莎摘掉帽子,边扇风边跟着骡子沿空地边沿走,罗斯科牵着自己的马。

“瘦子比胖子活得长,”路易莎说,“你没准儿能活到六十岁。”

“不止六十岁。”罗斯科说。

“会做饭吗?”路易莎问。别看她个头儿大,但长得不难看。

“不会,”罗斯科如实地说,“我平常都在酒吧里吃饭,要么就跟七月回家吃。”

“我也不会,”路易莎说,“从来就不感兴趣。我喜欢干农活儿。要不是怕费煤油,我能白天黑夜地干。”

这可真是怪事,罗斯科虽然知道很多黑人妇女在农忙季节采摘棉花,但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女人种田。他们来到一大块整理得干干净净的空地,这里没有树桩。空地上有一所大房子和一圈畜栏。路易莎把挽具卸下来,把骡子圈好。

“我倒想把它们拴在外面,可是它们总想跑。”她说,“它们不像我那么喜欢干农活儿。咱们晚饭吃玉米饼,这是我家的家常饭。”

“为什么不吃腌肉?”罗斯科问她。他饥肠辘辘,真想来一大块腌肉或别的什么肉。周围有好几只鸡,随便一只都能煮来美餐一顿,可他是客人,不好意思提出来。

“我可不养猪,”路易莎说,“它们太精了,我不愿意费事和它们周旋。我只愿种地。”

没错,路易莎准备的饭只有玉米饼加凉井水。屋里又宽敞又干净,可惜吃的东西不多。罗斯科心中纳闷儿,路易莎怎么能只靠玉米饼过日子。他这才想起来没见她养奶牛,这表明她连牛奶和奶油这样的福都不肯享。

她心满意足地吞下一盘玉米饼,一边吃一边不停地用扇子扇着。屋子里又闷又热。

“我不大相信你能追上那个司法官。”她看着对面的罗斯科说。

罗斯科也没有把握,可他至少得装着去试一试。更有可能的是,待他在外边转悠的时间长了,七月反倒会来找他。

“嗯,他去得克萨斯了。”他说,“我也许会碰上见过他的人。”

“不错,你也许还会碰上一伙科曼切人呢。”路易莎说,“要是碰上他们,你可就再也不能吃这么香的玉米饼了。”

罗斯科假装没听见。对他来说,越少谈论印第安人越好。他大口大口地吃着饼,尽量不想去得克萨斯的路上可能会碰到的种种遭遇。

“你结过婚吗?”路易莎问。

“没有,夫人,”他说,“还从来没订过婚呢。”

“也就是说你这辈子白过了。”路易莎说。

“啊,我当副司法官很久了,”罗斯科说,“我负责看守监狱。”

路易莎死死盯着他看,那样子叫他很不自在。屋子里唯一的光源是饭桌上的一盏煤油灯。几只小虫绕灯飞着,把影子投到饭桌上。玉米饼很硬,罗斯科只好用大瓢的凉水把饼冲下肚去。

“罗斯科,你干错行了。”路易莎说,“你要是能学会用斧子,就可以当个好农夫。”

罗斯科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没有什么比他当农夫更不可能的了。

“那个司法官的老婆为什么逃走?”路易莎问。

“她没说。”罗斯科说,“她可能对七月说过,不过我看也不一定,因为他比她走得还早。”

“我看她是不喜欢阿肯色吧,”路易莎说,“要是这样,让她走就是了。我喜欢这儿,别看这儿不是亚拉巴马。”

谈话停了下来。罗斯科盼着有点儿别的东西吃,但是没有。路易莎还在桌子另一边看着他。

“罗斯科,你和女人发生过关系吗?”过了一会儿,她问道。

罗斯科想,这个问题问得太露骨了,他不急于回答她。二十年前,他喜欢一个叫贝齐的姑娘,他想找一个晚上邀她出去溜达溜达,可又不好意思。就在他磨磨蹭蹭的工夫,贝齐得天花死了。他一直后悔他们没能一块儿散散步。打那以后,他再也没有与女人打过交道。